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国际商事仲裁幻灯片资料

上传人:youn****329 文档编号:266129039 上传时间:2022-03-14 格式:PPT 页数:37 大小:99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第七章国际商事仲裁幻灯片资料_第1页
第1页 / 共37页
第七章国际商事仲裁幻灯片资料_第2页
第2页 / 共37页
第七章国际商事仲裁幻灯片资料_第3页
第3页 / 共37页
第七章国际商事仲裁幻灯片资料_第4页
第4页 / 共37页
第七章国际商事仲裁幻灯片资料_第5页
第5页 / 共3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第七章国际商事仲裁幻灯片资料》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第七章国际商事仲裁幻灯片资料(37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 国际商事仲裁 一、国际商事仲裁的概念 二、国际商事仲裁的特点 三、国际商事仲裁机构 四、国际商事仲裁协议 五、国际商事仲裁程序 六、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 七、我国仲裁的面临的问题与挑战 一、国际商事仲裁的概念 仲裁也称公断,是根据争议的当事人事前或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自愿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由其按一定程序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的制度。仲裁包括国际仲裁、国内仲裁、国际商事仲裁。国际商事仲裁是最具普遍意义的仲裁,也是本节研究的内容。 国际商事仲裁(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arbitration)是指在国际经济贸易活动中,仲裁机构或仲裁员根据当事人事前或者事后达成的仲

2、裁协议和当事人一方的仲裁申请,对其争议进行仲裁审理并做出裁决的制度。 国际商事仲裁是国际商事争议处理中的一个主要的手段,在处理国际商事争议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其他几种国际商事争议处理方式,特别是与诉讼方式相比,国际商事仲裁因其具有的特点,在当事人处理国际争议时得以广泛采用。 二、国际商事仲裁的特点 (一)国际商事仲裁具有涉外性 (二)国际商事仲裁具有当事人自愿性 (三)国际商事仲裁具有较大的灵活性 (四)国际商事仲裁裁决具有终局性 三、国际商事仲裁机构 (一)临时仲裁机构 随意的、偶然的仲裁组织形式 根据双方当事人仲裁协议所选定的仲裁 员负责审理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并在仲 裁裁决做出后即解

3、散的一种仲裁形式。 临时仲裁的特点: 临时仲裁是仲裁历史上仲裁组织的最初 表现形式 我国仲裁法对临时仲裁没有规定 (二)常设仲裁机构 是专门为了解决国际商事争议而设立的专门性、永久性仲裁组织 一般具有自己的仲裁员名册,供当事人选择。仲裁员普通采取聘任制。 常设仲裁机构不是政府或国家的司法机关,多属于民间性质 常设仲裁机构有仲裁规则,设有秘书处,以进行日常工作 目前,在国际社会上影响较大的几个常设商事仲裁机构有: 1、国际商会仲裁院 国际商会仲裁院1932年成立,总部设在巴黎,是国际商会下设立的具有国际性的仲裁机构。我国现已成为国际商会仲裁院成员 国际商会仲裁院本身不直接代理仲裁案件。具体的仲裁

4、案件由商会在各国聘任的仲裁员受理。 2、英国伦敦国际仲裁院 英国仲裁历史悠久,但其仲裁制度1697年才正式被英国国会承认 1698年英国国会制订第一部仲裁法 1892年11月23日,伦敦仲裁院(London Chanber of Arbitration,LCA)正式成立 该仲裁院1903年开始用现名伦敦国际仲裁院(The London Court 0fInternational Arbitration,LCIA) 3、美国仲裁协会(AAA) American Arbitration Association, 是美国主要的国际常设仲裁机构 1926年设立,总部在纽约 该协会分支机构遍布美国的主要

5、城市 协会现行的国际仲裁规则1991年3月1日生效 协会受理的仲裁案件主要是货物买卖合同、代理合同、工业产权、公司的成立与解散,以及投资等方面的争议。海事仲裁案件由专门的海事仲裁机构受理。 4、际仲裁中心 际仲裁中心成立于1985年,属于民间性质的仲裁机构,不受政府的影响和控制。中心实行理事会制度,理事会由不同国籍并有多方面专业知识的商界、律师人士组成。日常工作由理事会下的管理委员会负责 际仲裁中心受理本地和国际商事仲裁案件。但不同性质的案件适用不同的仲裁规则。根据香港仲裁条例规定,本地仲裁案件受制于英国仲裁法;国际商事仲裁案件在1990年以后,适用联合国示范法。 5、斯德哥尔摩仲裁院 商事仲

6、裁,在瑞典有着悠久的历史。早在年就有一个地方法典把仲裁作为解决纠纷的手段列入其法令条例中,年瑞典通过立法赋予了仲裁裁决书司法上的强制执行力。 年,瑞典通过了第一个瑞典仲裁法。现在瑞典的民事纠纷,都是通过调解或仲裁解决的,只有的纠纷由法院判决,由此可看出仲裁对当地社会生活的影响力。 在瑞典所有仲裁机构中,斯德哥尔摩国际商事仲裁院是最有影响的一个 该院成立于年,最初只是致力于国内仲裁,年初冷战双方美国和苏联虽然政治上对立,军事上对抗,法律和文化上的差异较大,但经济上往来难免会产生纠纷,于是冷战双方美国和苏联就基于瑞典政治上的中立和斯德哥尔摩国际商事仲裁院(以下简称)的高素质,一致推荐它作为处理东西

