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 (3)

上传人:笑少 文档编号:270916035 上传时间:2022-03-27 格式:DOCX 页数:2 大小:20.35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 (3)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 (3)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 (3)》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 (3)(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 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确实是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但它毕竟处于起步阶段,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法律地位不明确,从而造成其注册登记难、银行贷款难等一系列问题。此外,资金不足、组织规模较小、带动力有限、运行机制不健全、内部管理不规范等,也是较普遍的问题。 国家应加快制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促进法,确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法人地位,使其获得民事主体资格。在促进法中,建议把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定位为“合作社法人”。它对外要追求利益最大化,对内则提供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在立法时,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二

2、是要在稳定家庭承包经营体制的基础上,突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特征;三是在分配方式上,坚持以交易量返利为主要方式;四是要明确农民专业合作经济与传统的集体所有制经济的区别。 政府应通过一系列政策和措施,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进行扶持。扶持的内容除了减免有关税收外,还包括:免费对合作组织成员进行各种培训并提供信息、技术等服务;在合作组织购买大型设备、兴办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加工企业时,给予补助或贷款贴息的优惠;在全国建立起农产品运输的“绿色通道”等。 政府要鼓励不同形式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共同发展,并积极探索新的合作组织形式。我国各地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的现状,决定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形式的多样化。无论哪种形式,只要能够维护农民的利益,帮助农民增加收入,就应给予鼓励和支持,同时帮助它们明确内部产权关系和建立起合理的分配关系。在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时,一定要坚持民主、自愿的原则,不搞一刀切。政府可以选择一些有条件的地方开展试点工作,积累经验,探索适应我国农村的更加科学、合理、有效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形式。文秘114版权所有 第2页 共2页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PPT模板库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