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投诉自查报告(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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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险投诉自查报告(精选多篇)第1篇:保险自查报告华峰信用社关于对代理保险业务的自查报告为进一步强化管理、规范操作、防控风险,促进保险代理业务健康有序发展,我社按照县联社下发的关于转发银监会办公厅开展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自查工作的通知(晋银监办2011191号)的要求,对我社代理保险业务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保险代理人资格,我社现在所有人员均未取得相关保险代理资格。这样不利于我社代理保险业务的开展。二、销售及宣传情况,经过检查未发现我社在保险销售过程中存在误导行为,在销售过程中未擅自增加保险责任、金额。宣传方式主要为营业柜台宣传,无违反相关规定行为。三、财务方面,经对保险财务

2、凭证的检查,暂无发现违规行为。存在的问题:一、应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悬挂保险代理许可证。二、应在销售保险产品的柜台设置明显标志。三、应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张贴我社制定的意外保险投保提示。四、应由持有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的工作人员从事保险产品销售工作。华峰信用社二0一一年八月二十七日推荐第2篇:保险自查报告双河苗族彝族乡中心学校关于学生保险工作开展情况的自查报告威信县教育局纪委办:根据威信县教育局关于转发市教育局学生保险违纪违法案件及减负规定通报文件的通知的要求。我校立即召开全乡校长会议,成立以中心校长杨文任组长,吴军任副组长,办公室其他教师为成员的领导组,对学生保险工作进行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

3、况汇报如下:一、学生参加保险基本情况。我校学生的平安保险由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威信分公司承保,2011年度我校学生总人数2837人,参保学生1558人,投保率54.9%,保险费每生30元。2012年度我校学生总人数2799人,参保学生1658人,投保率59.2%,保险费每生50元。二、学生保险工作我校做到了“一执行” 、“三没有”。 在学生保险工作中,我校认识十分到位,学生平安保险属商业保险范畴,始终本着一个平等自愿的原则,由学生及家长自主选择投保。不管是学校还是承担我校学生保险的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威信分公司都是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做好了一些必要的宣传,正面引导,有效防止了学生平安保险工作中的

4、不正当行为,在整个工作中我们做到了一个“执行”。一个“执行”:严格贯彻执行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教育厅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中小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价收费201130号)的精神,在学生保险中不存在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行政干预,作为学校更是让学生、家长自愿参加,尊重家长及学生的意愿、选择。三个“没有”:1、没有以任何形式强制学生保险或要求学生在指定的保险机构投保。目前我校学生投保的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威信分公司在保险工作中讲信誉,坚持原则,且对学生意外伤害后赔偿及时,让广大参保的学生及家长十分满意,自愿在该公司投保,我校学生投保率在55%左右,所占比例为总人数一半左右,学校没有强制

5、学生交保险。2、没有与保险机构利益分成行为。学校所有教职工也从没有接受保险机构吃请或收受回扣的情况,从保险公司看也没有向学校教职工请客送礼、返还回扣的现象,一切均按原则办理。3、没有学校教职工参与保险费收取,由保险公司业务员自己收取。总之,通过自查,我校学生平安保险工作一切正常,有效贯彻执行了有关的法律法规,有效维护了学生家长的利益,同时化解矛盾、转嫁学校风险。双河苗族彝族乡中心学校2013年6月24日推荐第3篇:保险自查报告自查报告为落实中国保监会*监管局的要求,确保我行代理保险业务合规文件运行,根据地区分行指示中北支行开展了了一次自查活动,具体自查情况如下:一、组织领导1、建立了代理保险业

6、务风险排查工作领导小组2、明确各相关部门,各组织层级、各具体岗位在防范化解代理保险业务风险中的职责。二、内控管理风险1、代理协议管理支行为一级支行,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代理协议都是由地区分行带头签订的。2、代理产品管理上级机构能够及时补充修改代理协议中的银保产品目录,未超出销售代理协议中产品。3、单证管理银保单证管理制定由总行统一制定,上级机构下发的所有空白都纳入银行重要空白凭证进行管理,下发凭证也都按重要空白凭证进行管理,并有相应的登记本进行登记。三、满期给付及退保风险1、风险排查在银行公示栏张贴了保险公示咨询投诉电话告知客户如何实施自己的权利。四、销售误导风险1、教育培训支行理财经理在进行保险

7、销售时都有保险公司客户经理在场进行销售指导,保险公司在我支行还定期开展保险知识的培训讲座。不存在销售误导行为,能正确解释保险产品,明确告知客户退保条件及可能带来的损失。2、销售行为支行现共有五人取得保险销售从业资格证。3、不存在保险公司工作人员驻点销售的情况。4、所以保险宣传材料都由上级机构下发。推荐第4篇:保险自查报告小南海镇中心小学校关于学生参加保险情况的自查报告黔江区教委:小南海镇中心小学校现有中心校一所,完小一所,村小九所,三十一个教学班,学生973人。为努力保障学生人身安全,减轻学生及其家长负担,学校本着正面引导,不强制、不干预的原则,鼓励学生自愿参加了平安保险,现将我校学生参加保险

8、情况作一简要自查报告。一、学生参加保险基本情况我校学生的平安保险由中国人寿黔江分公司承保,保险费每生30元。全镇小学973名学生中共有624人参加了平安保险,投保率64.3%。二、学生保险工作我校做到了“三没有”、“一执行”在学生保险工作中,我校认识十分清醒,学生平安保险属商业保险范畴,始终本着一个平等自愿的原则,由学生及家长自主选择投保。不管是学校还是承担我校学生保险的中国人寿黔江分公司都是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做好了一些必要的宣传,正面引导,有效防止了学生平安保险工作中的不正当行为,在整个工作中我们做到了一个“执行”四个“不”。一个“执行”:严格贯彻执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禁止行政

