经济技术开发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上传人:低**** 文档编号:276760943 上传时间:2022-04-13 格式:DOC 页数:32 大小:48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经济技术开发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_第1页
第1页 / 共32页
经济技术开发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_第2页
第2页 / 共32页
经济技术开发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_第3页
第3页 / 共32页
经济技术开发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_第4页
第4页 / 共32页
经济技术开发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_第5页
第5页 / 共3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经济技术开发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经济技术开发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3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XX经济技术开发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目 录1 总则11.1 编制目的11.2 编制依据11.3 事故分级11.4 适用范围21.5 工作原则22 组织体系及职责32.1 应急组织体系32.2 组织机构及职责33 预防与预警113.1 危险源管理113.2 信息报告113.3 预警行动124 应急响应144.1 响应分级144.2 响应程序154.3 处置措施164.4 应急扩大184.5 应急结束184.6 后期处置195 保障措施205.1 救援队伍保障205.2 通信与信息保障205.3 技术保障215.4 资金物资保障215.5 医疗卫生保障215.6 社会动员保障225.7 应急避难

2、场所保障225.8 交通运输保障225.9 监督检查226 预案管理226.1 奖惩226.2 预案的编制、审议、批准和备案236.3 培训和演练246.4 预案修订256.5 预案的解释与实施257 附件257.1 事故信息报送渠道示意图257.2 风险评估257.3 应急XX调查清单3111 总则1.1 编制目的贯彻落实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机制,进一步明确XX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委会相关部门的应急救援职责,提高对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及时、有序、高效地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危害和损失,确

3、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1.2 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1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主席令第69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8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88号,应急管理部第2号令修订)、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衔接XX市人民政府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经开管委会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上一级预案,按照安全监管部门应急预案框架指南(安监厅应急2011222号)的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1.3 事故分级按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

4、查处理办法的规定,根据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将生产安全事故分为四个等级: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1.特别重大事故(级)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2.重大事故(II级)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3.较大事故(级)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4.一般事故(IV级)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5、事故。 注: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1.4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经开区辖区内突发的级(特别重大)、II级(重大)、级(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前期处置,IV级(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应对处置,以及发生在经开区辖区外,但有可能对经开区造成影响的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和响应。1.5 工作原则遵循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依靠科学、协同应对;快速反应、靠前处置;平战结合、军民结合的原则。2 组织体系及职责2.1 应急组织体系在管委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经开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应急指挥

6、部”),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安委会办公室,管委会各相关部门是区应急指挥部的成员单位。为使突发生产安全事故得到快速、有效的处置,区应急指挥部下设经开区生产安全事故现场指挥部(以下简称“区现场指挥部”),并建立应急救援专业组负责IV级(一般)以上(含级)生产安全事故的现场处置。抢险救援组区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医疗救护组治安警戒组交通保障组应急物资保障组新闻报道组社会动员组调查处理组善后工作处理组区现场指挥部专家组环境监测组救援资金保障组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图2-1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组织体系示意图2.2 组织机构及职责2.2.1 区应急指挥部及职责成立区应急指挥部,指挥部的成员如下:1.总 指

7、 挥:分管领导2.副总指挥: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区消防大队负责人。3.区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管委会办公室、区安监局、区监察审计局、区人社局、区总工会、区法制局、区公安分局、区交安委办、区消防大队、市场监管局分局、区社会事业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经济发展局、区住建局、国土分局、生态环境分局、区工委工作部、区城管局、区城乡工作局、交警七大队,以及阿拉、洛羊街道办事处。2.2.1.1 区应急指挥部职责1.负责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和应急指挥工作;2.领导、组织、协调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3.负责发布事故的相关信息;4.审议批准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交的应急处置工作报告;5.督促指导各有关

8、部门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2.2.1.2 总指挥职责全面负责经开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指挥和协调;负责应急预案启动和应急响应终止指令的下达;负责应急处置方案实施、应急救援力量和应急物资调配、应急扩大和上报、事故信息公开等事项的决定。2.2.1.3 副总指挥职责协助总指挥进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总指挥缺位时代替总指挥全面负责经开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指挥和协调。2.2.1.4 区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1.管委会办公室:接收生产安全事故信息,保障市政府与管委会各职能部门联络畅通;请示总指挥启动应急预案;通知区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开展相应职责内的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的应