7、方两大阵营之间经济纠纷的主要仲裁机构。 从此以后,就走上了国际化的道路,并成为了目前最受东西方认可的一个国际仲裁机构。它每年受理的与瑞典无关的仲裁案件都占全部案件的绝大部分,比如年个案件中,就有约个案件和瑞典没有丝毫关系,大家都是慕名而来。 小思考 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神奇力量,让世界各国的企业家们把事关重大的,有时甚至可能决定自己命运的国际经济纠纷的裁决权拱手送到这些素不相识的人手里来呢?这得从的特点说起。 瑞典政治上的中立 首席仲裁员应同时具备东西方法律的教育背景,熟悉东西方的法律文化,并具备较丰富的法律从业经验 从案件的裁决来看,该院始终高举着一杆大旗,那就是公平合理 在的仲裁实践中,仲裁

8、庭通常都是从经济交往最原始,同时也是最基本的两个原则意思自治和公平合理、诚实信用来衡量双方当事人之间的风险承担和利益分配 仲裁规则最主要也最重要的一个特 征就是其灵活性 仲裁庭书面审理 当事人可以自行选择用何种语言来进行 仲裁程序 6、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 SIAC ) Singapore International Arbitration Center 于1990年3月成立,是依据新加坡公司法成立的担保有限公司。 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可以受理来自国际和国内的商事法律争议,但主要以解决建筑工程、航运、银行、保险方面的争议见长。 7、中国国际商事仲裁机构 我国的仲裁制度发展较慢,建国以后,我国建立

9、了国内仲裁制度和涉外仲裁制度。涉外仲裁由民间性商会即中国国际贸易仲裁促进会组建。中国国际商事仲裁机构设立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内,分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和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总部设在北京。 四、国际商事仲裁协议 (一)仲裁协议的概念 (二)仲裁协议的效力 对当事人的法律效力 对仲裁机构的法律效力 对法院的效力 对主合同的效力 (三)仲裁协议的基本内容 仲裁事项 仲裁地点 仲裁机构 仲裁规则 仲裁的法律适用 裁决效力 几种不规范的仲裁条款 争议在“合同签订地(履行地)仲裁解决 争议所在地仲裁解决 争议由本市仲裁机关仲裁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任何一方仲裁机关申 请仲裁,也

10、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因本合约发生的任何诉讼,双方均可向 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A公司以欺骗的手段诱使B公司与其订立了一份买卖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有仲裁条款。事后A公司以伪造的议付单据骗取了B公司的货款。B公司在了解了事实真相后,向所在地法院起诉。A公司抗辩法院无管辖权。A公司的抗辨是否成立? C法院对此案是否有管辖权 分 析 提 示 仲裁的前提是双方之间订立有仲裁协议,该仲裁协议应当是双方意思表示真实的产物,而不应当是欺诈、胁迫、误解的结果。本案中的仲裁协议(其表现形式是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是B公司在A公司欺骗下订立的,不能反映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因此是无效的。 法院享有对此案的管辖

11、权。既然合同无效,仲裁条款也无效,那么双方出现争议不应当提交仲裁处理,所以只能通过法院处理。 五、国际商事仲裁程序 仲裁的申请 请仲裁的受理 仲裁庭的组成 仲裁审理 仲裁裁决 六、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 在国际商事仲裁中,裁决的执行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各国仲裁机构一般都没有强制当事人执行其裁决的权利,它的裁决能否得到执行首先取决于当事人的自愿。由于国际商事仲裁经常涉及外国的当事人或外国的财产,因此不仅有在本国境内执行的问题,而且常有在外国的承认和执行问题。 1、仲裁裁决在作成国境内执行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59条规定: 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财产所在

12、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规定: 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法律的规定,向中国法院申请执行。 2、裁决在作成国境外执行 本国所做的裁决要求 得到外国的承认执行包括两层含义: 外国所做的裁决要求得到 本国的承认与执行 (三)纽约公约 1.纽约公约的概况 1923年国际联盟主持下制定的仲裁条款议定书 1927年国际联盟主持下制定的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公约 1958年6月10日,在联合国的主持下,订立了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公约,简称1958年纽约公约。 其中一些国际对该公约提出了保留 美国:互惠保留、商事保留 英国:互惠保留 我国于1

13、986年12月2日加入该公约,声明两项保留:一是仅适用于缔约国之间的裁决;二是只适用于商事法律关系所引起的争议的裁决。 2. 纽约公约的主要内容 适用的方面: 各缔约国相互承认仲裁裁决具有法律约束力。 以排除的方式规定了承认和执行国外仲裁裁决的条件:共五种情况。 仲裁裁决为法院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采用何种方式解决彼此间的争议 答: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争议当事人可以重新签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提起仲裁申请,或者直接向有关的法院提起诉讼以解决彼此间的争议。 七、我国仲裁面临的问题与挑战 (一)国际商事仲裁的发展趋势 1、案件数量呈几何增长趋势 2、仲裁机构由传统欧洲型向亚太型转变

14、3、法律选择适应由传统大陆法系向英美 法系转变,呈现出多元化法律适应和 选择发展趋势 4、立法趋势由分散式立法向统一实体法转变, 国际社会制定全球性国际公约及法律文件 (二)国际商事仲裁发展趋势的原因分析1、广泛的国际性是有效解决国际商事纠纷的基础由于已有100多个国家加入了1958年联合国主持制定的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公约,使得仲裁裁决承任与执行有了可靠的基础。如1958年联合国主持制定的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公约第二条规定,各缔约国应承认仲裁裁决约束力并执行之。 2、高度意思自治性是有效解决国际商事纠纷的优势 (三)我国的仲裁面临的问题1.仲裁机构中依然存在很浓的行政色彩 2. 对仲裁性质定性错误,在国内外产生了不良的影响 3.工作指导方针及工作重心偏离仲裁法的立法精神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大学课件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