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学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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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税收概念第一节 什么是税收一、税收是一个古老的概念二、税收的本质属性(一)税收的社会经济本质(二)税收的政治本质(三)税收是对公共产品和劳务成本的补偿三、税收是政府筹集财政收入的基本手段第二节 税收的形式特征(1)非直接偿还性:指政府征税与具体纳税单位和个人受益之间并不存在一一对等的交换关系。这一概念包含三层含义: (1)税收是有偿的;(2)税收是整体有偿而不是个别有偿;(3)税收有偿是非直接的,不存在一一对等的直接偿还关系,国家不直接向纳税人支付任何报酬代价。 (2)强制性:是指在国家税法规定的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依法纳税,否则就要受到法律追究,是国家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必要保

2、证。 (3)规范性:指国家在征税前,通过法律形式,把应开征的税种、征税范围、纳税人、征收比例及违法处罚标准等规定下来,由征纳双方共同遵守,对征纳双方都有约束力三性的联系: 完整统一体,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其中非直接偿 还性是核心,强制性是保障,规范性是对强制性和非直接偿还性的一种规范和约束。非直接偿还性必须依靠国家政治权利强制征收,但要保障这种分配活动有效有序、维护国家和纳税人双方正当利益,就必须规范征纳双方行为,拖过法律形式预先确定征收数额和方法,既有利于纳税人合理安排生产与投资、储蓄与消费,又有利于国家合理安排各项支出,更好地实现其承担的各项政治经济职责。二、税收职能 财政收入职能(筹集资

3、金、组织收入):它是国家对税收最基本的要求,也是税收最重要的职能目标。特点:适用范围的广泛性、取得财政收入的及时性、征收数额上的稳定性。 经济调节职能:促进资源有效配置、调节收入分配、保持经济稳定增长。 监督管理职能。第四节 税收的定义与内涵 1、税收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 2、国家征税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其职能,满足社会的公共需要。 3、税收的征税主体是国家,征税依据是国家权力。 4、税收借助于法律形式进行征收 。 5、税收是对国民收入的再分配。 6、税收本质上是一种特殊分配关系 税收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其政治权利,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强制地、无偿地向社会成员征

4、收一部分社会产品和国民收入,以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特殊分配方式。第二章 税收结构 一、纳税人(一)纳税人(纳税义务人):是纳税的主体,是税法规定的拥有课税对象、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或个人。 纳税人可分为自然人和法人两类:1、自然人纳税人。在法律上,自然人是指基于出生而依法在民事上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人,包括本国公民和居住在所在国的外国公民。2、法人纳税人。法人是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社会组织。(二)负税人:最终承受税收负担或实际缴纳税款的单位和个人,即税款的实际负担者。 法律上的课税主体和经济上的课税主体是有区别的:纳税人和负税人是否一致,主要取

5、决于缴纳的税款是否容易转嫁(三)扣缴义务人:是税法规定的,负有代扣(代收)纳税人的应纳税款并向国库缴纳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二、课税对象 (一)课税对象(征税对象):课税的客体,指每个税种征税的标的物,是划分不同税种、区分各税由来的主要标志,是税制的首要要素,是国家征税的基本依据。 (二)税源:是税收收入的最终来源,即各种税收收入的最终出处。真正的税源只有从真正的负税人那里才能查明。 (三)课税对象与税源:课税对象只是表明国家征税的范围和直接依据,而不一定反映税源即税收的根本来源,或者说税收负担的最终归宿。 (四)征税范围: 一般指课税对象的范围,即课税对象的具体内容,或课征税收的具体界限。 三

6、、税目:是税法中对征税对象分类规定的具体征税品种或项目,是课税对象在内容上的具体化,表明国家征税的广度或具体范围。 单一列举法、概括列举法 四、计税依据 (一)税基:又称计税依据、课税基数、计税标准,是计算应纳税额的依据或标准,是课税对象量的具体化。是决定国家税收收入和纳税人税收负担轻重的重要因素之一。 (二)税基和课税对象:二者即相联系又有区别,有时一致、有时不一致 五、税率:指应纳税额与课税对象数额的法定比例,是计算应纳税额的尺度,体现国家征税的深度,是税收制度的核心要素。(定额、比例、累进)1、全额累进税率 :将课税对象的全部数额都按照其所适用的最高一级比例计算应纳税额。 2、超额累进税

7、率 :将同一课税对象按其数额大小划分为若干等级,分别规定每一等级的税率,当课税对象的数额增加到需要提高一级税率时,仅就超过上一等级的部分,按高一级税率征税。3、超率累进税率:将课税对象按相对数划分若干等级,从低到高每一等级适用一个税率,各个等级的课税对象分别按照本级的适用税率计算,然后加总计算应纳税额的累进税率。4、加成、加倍税率 两者比较:(1)在名义税率相同的情况下,实际税率不一致。全额累进税率税负重于超额累进税率税负。(2)在累进级距的交界处,税负的增加形式不同。全额较为急剧,超额较为缓和,克服了全额税负跳跃式增减得不合理现象。 (3)税负的合理性不同。全额形成的税负不尽合理,超额较为合

8、理。全额计税时纳税人的税负增长与负税能力增长不适应;超额则基本相适应。 与全额累进计算相比,超额累进一定程度上克服了全额累进的缺陷,因此世界上多数国家所采用的累进税率均为超额累进,我国个税法中也部分使用了超额累进税率。3、超率累进税率:将课税对象按相对数划分若干等级,从低到高每一等级适用一个税率,各个等级的课税对象分别按照本级的适用税率计算,然后加总计算应纳税额的累进税率。加成、加倍税率。 4、加成,是加成征收的简称,是指对按法定税率计算的税额加征若干成数税款,加征一成等于加征税额的10%,依次类推。 加倍,是指对按法定税率计算的税额加征若干倍数的税款,加征1倍为100%(五)非税制要素的税率

