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培训管理规定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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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培训管理规定 XX省煤矿安全培训机构管理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为规范煤矿安全生产培训工作,保证培训质量,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4号)和煤矿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2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煤矿安全培训机构是指在XX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取得煤矿安全培训资质,从事法定煤矿安全培训活动的机构。 煤矿安全培训机构的资质申请、认定、复审及其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第三条煤矿安全培训机构资质的审批、颁发、监督和管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总体规划、

2、合理布局、严格准入。 第四条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省局)及所属监察分局依法对所辖区域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煤矿安全培训机构应当接受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煤矿安全培训机构 第六条煤矿安全培训机构从事安全培训活动,应当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煤矿安全培训机构资质证书分三个等级。一级资质证书,经省局初审,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审批、颁发;二级、三级资质证书,经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初审,报省局审批、颁发,并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备案。 煤矿安全培训机构或其所在单位应是一个能够承担法律责任的实体。 总则 1第七条 煤矿安全培训机构资质证书不得出借、出租给其他机构

3、或者个人。第八条 二、三级煤矿安全培训机构的培训业务范围按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煤矿安全培训规定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煤矿特种作业的范围按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特种作业目录规定执行。 第十条煤矿安全培训机构申请二级资质证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能够独立或者经授权承担法律责任,注册资金或者开办费300万元以上; (二)有专职的管理人员; (三)有健全的机构章程、管理制度、工作规则; (四)有10名以上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专职或者兼职教师,其中至少有6名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并且经省局考核合格的专职教师,专职教师中至少有3名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 (五)有固定、独立和相对集中并且能够满足同期

4、80人以上规模培训需要的教学及生活设施,其中专用教室使用面积120平方米以上; (六)安全培训需要的其他条件。 第十一条煤矿安全培训机构申请三级资质证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能够独立或者经授权承担法律责任,注册资金或者开办费100万元以上; (二)有专职的管理人员; (三)有健全的机构章程、管理制度、工作规则; (四)有8名以上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专职或者兼职教师,其中至少有5名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并且经省局考核合格的专职教师,专职教师中至少有2名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 (五)有能够满足同期60人以上规模培训需要的教学及生活设施,其中专用教室使用面积100平方米以上; (六)安全培训需要

5、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专职教师是指与申请单位建立有固定劳动人事关系,承担安全培训教学任务的教师;兼职教师是指签订聘用合同的其他单位煤矿专业人员。专兼职教师专业结构应与申请的培训范围相适应。 煤矿安全培训教师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工作积极,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熟悉国家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 (三)身体健康,能胜任教学工作及生产实习调研活动; (四)有3年以上相关专业的工作经历,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五)学历、职称应达到相应资质要求。 煤矿安全培训机构的教师应当参加专门培训,经省局考核合格取得安全培训教师岗位

6、证书后,方可上岗执教。专职教师应当每年接受不少于40学时的继续教育,兼职教师每年参加继续教育人数不得低于60%。 第十三条安全培训机构应具有与申请培训范围相适应的实验、实际操作设备、设施、场地,实验设备应符合附件1-3的要求。 3第十四条安全培训机构应具有固定、独立、相对集中的场地和校舍。校舍一般应包括教室、实操场所、图书资料室、实验室(含实际操作场所及附属用房)、行政办公用房、餐厅、宿舍等,配套设施应齐全。 第十五条安全培训机构应配备能够满足培训教学需要的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 第十六条安全培训的主要设施以申请单位自有为主,确需租借的必须签订合法契约并保持相对稳定。 第十七条煤矿安全培训机

7、构申请承担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的,除符合本办法上述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每个特种作业类别应配备不少于2名专科以上学历、相应专业并且经省局考核合格的专职教师,从事实际操作教学的教师应当有相应专业技师以上等级证书; (二)特种作业类别的实际操作条件应当符合XX省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资质认定及复审评估标准(附件3)。 第十八条煤矿安全培训机构应当规范培训档案管理,加强信息反馈工作。安全培训档案应包括学员档案和教学档案。 第十九条安全培训机构从事安全培训工作的收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应当按照行业自律标准或者指导性标准收费。 第三章 第二十条申

