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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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保证安全生产事故及时报告和处理,维护国家和公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建设部令第三号)等法律、法规,制订本制度。一、事故报告1、企业发生轻伤事故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其直接领导,由其直接领导报告公司负责人。工地发生伤亡事故后,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以最快捷的方式向项目部报告,再由项目部向公司负责人报告。2、公司负责人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向市安监站及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并在1小时内写

2、出书面报告,按规定逐级上报。企业主管部门接到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按系统逐级上报;死亡事故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企业主管部门;重大死亡事故报至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3、报告内容应详细,报告要迅速。书面报告(初报表)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企业名称。事故发生的筒要经过、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事故报告单位,报告人姓名,电话。事故现场的保护。4、发生死亡、重大伤亡事故后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5、公司应按规定在每月终填写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月报表及其文字

3、说明报送劳动部门和工会备查。6、在伤亡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如果有负伤人死亡,企业应立即向主管部门、当地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补报。二、事故处理措施事故发生后,企业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首先抢救伤员和排除险情,制止事故蔓延扩大,稳定施工人员情绪,要做到有组织、有指挥,同时要严格保护现场,绘制现场简图并作出书而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有条件的可以拍照、录像。清理事故现场应经调查组同意,方能进行,任何人不得借口恢复生产,擅自清理现场,掩盖事故真相。三、事故的调查轻伤、重伤事故,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以及工会成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死亡事故,由企业主管部门会同

4、企业所在地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设区的市一级)公安部门、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公司给予协助。重大死亡事故,按照企业的隶属关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企业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公安部门、监察部门、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公司给予协助。特大事故发生后,按照事故发生单位的隶属关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归口管理部门组织特大事故调查组,负责事故的调查工作;涉及军民两个方面的特大事故,组织事故调查的单位应当邀请军队派员参加事故的调查工作。在事故调查组未进入事故现场前,派专人看护现场,任何人不得擅自移动和取走现场部分对象,因抢救人员和国家财产,防止事故扩大而需移走现

5、场部分对象时,必须作出标志,绘制事故现场图,摄影或录像并详细说明。清理事故现场要经事故调查组同意后方可进行。对可能涉及追究责任者刑事责任的事故,清理现场要征得公安机关的同意。1事故调查组1.1事故调查组成员应符合下列条件:a. 具有事故调查所需的某一方面的专长;b.与所发生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1.2事故调查组的职责3. 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b.确定事故责任者;C.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d.写出事故调查报告。1.3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企业和有关单位,有关人员了解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1.4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阻碍,干扰事故调查

6、组的正常工作。2、事故调查工作程序(1)事故发生后,调查组必须立即赶到事故现场进行勘查。现场勘查的主要内容有:3. 查看事故现场的设备,作业环境状况。b.拍摄有关的痕迹和对象,绘制有关处所的示意图C.收集并妥善处理与事故有关的物证d.其它与事故有关的情况。(2)收集资料a.向有关人员调查事故经过和原因,并做好记录。b.有关规章制度及执行情况,设计和工艺技术等资料c.事故受害人或肇事者过去事故记录和事故前健康状况d. 伤亡人员所受伤害程度的医疗诊断证明。e. 对设备、设施、原材料所作的技术鉴定材料和试验报告。f.经济损失情况及其它资料。(3)事故责任分析a. 确定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b. 凡

7、属责任事故应确定事故的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领导责任以及其它应负的责任。c. 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d.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四、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事故发生后,通过充分的调查,查明事故经过,弄清造成事故的务种因素,包括人、物、生产管理和技术管理等方面的问题,经过认真、客观、全而、细致、准确的分析,确定事故的性质和责任。根据对事故原因的分析,对己确定的事故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根据事故后果和事故责任人应负的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同时,应制定防范措施并加以落实,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切实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的责

8、任者没有受到处罚不放过。调查组应着重把事故的经过、原因、责任分析和处理意见以及本次事故教训和改进工作的建议等写成文字报告,经调查组全体人员签字后报批。如调查组内部意见有分歧,应在弄清事实的基础上,对照政策法规反复研究,统一认识。对于个别成员仍持有不同意见的,允许保留,并在签字时写明自己的意见。在事故处理工作的时限内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处理。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按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制度的规定进行处罚。五、事故结案根据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写出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书轻伤事故由总经理负责审查结案,重伤重大死亡事故由省建

