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严格,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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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可任意编辑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严格,做到 管理手段是一种管理规定,通常用来约束和模范市场行为、特殊活动的一种规章制度。它具有法律的效力,是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的,是附属于法律的模范性文件,人人务必遵守,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驻村工作队管理手段 严格 做到6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驻村工作队管理手段 严格 做到6篇 驻村工作队管理手段 严格 做到篇1 XX镇驻村工作队日常管理手段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全镇驻村工作队选派派管理,依据XX县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实施细那么,结合XX实际,制定本手段。 其次条 本手段适用于各级选派驻XX镇开展驻村帮扶的工作队的管理。 第三条 各

2、村驻村工作队不少于3名,由相关单位从政治素质高、事业心强、工作作风实、综合才能强、熟谙农村基层工作的优秀干部中选派,属于党员的,党组织关系要转接到村。 第四条 驻村工作队主要职责为:负责宣传脱贫攻坚相关政策;辅助村落实各项扶贫工作任务;指导完成扶贫手册、扶贫档案等档案资料;辅助落实“六个一批”规划及户年度脱贫规划;积极向上争取工程资金及各项政策;负责对群众举行培训,提升群众合意度;负责对包户干部举行培训,指导促使包户干部做好包户工作;辅助加强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创办,定期加入镇村会议;负责对扶贫资金使用及政策落实处境举行监视;负责做好单位与村的沟通联络工作;负责完善驻村帮扶工作记录;负责完成其他各

3、项工作任务。 第五条 全体工作队务必全员脱产驻村,每月不低于20天,每年不少于240天。全体工作队要驻村开展工作,不得走读,不得在集镇居住。 第六条 严格驻村工作队员请销假管理,请假3天以下的,第一书记(工作队长)由镇党委审批,队员由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审批;请假37天(含7天)的,报派出单位和镇党委审批,请假7天以上的报县驻村办审批。严禁驻村工作队全体队员同时请假,不得展现工作日无人驻村的处境。 第七条 实行述职评议制度,镇党委每半年组织一次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长)述职评议活动,评议结果纳入年度考核之中。 第八条 实行督查通报制度。镇党委每月对驻村帮扶工作举行一次督查,并举行通报,通报结果纳

4、入年度考核之中,同步通报各单位。 第九条 实行“召回”制度。工作队员年度考核被评为“不称职”或“不合格”等次的;在抽查中被责令书面检查、诫勉谈话处理2次以上的;综合考核排名连续2次在全镇倒数后3位的;有旷工或无正值理由离岗连续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违反党纪国法受四处理的;因本人素质、才能等方面理由不适应驻村工作,且经扶助后效果不明显的;工作作风散漫、不尽职尽责,所驻村年度扶贫考核被确定为后两位的,群众观法大、反映猛烈的,镇党委将其召回或送回相关单位,并上报县驻村办。 第十条 实行问责制度。所联系村年度脱贫任务未完成,贫困户不能如期脱贫,整村不能如期出列的,对驻村工作队全体干部举行

5、问责追责。 第十一条 实行鼓舞制度。对年度表现突出的驻村帮扶工作队,镇党委对其驻村帮扶成效举行鉴定,向相关单位去函予以说明,同步呈报县脱贫攻坚指挥部,优先作为评先彰优对象。 第十二条 各驻村工作队要严格遵守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等各项纪律,始终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法则,扎实工作作风,塑造良好的干部队伍形象。 第十三条 镇党委负责对选派的县乡联合驻村工作队举行考核,考核标准分为“A(优秀)、B(良好)、C(一般)、D(差)”四个等次,县直单位选派的考核结果同步通报派出单位和县驻村办,镇直单位选派的考核结果同步通报主管单位和县驻村办。 第十五条 本手段自下发之日起施行。本手段由XX镇党委负责解释,与上级

6、相关精神不符的,从其规定。 驻村工作队管理手段 严格 做到篇2 乡镇驻村帮扶工作队及第一书记管理 考核手段(试行) 为了专心抓好扶贫工作队管理考核工作,全面了解目标任务完成处境,建立健全鼓舞约束机制,推动全镇脱贫攻坚工作深入开展,根据省市县关于脱贫攻坚工作专题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管理考核手段。概括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体驻村帮扶工作队。 二、考核原那么 坚持公允公开、提防实效、奖优惩劣的原那么。 三、考核方式及步骤 1.考核内容 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岗位目标任务完成处境。考核每季度举行一次。 2.考核分值 考核分值为民主测评和镇党委会综合评价两个

7、片面。其中:民主测评占50分,党委会综合评价占50分。 3.考核步骤 (1)召开述职评议大会。由镇党委派出的工作组主持,召开评议会议。加入评议会议的人员为全体党员、两委成员、村民小组长、群众代表、贫困户代表。加入会议人员不少于应到会人员的五分之四,因特殊理由请假的与会人员不计算在应到会总数内。 (2)个人述职。驻村帮扶工作队队员和第一书记简要述职,重点要突出岗位职责落实处境。加入会议的人员现场对其述职处境举行测评。 (3)民主测评。考核组工作人员发放驻村扶贫工作队队员和第一书记考核测评表,由与会人员举行现场测评。 (4)镇党委会评价。镇党委召开党委会,对测评对象举行综合评价,确定考核结果。并将