9、干预商业保险市场的通知精神,在学生保险中不存在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行政干预,作为学校更是让学生、家长自愿参加,尊重家长及学生的意愿、选择。三个“没有”:1、没有以任何形式强制学生保险或要求学生在指定的保险机构投保。目前我校学生投保的人寿保险黔江分公司在保险工作中讲信誉,坚持原则,且对学生意外伤害后赔偿及时,让广大参保的学生及家长十分满意,自愿在该公司投保,我校学生投保率在60%左右,所占比例不算大学校没有强制学生保险。2、没有与保险机构利益分成行为。学校所有教职工也从没有接受保险机构吃请或收受回扣的情况,从保险公司看也没有向学校教职工请客送礼、返回回扣的现象,一切均按原则办理。3、没有将学生保险费

10、与开学时学校实施的“一费制”收费捆绑进行,一是学校“一费制”收费与保险费开取各在一地;二是保险费收取无学校教职工参与,由保险公司业务员自己收取。总之,通过自查,我校学生平安保险工作一切正常,有效贯彻执行了有关的法律法规,有效维护了学生家长的利益,同时也很好地维护了保险市场的正常秩序。小南海镇中心小学校二00五年九月二十七日推荐第5篇:养老保险自查报告养老保险自查报告根据养老办工作要求,对我校养老保险缴纳情况进行了认真检查,没有发现养老保险脱缴情况,都能按时按标准缴纳,特此汇报。济南市xx小学 2013.10.28推荐第6篇:保险代理自查报告关于保险代理业务自查自纠的整改报告一、2011年度机构

11、运营及保险代理业务经营情况 2011 年度本机构主营业务规模、与保险代理业务相关的 主营业务经营情况;实现的代理保费、手续费收入、代理险 种及各险种手续费分析。二、2011年度与保险机构合作情况 与保险机构的合作情况;2011 年合作业务量前五位保险 机构及业务情况。三、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本机构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宁波市车商类保险兼业代理 机构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精神,开展代理业务自查自纠工作的具体情况。四、自查自纠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自查自纠工作中发现的具体问题,包括问题表述、相关数据及原因分析。五、整改措施针对发现的问题所采取或下一步将采取的具体整改措 施。篇二:保险自查报告华峰信用社关于对代理保

12、险业务的自查报告为进一步强化管理、规范操作、防控风险,促进保险代理业务健康有序发展,我社按照县联社下发的关于转发银监会办公厅开展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自查工作的通知(晋银监办2011191号)的要求,对我社代理保险业务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保险代理人资格,我社现在所有人员均未取得相关保险代理资格。这样不利于我社代理保险业务的开展。二、销售及宣传情况,经过检查未发现我社在保险销售过程中存在误导行为,在销售过程中未擅自增加保险责任、金额。宣传方式主要为营业柜台宣传,无违反相关规定行为。三、财务方面,经对保险财务凭证的检查,暂无发现违规行为。存在的问题:一、应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悬挂

13、保险代理许可证。二、应在销售保险产品的柜台设置明显标志。三、应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张贴我社制定的意外保险投保提示。四、应由持有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的工作人员从事保险产品销售工作。华峰信用社二0一一年八月二十七日篇三:保险贯彻落实情况自查报告保险兼业代理监管制度贯彻落实情况自查报告根据省公司下发的转发广东保监局关于对保险兼业代理监管制度贯彻落实情况开展自查及检查工作的通知文要求,xx市分公司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关于保险兼业代理监管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的自查工作,现将有关检查内容汇报如下:一、成立领导小组为有效开展自查工作,根据广东保监局要求,河源市分公司成立保险兼业代理监管制度贯彻落实情况检查工作小

14、组,具体如下:(一)领导小组组 长:xx 总经理副组长:xx 总经理助理组 员:xx(理赔中心经理)xx(客户服务管理部经理)xx(销售管理部经理)(二)工作小组组 长: xx(销售管理部)组 员: xx(理赔中心)xx(客户服务部)xx(销售管理部)二、自查工作内容及结果由于xx目前没有xx寿险机构,因此暂无开展相互代理业务,因此,本次自查工作主要围绕广东保监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开展。自查内容主要针对自评表中关于印发的通知的六项内容开展检查工作。(一)与代理机构的保险代理合同的完整性2010年9月1日后,xx分公司使用的是省公司统一的兼业代理合同版本,其中对代理业务险种、代理手续费结算标准、结算

15、办法、代理手续费结算专用账户等内容均有列明。2011年11月开始,按照保监局要求,各兼业代理机构正在申请新的财险手续费专用账户,此项工作还未全部完成。整改措施:xx市分公司财务中心要求12月底前完成此项工作。 自评分为18分。(二)与代理机构的保险代理合同的合规性目前,所有保险代理合同都是和分公司签订的,不存在分支机构与中介签订合同的现象。自评分为10分。(三)与银邮类兼业代理机构的保险代理合同的完整性河源市分公司按照省公司要求,按时向省保监局上报公司保险代理合同基本要素一览表,并列明了具体内容。自评分为10分。(四)与银邮类兼业代理机构的保险代理合同的完整性银邮类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的协议基本上使用省公司签订的合同,只有信用社是与当地银行签订,网点清单都有,但兼业代理许可证使用的是总行的。整改措施:目前要求合作经营单位将各网点的兼业代理许可证复印件全部收集留存。自评分为18分。(五)公司保险代理合同基本要素一览表报送的及时性和完整性xx市分公司按照省公司要求,按时向省保监局上报公司保险代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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