9、设厅报省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审批结案。跨地区施工发生伤亡事故,按事故管理权限,由安委办负责报企业所在地安全管理部门审批结案,并将事故调查处理及结案批复材料抄送事故发生地的安监部门。事故涉及两个地区企业,由事故发生地安监部门审批结案,并将材料抄送异地企业的安监部门。事故在调查处理审批结案后,由安委会负责建立生产安全事故档案,按时如实填报职工伤亡事故月报告表并按规定及时上报,保存事故调查处理文件、图片资料。第二篇: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闿中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为加强对工伤事故处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职工在施工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1、必须坚持“安全第一、

10、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预防或减少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2、发生事故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上报上级领导和安全职能部门,并保护好事故发生现场和迅速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及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对于重伤死亡事故,必须以最快速度上报公司,公司须在事故发生后的1小时内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3、直管项目发生轻伤事故的,劳务公司和直管项目部共同对事故进行调查处调查理;非直管项目发生轻伤事故的,由所在单位安全职能部门会同其它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及时上报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4、重伤事故由公司工程管理部会同其它有关部门和单位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处理结果上报上级主管部门。5、死亡

11、事故由上级单位和政府有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集公司有关部门配合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6、事故调查的主要内容是查明事故发生原因、第三篇: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一)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本制度规定了事故分类和分级、报告、调查、处理、汇报、上报及统计等事项。本制度适用于分公司各部门及项目部。(二)引用标准和政策规定1. 国务院第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 建设部3号令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3. 国家和建设部、有关省市安全监督管理局相关规定。4. 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三)事故报告1. 事故发生后,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

12、报告班组长、项目安全人员或相应工地(项目)负责人,项目安全员或项目负责人应在8h内向分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和公司领导进行报告,若发生火灾事故且火灾性质较严重时应立即报火警119o2. 外埠项目部应在事故发生的当天,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用事故快报)上报分公司安全管理部。3. 属上报政府部门的事故,事故发生项目部应在2h内,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经过情况、造成后果、原因初步分析、己采取的措施等情况,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用事故快报形式)报公司安全部门和主管经理。公司安全部门在事故发生后24h内,以上述同样方式、报告内容,上报市(区)安全监督局、市(区)安监站、派出所。外埠项目部发生上报公

13、司级事故后,在向公司报告的同时,应报告当地主管部门。4. 发生事故先兆和重大未遂事件时,事故发生项目部安全部门应及时向公司安全部门进行报告。(四)事故现场处置1. 事故发生后,项目经理在进行事故报告的同时迅速组织实施应急管理措施,立即撤离现场施工人员,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并负责对现场实施保护。2. 事故发生后导致人员伤亡时,应在撤离现场施工人员,组织实施应急管理措施的同时,迅速组织受伤人员的救护。3. 保护好事故现场。(五)事故调查事故发生的项目部应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调查、取证,为调查组提供一切便利。不得拒绝调查,不得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若发现有上述违规现象,除对责任者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和

14、罚款外,责任者还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六)事故处理1. 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2. 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的基础上,事故责任项目部应根据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事故纠正与预防措施建议,编制详细的纠正与预防措施,经公司安全部门审批后,严格组织实施,事故纠正与预防措施实施后,由公司安全部门实施验证。3. 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由公司依据事故调查报告中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此资-料_转_贴-于_gzu521_学_习网:/xiexiebang的处理意见和建议,进行行政处分和经济处

15、罚,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 对事故造成的伤亡人员工伤认定、劳动鉴定、工伤评残和工伤保险待遇处理,由公司工会和安全部门按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和有关省、市综合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5. 事故调查处理结束后,公司或项目部(分公司)安全部门应负责将事故详情、原因及责任人处理等编印成事故通报,组织全体职工进行学习,从中吸取教训,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6. 每起事故处理结案后,公司安全部门应负责将事故调查处理资料收集整理后实施归档管理。(七)生产安全事故档案1.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月报表。2.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年统计表。3. 事故快报表。4. 事故调查笔录。5. 事故现场照片、示意图、亡者身份证、死亡证、技术鉴定等资料。6. 事故调查报告。7. 事故调查处理报告。8. 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决定。9. 安全生产监察局、安全监督站对事故处理的批复。10. 其他有关的资料。第四篇: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登记、报告及处理制度为加强对工伤事故调查处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职工在施工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一、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预防或减少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二、发生事故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上报上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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