9、形式 1、名义税率和实际税率 名义税率(表列税率)是税法上规定的税率,即应征税额占课税对象数量的比例。 实际税率(有效税率、实际负担率 )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税款占征税对象数量的比例,是衡量纳税人实际税负程度的主要标志。 2、累退税率 指随课税对象数额增大而逐级降低征税比例的一种税率。累进税率和累退税率调节效果:从公平角度分析,累进税率由于随收入增加而税负加重,使收入高的纳税人上缴税收占收入比率高于收入低的纳税人,使税后高低收入者之间的收入差距比税前缩小。而累退税率则起到相反的效果。从效率角度分析,累退税率由于随收入增加而上缴税收占收入比例下降,对个人增加收入起到缴励作用,而累进税率则起到相反的

10、效3、边际税率 和平均税率 边际税率:税额的变动数量占征税对象变动数量的比率。所得税超额累进税率表中的每一级税率,实际上是相应级距课税对象(应税所得额)的边际税率。 平均税率:全部应纳税额占全部课税对象数额的比率,或称平均负担率。4、零税率和负税率 六、纳税环节 (一次、两次、多次课征制) 七、纳税地点八、纳税期限(按期、按次)九、减免税(税收优惠 ):根据国家经济政策和国民经济发展要求,对某些特定纳税人和课税对象、在特定时期内给予鼓励或照顾,少征一部分税款或全部免予征收的特殊规定十、违章处理 违章包括:偷欠抗骗 处罚措施:教育措施、行政措施、经济措施、刑事责任 处理方法:拍卖被扣押或查封的货

11、物和财产;加收滞纳金、补税、罚款; 吊销税务登记证,吊销营业执照;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节 税收类型第三节 税收体系及其模式 一、相关概念 (一)广义的税收制度,是在一个课税主权之下的各种税收组织体系,是国家依法律程序规定的征税依据和规范,税务机关依法征税和纳税人依法纳税的法律依据、工作准则和规程,由国家的一整套税收法规组成,包括各种法规、税制结构、税收管理体制和征收管理办法。 (二)税收体系(税制结构),广义是指一国税制中不同税系之间、税种之间和税制要素之间,以及各自内部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关系的构成方式。包括不同税系或税类之间的地位和相互关系、同一税系内部和不同税系之间的各个税种之间的关系、各

12、个税制要素的组合关系。(三)税制模式,指由主辅税种或税系合理搭配而成的特定的、相对稳定的税系结构。即不同税系或税类之间的地位和相互关系、同一税系内部和不同税系之间的各个税种之间的关系。 二、税制结构的基本特征 总体的概括性 ;功能的系统性 ; 明确的目的性 ;相对的稳定性 三、影响税制模式的主要因素 生产力发展水平及经济结构;政治经济体制;宏观经济政策; 税收管理水平; 其他因素,如国际因素、历史文化因素第四节 优化税收的相关理论一、优化税收的概念及评价标准 所谓优化税收,是指在保证政府获得既定财政收入的假定前提下,依据效率和公平原则进行的税收结构安排。 根据现代经济学的观点,判断一种税制(税

13、种)是否优化的基本标准有两个:一是税收效率标准,一是税收公平标准。(一)税收效率标准 税收效率是建立在经济效率基础上的。一个有效率的税收必然是一个中性的税收,即征税不产生替代效应、税收超额负担最小的税收。 税收对经济的扭曲效应表现在:1、扭曲消费者与生产者行为2、扭曲人们的储蓄与消费行为3、扭曲人们对工作与闲暇的选择 (二)税收公平标准 税收公平通常包括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 如果一种税或税制结构安排能够实现公平的征收,那么这种税收就是优化的,否则就是非优化的。综合以上分析,所谓税收优化,就是一种能够充分反映社会对效率与公平权衡的税制安排,这种税制安排将使不公平、扭曲性都达到最低限度。二、最优税

14、收和次优税收 优化税收理论根据一种税制是否符合效率和公平标准,尤其是是否存在扭曲,将优化税收分为最优税收和次优税收两个层次。 (一)最优税收 :是指依据税收中性原则设置或征收的,不产生税收超额负担和不造成任何经济扭曲,且符合税收公平原则的税制结构安排。 两个特点:一、只具有收入效应而不产生替代效应,不干扰相对价格;二、纳税义务与纳税人能够改变的因素不发生关系,因此纳税人不可能减轻纳税义务(二)次优税收 1、概念 :是指在满足政府一定收入规模的前提下,使课税所导致的效率损失或超额负担尽可能小的税制安排。 2、次优税收的具体目标:通过税收政策的优化设计和制度结构的合理安排,谋求尽可能小的效率损失和尽可能大的社会公平。 (1)征税对相对价值不发生或发生较小的的影响 (2)对经济主体的决策产生最小的扭曲 (3)选择征税范围广泛的税基,尽可能按单一税率征税 (4)在市场失效和政策干预导致扭曲情况下,通过税收手段弥补市场缺陷,矫正扭曲,谋求效率损失最小。三、商品税和所得税的优化 (一)优化商品税 优化商品税理论最早是由拉姆齐于1927年提出的。他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是:假设政府的全部收入只能以扭曲性的商品税来筹集,那么,应当选择什么样的商品税结构才能使效率损失最小。1、课税准则法则(需求等比例递减法则): X/X=Y/Y 含义:为了使总体的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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