8、请单位应根据自身条件、培训对象、生源等情况申请相应的等级和培训范围。 培训机构资质认定程序第二十一条申请煤矿安全培训机构资质应提供以下材料(一式三份): (一)资质认定申请报告。报告应介绍本单位的基本情况,培训工作情况,申请的培训等级和范围以及相应的教学条件、实验、实际操作条件等; (二)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机构批文复印件; (三)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机构各部门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复印件和专兼职教师的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证明复印件以及安全培训教师岗位证书复印件; (四)培训场地证明材料以及本办法第十六条涉及的有关契约复印件; (五)按要求填写的XX省煤矿安全培训机构资质审批表(附件4); (六

9、)机构章程、管理制度、工作规则; (七)自评材料; (八)申请材料提交上月的资产负债表; (九)自有教学仪器设备、实验、实际操作设备等的证明文件; (十)其它与申请培训机构资质有关的材料; 第二十二条申请延期培训资质的除按第二十一条规定提交材料以外,还应提供从事安全培训工作的业绩。 第二十三条培训机构登记项目发生变化的,应在变更发生一个月内向省局申请变更,换发资质证书。申请变更的机构填写XX省煤矿安全培训机构资质变更申请书(附件5)。 申请变更“机构名称”的,应提交煤矿安全培训机构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等材料; 5申请变更“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应提交任命文件原件、原煤矿安全培训机构

10、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等材料; 申请变更“培训范围”的,原则上在资质延期时一并提出申请; 培训机构合并或者分立的,以及培训场所发生变化的,必须按相关程序重新申请资质;停业、破产或其他原因终止业务的,应申请注销资质。 第二十四条申请材料应真实、准确,按照申请报告、审批表、自评表、其它材料以a4纸顺序装订成册,并提供相应的电子版(不带印章、签字、图片、照片的文字材料采用word格式,其它证明文件扫描成电子格式),材料中复印件、扫描件等非原件材料均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第二十五条申请单位将申请材料提交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初审,初审合格的,将申请材料一式三份报省局,申请单位对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 第

11、二十六条培训机构资质认定按照下列工作程序进行: (一)申请单位按要求将初审合格的申请材料报省局; (二)省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受理申请; (三)对受理的申请单位,省局根据初审意见和本办法等有关规定,组织专家组进行现场核查评估。 二、三级煤矿安全培训机构评估满分为100分,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并且评估得分满80分为合格; (四)现场核查合格的申请单位,经公示无异议的予以批准、颁发资质证书并向社会公告;现场核查不合格者,不予批准。 第二十七条培训机构资质审查工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单位整改问题所需的时间,不计算在20个工作日之内。 6第二十八条省局每年分批集

12、中受理 二、三级煤矿安全培训机构资质申请,统一安排评估核查工作。凡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律不予受理,并且一年内不再受理其资质申请。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九条煤矿安全培训机构资质证书有效期为3年,资质证书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应于有效期届满前30日提出延期申请,经复审合格换发新证后,方可继续从事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煤矿安全培训机构应于每年5月上旬和11月上旬向省局和监察分局书面报送安全培训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十条省局每年对已经取得资质证书的安全培训机构进行一次评估检查,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已经取得资质证书的安全培训机构名单 第三十一条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考核发证部门应当对安全培训机构的下列情况实施

13、重点监督检查: (一)取得相应培训资质的情况; (二)按照国家统一的煤矿安全培训大纲组织培训的情况; (三)专职教师考核合格的情况; (四)建立完善培训工作制度的情况; (五)安全培训计划的落实情况; (六)安全培训档案的建立和管理情况。 第三十二条安全培训机构有煤矿安全培训规定第三十九条所列情形的,依照煤矿安全培训规定进行处理;安全培训机构有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7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所列情形的,依照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第三十三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煤矿安全培训机构的违法违纪行为,均有权向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报告或者举报。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由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负责解释。本办法与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之前有关规范性文件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 1.XX省二级煤矿安全培训机构认定和复审评估标准 2.XX省三级煤矿安全培训机构认定和复审评估标准 3.XX省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资质认定和复审评估标准4.XX省煤矿安全培训机构资质审批表 5.XX省煤矿安全培训机构资质证书变更申请书 第10页 共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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