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局营改增工作汇报(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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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税局营改增工作汇报(精选多篇)第1篇:自治区国税局“营改增”宣传手册自治区国税局“营改增”宣传手册一、营改增应税范围国务院决定从2013年8月1日起在全国推行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具体范围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符合上述应税范围的纳税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温馨提示】:报送资料(一)适用单位纳税人:1.税务登记表(适用单位纳税人),1份;单位纳税人还应出示、提供以下证件资料(所提供资料原件用于税务机关查验审核,

2、复印件留存税务机关):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3.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原件及其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5.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须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如生产、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请分别提供相应证明; 6.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复印件;7.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分别粘贴在税务登记表的相应位置上;8.纳

3、税人跨县(市)设立的分支机构办理税务登记时,还须提供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复印件,以及由总机构出具的二级分支机构的有效证明(如公司合同、章程、协议书已记载则不需重复);9.改组改制企业还须提供有关改组改制的批文原件及其复印件; 10.外商投资企业还需提供商务部门批复设立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 11.提供办税员,财务人员的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身份证件证明资料。 (二)适用个体经营者:1.税务登记表(适用个体经营),1份;个体经营纳税人还应出示、提供以下证件资料(所提供资料原件用于税务机关查验审核,复印件留存税务机关):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3.地税税务登

4、记证正副本原件;4.业主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个体);5.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个人合伙企业);6.房产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以及产权证明的复印件;7.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个体加油站、个人合伙企业及已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的个体工商户)。二、税率和征收率(一)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二)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税率为11%。(三)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税率为6%。(四)财政部和国家税

5、务总局规定的应税服务,税率为零。(五)征收率为3%。三、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增值税,不再缴纳营业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代理人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接受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 【问题解答】:(一)增值税纳税人分为哪几种类型?答: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1.一般纳税人(1)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应税服务年销售额在500万元(含)以上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2)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

6、500万元(含)或新开业的试点纳税人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也可以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2.小规模纳税人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的为小规模纳税人。【温馨提示】:1.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提供应税服务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2.个体工商户外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四、发票管理增值税纳税人使用的发票种类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普通发票。一般纳税人可以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通过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

7、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通过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系统开具;普通发票通过电子发票开票系统开具。小规模纳税人只能使用普通发票。但提供货物运输服务,接受方索取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使用电子发票开票系统开具机打普通发票或手工填开普通发票。 【问题解答】:(一)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联次和用途是如何规定的?答: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分为三联票和六联票,第一联:记账联,承运人记账凭证;第二联:抵扣联,受票方扣税凭证;第三联:发票联,受票方记账凭证;第四联至第六联由发票使用单位自行安排使用。(二)一般

8、纳税人如何开具红字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答: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服务中止、折让、开票有误以及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等情形,且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需要开具红字货物运输业专用发票的,实际受票方或承运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承运方凭通知单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三)营改增之前已开了营业税发票,现需要重新开具发票的应如何处理?答:纳税人提供的应税服务发生在营改增之前且开具了营业税发票,营改增后,发生应税服务中止、折让、开票有误等,且不

9、符合发票作废条件的,应开具红字普通发票,不得开具红字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对于需重新开具发票的,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 【延展阐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关于完善增值税税控系统有关收费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2155号)规定: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中的USB金税盘和报税盘(营改增专用设备)零售价格为每个490元和230元。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系统专用设备中TCG01税控盘零售价格为每个490元,TCG02报税盘为每个230元。从事增值税税控系统服务的技术服务单位,在提供服务时,对使用税控盘系列产品的纳税户,按每户每年每套330元收取技术维护费;对使用

10、两套及以上税控盘系统产品的纳税人,从第二套起减半收取技术维护费。 【温馨提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以后初次购买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以及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系统,可以享受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优惠政策。五、计税方法增值税的计税方法,包括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一)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1.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额。销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适用税率含税销售额(1+税率)适用税率2.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服务,支付或

11、者负担的增值税税额。一般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轨道交通、出租车),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二)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即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征收率(三)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扣缴义务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应扣缴税额:应扣缴税额=接受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税率 【问题解答】:(一)纳税人哪些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答:下列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1.扣

12、税凭证不合法的不得抵扣。这里的增值税扣税凭证,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运输费用结算单据和通用缴款书。还有一条特殊规定,就是纳税人凭通用缴款书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2.抵扣内容不合法的不得抵扣。(1)用于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誉、商标、著作权、有形动产租赁,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

13、、商誉、商标、著作权、有形动产租赁。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业服务。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交通运输业服务。(4)接受的旅客运输服务。六、税收优惠(一)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1.个人转让著作权。2.残疾人个人提供应税服务。3.航空公司提供飞机播洒农药服务。4.试点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5.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中提供的应税服务。6.自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注册在试点地区的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的企业从事离岸服务外包

14、业务中提供的应税服务。7.台湾航运公司从事海峡两岸海上直航业务在大陆取得的运输收入。8.台湾航空公司从事海峡两岸空中直航业务在大陆取得的运输收入。9.美国ABS船级社在非营利宗旨不变、中国船级社在美国享受同等免税待遇的前提下,在中国境内提供的船检服务。10.随军家属就业。11.军队转业干部就业。 12.城镇退役士兵就业。 13.失业人员就业。(二)下列项目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1.注册在洋山保税港区内试点纳税人提供的国内货物运输服务、仓储服务和装卸搬运服务。2.安置残疾人的单位,由税务机关按照单位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 3.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管道运输服务,对其增值税

15、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4.经人民银行、银监会、商务部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问题解答】: 由于免税项目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适用免税、减税规定的,能否放弃免税、减税权? 答: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适用免税、减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减税,按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免税、减税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减税。 需要注意的是,其生产销售的全部增值税应税货物或劳务以及应税服务均应按适用税率征税,不得选择某一免税项目放弃免税权,也不得根据不同的销售对象选择部分货物或劳务以及应税服务放弃免税权。七、出口退税(一)零税率劳务出口企业认定管理1.新认定程序出口货物退(免)税企业的认定管理,是主管税务机关实行管理的首要条件,依法办理退(免)税认定,也是每一户出口企业应尽的义务。零税率劳务出口企业,应在申报办理零税率劳务免抵退税前,按照现行规定办理退(免)税认定。主要提供以下资料: (1)银行开户许可证;(2)从事水路国际运输的应提供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许可证;从事航空国际运输的应提供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证,且其经营范围应包括“国际航空客货邮运输业务”;从事陆路国际运输的应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国际汽车运输行车许可证,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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