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火作业安全措施[共2页]

上传人:哈**** 文档编号:260169163 上传时间:2022-02-27 格式:DOC 页数:2 大小:210.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用火作业安全措施[共2页]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用火作业安全措施[共2页]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用火作业安全措施[共2页]》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用火作业安全措施[共2页](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用火作业安全措施1. 凡在生产、储存、输送可燃物料的设备、容器及管道上用火,应首先切断物料来源并加好盲板;经彻底吹扫、清洗、置换后,打开人孔,通风换气;打开人孔时,应自上而下依次打开,并经分析合格,方可用火;若间隔时间超过 1小时继续用火,应再次进行用火分析,或在管线、容器中充满水后,方可用火。2. 在正常运行生产区域内,凡可用可不用的用火一律不用火,凡能拆下来的设备、管线都应拆下来移到安全地方用火,严格控制一级用火。3. 用火审批人应亲临现场检查,落实防火措施后,方可签发用火作业许可证。4. 一张用火作业许可证只限一处用火,实行一处、一证、一人,不应用一张用火作业许可证进行多处用火。5. 特

2、级、一级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时间不超过 8 小时,二级用火作业许可证不超过 72 小时。若中断作业超过 1 小时继续用火,监护人、用火人和现场负责人应重新确认。固定用火区,每年检查认定一次。超过有效期的禁止用火。6. 用火分析。凡需要用火的塔、罐、容器等设备和管线,应进行内部和环境气体化验分析,较大设备应取上中下三个部位分析,在设备外部用火作业,应对环境进行分析,分析范围距用火点不应小于 10 米范围,应有分析数据,并填入用火作业许可证中。当可燃气体爆炸下限大于 4 %时,分析检测数据小于 0.5%为合格;可燃气体爆炸下限小于 4 %时,分析检测数据小于 0.2%为合格。在生产、储存、使用氧气的

3、设备上进行用火,氧气含量不得超过 21%。取样与用火间隔时间不得超过 30min,超过此间隔或用火作业中断时间超过 30min,应重新进行取样分析。特殊用火期间还要随时进行分析。7. 用火部位存在有毒有害介质的,应对其浓度作检测分析,若其含量超过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最高容许浓度的,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并在用火作业许可证上注明。8. 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气体分析部门应尽可能缩短采样分析时间,为用火作业创造条件。9. 停工大修装置在彻底撤料、吹扫、置换、分析合格,并与系统采取有效隔离措施后,首次设备、容器、管道用火,应采样分析合格。 10. 设备、容器与工艺系统已有效隔离,内部无夹套、填料、衬里、密封圈等,不会再释放有毒、有害和可燃气体的,首次取样分析合格后分析数据长期有效;当设备、容器内存有夹套、填料、衬里、密封圈等,有可能释放有毒、有害、可燃气体的,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大杂烩/其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