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会计《经济法基础》冲刺资料(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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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会计经济法基础冲刺资料(二)公司法部分内容的主观题 案例1有限责任公司: 甲、乙国有企业与另外九家国有企业联合设立光中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内容主要为:公司股东会除召开定期会议以外,还可以召开临时股东会;临时股东会须经代表1/2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2以上的董事或者1/2以上的监事提议召开。在申请设立公司的设立登记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指出了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关于召开临时股东会议方面的不合法之处,经全体股东协商以后予以订正。11016年3月,光中公司依法登记成立,注册资本为1亿元。其中甲以工业产权出资,协议作价金额1200万元;乙出资1400万元,是出资最多的股东。公司成立以后,由甲召集和主持

2、了首次股东会,设立了董事会。11016年5月,光中公司董事会发觉甲作为出资的工业产权,其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为了使公司的注册资本达到1亿元,董事会提出了解决方案,由甲补足差额,假如甲不能补足差额,则由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补足差额。11017年5月,公司经过一段时间的运作后,经济效益较好,董事会制订了增加注册资本的方案,方案提出将公司现有的注册资本由1亿元黾拥?.5亿元。增资方案提交股东会探讨表决时,有7家股东赞成增资,这7家股东出资总额为5830万元,占表决权总数的58.3%,有4家股东不赞成出资,这4家股东出资总额为4170万元,占表决权总数的41.7%.股东会通过了增资决议并授

3、权董事会执行。2001年3月,光中公司因业务发展的须要,依法成立了海南分公司。海南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违反了合同约定,被诉至法院。对方以光中公司是海南分公司的总公司为由,要求光中公司担当违约责任。 要求依据上述事实及有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光中公司设立过程中订立的公司章程中关于召开临时股东会的会议规定由哪些不合法之处,并说明理由。 解答光中公司设立过程中订立的公司章程中,关于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提议权有关规定不合法。依据公司法的规定,代表1/4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或监事均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而本题中却规定临时股东会须经代表1/2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2以上的董事或者

4、1/2以上的监事提议召开,不符合法律规定。 (2)光中公司的首次股东会会议由甲召集和主持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解答光中公司的首次股东会会议由甲召集和主持不合法。依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而光中公司的股东乙出资1400万元,是出资最多的股东。因此,首次股东会会议应由乙召集和主持。 (3)光中公司董事会作出的关于甲出资不足的解决方案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解答光中公司董事会作出的关于甲出资不足的解决方案内容不合法。依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以后,发觉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运用权的实际价值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时

5、,应当由交付出资的股东补交差额,公司设立时的股东对其担当连带责任。这和其他后加入的股东没有关系,同时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分担差额的说法不够精确,因为其他股东担当的是连带责任。 (4)光中公司的股东会做出的增资决议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解答光中公司的股东会做出的增资决议不合法。依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作出决议,须要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而本案中同意增资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仅占表决权总数的58.3%,并未达到2/3的规定。 (5)光中公司是否应替海南分公司担当违约责任,并说明理由。 解答依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设立该公

6、司的总公司担当。所以光中公司应当替海南分公司担当违约责任。案例2股份有限公司A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度有关事项如下: 1.公司召开董事会通过以下决议:第一,依据经理丙的提名,解聘财务负责人甲;其次,确定发行公司债券,责成公司董事乙打算有关发行文件,报送有关部门核准。 2.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2000年公司税后利润为3000万元。自公司成立以来没有发生亏损,已提取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2600万元。公司确定不再提取法定公积金,只提取法定公益金101万元。 3.公司经理并将其持有的A公司股份转让给丁,丙还以B公司代理人的身份从事与A公司业务同类的经营活动,从中获得收入20000元。 要求:

7、依据上述状况,回答下列问题。 (1)A公司董事会通过的两项决议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解答(出现两项决议时,通常有一项决议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另一项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第一,A公司董事会通过的聘请公司财务负责人的决议符合法律规定。因为公司法规定,公司董事会可以行使的职权之一,就是依据经理的提名解聘或者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其次,董事会通过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不符合法律规定。因为公司法规定,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由公司股东大会作出决议,而题中是由董事会作出决议后就干脆报有关部门核准了,所以不符合规定。 (2)A公司不提取法定公积金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解答依据公司法的规定,企

8、业应按税后利润10%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同时当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本案中A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2600万元,已经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500050%=2500),所以A公司不提取法定公积金的做法符合法律规定。 (3)A公司提取法定公益金的数额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解答依据公司法的规定,法定公益金的提取比例为税后利润的5%-10%,A公司提取法定公益金的数额应当为150万元(30005%=15)至300万元(300010%=300), A公司提取法定公益金的数额不符合法律规定。 (4)公司经理丙将其持有的A公司股份转让给丁是否符

9、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解答公司经理丙将其持有的A公司股份转让给丁不符合法律规定。依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经理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其任职期内不得转让。 (5)公司经理丙能够以B公司代理人的身份从事与A公司同类的经营活动,丙从该营业活动中获得的收益应如何处理。 解答公司法规定,董事、经理违反公司法的规定,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营业的,除将其所得收归公司全部以外,应当赐予处分,其中获得的非法收益数额巨大的,还应追究其刑事责任。因此本题中公司经理丙不能以B公司代理人的身份从事与A公司同类的经营活动,丙从该营业活动中获得的收益应当归A公司全部。本文来源:网络收集与整理,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谢谢!第4页 共4页第 4 页 共 4 页第 4 页 共 4 页第 4 页 共 4 页第 4 页 共 4 页第 4 页 共 4 页第 4 页 共 4 页第 4 页 共 4 页第 4 页 共 4 页第 4 页 共 4 页第 4 页 共 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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