9、急救援工作;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经开区管委会领导报告事故情况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经开区管委会领导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协助区安委会做好全区安全生产应急值守情况督导检查工作;协助安委会指导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2.区安监局:负责经开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监督、检查、指导各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建立应急救援体系;组织区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专家库,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咨询服务工作;组织或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3.区监察审计局:负责对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事故调查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行政监察对

10、象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沟通协调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4.区人社局:负责生产安全事故伤害的工伤认定和工伤保险待遇的确定及工伤事故赔偿纠纷的调解、仲裁;负责指导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落实防范安全事故的措施。5.区总工会:负责维护在生产安全事故中受害群众的合法权益,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现场救护、善后处理工作,参与事故调查。6.区法制局:为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提供法律服务。7.区公安分局:负责生产安全事故现场警戒、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制定人员疏散方案;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疏散撤离,对人员撤离区域进行治安管理;参与事故调查

11、;组织协调道路交通、火灾、爆炸物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8.区交安委办:负责组织协调交警大队对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周边道路进行交通管制,禁止无关车辆进入危险区域,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协调应急车辆调动;参与交通事故调查处理。9.区消防大队:负责生产安全事故现场的抢险、救援、控险、灭火等任务,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依照国家规定承担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10.市场监管分局:负责提供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单位的登记注册及市场监管相关信息;负责生产安全事故所涉及特种设备的检测、认定;组织技术专家对事故现场特种设备的处置提出建议和意见;负责涉及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统计报告、分析,组织或参与

12、事故调查处理;负责全区食品药品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11.区社会事业局:负责监管行业内事故发生单位的有关信息和情况;确定受伤人员专业治疗与救护定点医院,培训相应医护人员;指导定点医院储备相应的医疗器材和急救药品;负责事故现场调配医务人员、医疗器材、急救药品,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负责统计人员伤亡情况。12.区民政局:负责组织应急救援后备物资的筹集和调配;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对事故受害人员实施生活救助;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的相关善后工作。13.区财政局:负责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所需资金保障。1

13、4.区经济发展局:负责提供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单位的人员、设备、场所等相关信息,统计事故损失,为事故救援、调查提供依据,参与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15.区住建局:负责提供生产安全事故区域内管网、建(构)筑物的建设资料和地质情况等资料,组织建筑类专家指导抢险救援;组织调动救援所需的机械设备;组织或参与建设工程施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负责建设工程职工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工作,发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信息。16.国土分局:负责提供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单位及周边地质灾害有关情况,为事故救援、调查提供依据;参与地质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17.生态环境分局:负责组织生产

14、安全事故区域的环境监测,及时测定事故现场及可能影响区域有害物质的成分和浓度等数据;对可能存在较长时间环境影响的区域发出预警,提出控制措施并进行监测;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导对环境产生污染的现场遗留危险物质的消除;参与因事故导致环境污染的应急救援、调查工作。18.区工委工作部:负责生产安全事故的新闻信息发布,做好事故舆论监督和安全生产宣传。19.区城管局:负责提供事故区域内城市桥梁、垃圾填埋、渣土填埋等信息和相关情况,组织或参与开展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20。区城乡工作局:负责提供因农业、林业等监管范围区域内引发事故的有关信息和情况。组织或参与监管范围内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15、21.X管水务局:负责水利系统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析上报工作;负责气象灾害事故的调查和鉴定工作;负责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气象服务保障。22.交警大队:对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周边道路进行交通管制,禁止无关车辆进入危险区域,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参与或组织调查处理交通事故。23.阿拉、洛羊街道办事处:制定辖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收集上报辖区生产安全事故相关信息;提供生产安全事故区域及周边可能影响区域的居住人口情况;动员、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疏散撤离;对人员撤离地进行全面管理;参与事故救援、善后处理、事故调查、应急物资的分配发放。2.2.2 区现场指挥部及职责区应急指挥部下设经开区生产安全事故现场指挥部(以下简称“区现场指挥部”),区现场指挥部的成员如下:1.区现场指挥部总指挥:管委会分管领导或分管领导指定的人员。2.区现场指挥部成员:事发地街道办事处、企业负责人、有关部门责任人、应急救援专业组负责人等组成。2.2.2.1 现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医学/心理学 > 基础医学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