8、考核结果举行公示,采纳群众监视。 四、加减分手段 1.镇党委、镇政府组织召开的各种会议、开展的各种学习培训,缺席1次扣2分,全年累计迟到6次及以上或累计缺席3次及以上的扣15分。 2.因事因病外出或不能正常工作的,务必履行请销假手续(病假须持医院证明)。请假3天以内(含3天)由镇党委书记或镇长签字同意,请假3天以上第一书记向县委组织部申请,扶贫工作队队员向县扶贫办申请。特殊处境不能当时书面请假的,要先电话请假,事后补办请假手续,否那么按旷工处理。全年累计请假30天以内不扣分,30天以上扣3分,凡未请假擅自离岗或者超假不归的,按旷工论处。 3.积极按时完成镇党委、镇政府安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单项任

9、务未按时完成的,1次扣2分。 4.由于工作失误造成,受到市级单位通报批评的一次扣5分;受到县级单位通报批评的一次扣3分;受到镇党委、镇政府通报批评的一次扣2分。 5.由于工作劳绩突出,受到镇党委、镇政府表彰的加2分;受到县级部门表彰的加3分;受到市级以上部门表彰的加5分;同项工作受到各级部门同时表彰的,以最高级别为准举行加分。 五、考核等次确定 考核结果分优秀、称职、根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的,考核等次为优秀;考核得分在7089分的,考核等次为称职;考核总分在60分69分的,考核等次为根本称职;考核得分在60分以下的,考核等次为“不称职”。 有以下处境之一的,

10、在考核中直接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1.不带头执行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按照镇党委、镇政府安置的; 2.因工作失职、失误或违法乱纪,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3.组织纪律淡薄,无正值理由在岗不作为或长时间不履行岗位职责的; 4.缺乏思想道德修养,工作方法简朴粗暴,宗族派性思想严重,办事不公,闹不团结的; 5.冲突纠纷排查处理不力,导致群众集体上访,越级上访,甚至发生群体性事情的; 6.违反政策法律规定,受到党纪处理、行政处置或刑事处置的。 六、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为优秀等次的,作为推举县委表彰优秀干部的主要依据,考核为称职和根本称职等次的不奖不罚,考核为不称职等次的,上报上级相关人事部

11、门举行严格处理,同时在全镇举行通报。 七、执行时间和解释权 本手段从发文之日起执行, 由镇党委负责解释 驻村工作队管理手段 严格 做到篇3 管理手段 第一条 为了巩固各级参与扶贫开发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发挥和调出工作队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扶贫帮扶措施到村到户,改善生产条件,如期实现脱贫目标,把贫困村和贫困户自我进展才能推上一个新台阶,特制定本手段。 其次条 驻村帮扶工作队务必遵守*县脱贫攻坚驻村帮扶工作队员管理手段中和各项规定,自觉采纳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的领导、管理和监视。 第三条 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大力加强贫困村基层组织、根基设施、根基产业创办,促进农业增效、农

12、人增收、农村和谐,确保贫困人口如期脱贫,贫困村如期摘帽。 第四条 工作组的主要任务是: 1、创办一个好班子。按照“德才兼备”的原那么,配齐配强村支部班子,培养2名以上村级后备干部,把村支部创办成能够团结率领群众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率领群众致富奔小康的战斗堡垒。 2、制定一套好方案。驻村帮扶工作队要按照扶贫工作对象、目标、内容、方式、考核、保障“六个精准”的要求,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决策部署,分类施策,集中发力。 3、选准一条好路子。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好经济进展规划,并扶助村民进展经济工程,推进产业布局调整,进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促进农人增收,加快农人脱贫致富奔小

13、康的步伐。 4、创造一个和谐的社会环境。建立各项制度,推行村务公开,实行民主管理,保证工作有效运转,使村里的各项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模范化的轨道,大力加强法制教导的精神文明创办,促进乡风文明和社会和谐。 第五条 工作队设队长一名,队长由后盾单位推举呈报,由县扶贫开发办审核,县委组织部审批,队长同时承担驻点村党支部第一书记,负责驻点村的党建工作和本组队员的管理。 第六条 工作队的工作由 办公室负责领导和管理。 第七条 工作队要采纳所在乡镇党委的领导和指导。工作队所在村务必是乡镇党委领导的联系点,乡镇党委领导要深入到村与工作队研究有关事项,支持工作队的工作。 第八条 工作队的队长可以列席乡镇党委的

14、有关会议,并参与研究和决策驻点村帮扶等工作。 第九条 工作队在驻村期间不再担负原单位的工作任务。原单位也不得随意将工作队员抽回机关处理业务工作,切实需要,须文字报告办公室批准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第十条 只要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的工作队员在原单位开具临时组织关系,交给所在村党支部和团支部,并加入该村的党、团组织生活。 第十一条 请销假制度 1、在驻村期间,工作队员休假,一般每月安置一次,假期8天。 2、工作队员的正常休假由工作队长批准,队长的正常休假由办公室批准。 3、工作队员有事需请假在3天以内的,由工作队长签署观法审批;在3天以上的务必经办公室审批。工作队长的事假由办公室批准。 4、工作队长(

15、员)外出为村里跑工程或联系业务,可与村支部磋商抉择,但务必向当地党委负责人说明事由和外出时间。 第十二条 经费报帐制度 1、工作队员在原单位的一切待遇不变。其下乡生活补贴除乡镇所派队员由乡镇核发外,县机关所派队员,由原单位每个月赋予300元的生活补贴,车船费按相关规定报销。 2、凡为乡、村跑工程或联系业务的旅差费均由受益单位负责报销。 第十三条 学习汇报制度 1、工作组每月要组织一次政治和业务学习。主要内容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八届三、四、五中全会精神,“三农”的各种政策、法规,税贫攻坚工作的有关文件等。 2、工作队长要按时加入办公室召开的工作例会,并实时把会议精神传达成村支两委和工作队员,并加以落实。 3、工作队要经常与办公室、乡镇党委和后盾单位保持联系,实时汇报工作,听取他们的观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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