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修正案范文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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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章程修正案范文3篇公司章程修正案范文3篇公司章程修正案范文3篇_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章程修正案范文章程,是组织社团经特定的程序制定的关于组织规程和办事规则的法规文书,是一种根本性的规章制度。 xxxx分享的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章程修正案范文。 供大家参考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章程修正案范文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董事会决定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现行章程进行修改。 公司章程修改内容说明如下 1原公司章程第十三条修改为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 信息

2、科技产品生产经营信息咨。 询服务(涉及专项管理规定的除外)仓储(涉及专项管理规定的除外)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地产租赁国内商品(国家政策规定不允许经营除外)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国家规定的专营进出口商品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等特殊商品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开展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进口酒类批发汽车(含小轿车)销售。 2原公司章程第十八条修改为 公司发行的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托管。 3原公司章程第三十九条修改为 股东有权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通过民事诉讼或其他法律手段保护其合法权利。 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3、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股东有权。 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停止该违法行为和侵害行为的诉讼。 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股东有权要求公司依法提起要求赔偿的诉讼。 4原公司章程第四十二条修改为 公司的控股股东对公司及其他股东负有诚信义务。 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其特殊地位谋取额外的利益,不得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决策及依法开展的生产经营活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的控股股东对公司董事监事候选人的提名,应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 控股股东提名的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当具备相当专业知识和决策监督能力。 控股股东不得对股东大

4、会人事选举决议和董事会人事选举决议履行任何。 批准手续不得超过股东大会董事会任免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的控股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作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 5原公司章程第四十五条修改为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 年度股东大会可以讨论公司章程规定的任何事项。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因故不能召开年度股东大会的,应当汇报深圳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6原公司章程第四十六条修改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或者少于章

5、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 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时(三)单独或者合并持有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不含投票代理权)以上的股东书面请求时(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五)公司半数以上独立董事联名提议召开时(六)监事会提议召开时(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前述第(三)项持股股数按股东提出书面要求日计算。 7原公司章程第四十七条修改为 临时股东大会只对通知中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知中未列明的提案内容时,对涉及本章程第四十八条所列事项的提案内容不得进行变更任何变更都应视为一个新的提案,不得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表决。 8原公司章程第四章第二节增加如下条款(以下各条顺

6、延) 第四十八条年度股东大会和应股东或监。 事会的要求提议召开的股东大会不得采取通讯表决方法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下列事项时,不得采取通讯表决方法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二)发行公司债券(三)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四)公司章程的修改(五)利润分配规划和弥补亏损规划(六)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任免(七)变更募股资金投向(八)需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九)需股东大会审议的收购或出售资产事项(十)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通讯表决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九条公司董事会应当聘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律师出席股东大会,对以下问题出具意见并公告 (一)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

7、定,是否符合公司章程。 (二)验证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的合法有效性(三)验证年度股东大会提出新提案的股东的资格(四)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是否合法有效(五)应公司要求对其他问题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董事会也可同时聘请公证人员出席股东大会。 第五十条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下称提议股东)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提议股东或者监事会应当保证提案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五十一条董事会在收到监事会的书面提议后应当在十五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召开程序应符合本章程相关条款的规定。 第五十二条对于提议股东要求召开股东大会的书面提案,董事会应当依据法律

8、法规和公司章程决定。 是否召开股东大会。 董事会决议应当在收到前述书面提议后十五日内反馈给提议股东并汇报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第五十三条董事会做出同意召开股东大会决定的,应当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提案的变更应当征得提议股东的同意。 通知发出后,董事会不得再提出新的提案,未征得提议股东的同意也不得再对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进行变更或推迟。 第五十四条董事会认为提议股东的提案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应当做出不同意召开股东大会的决定,并将反馈意见通知提议股东。 提议股东可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决定放弃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者自行发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提议股

9、东决定放弃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 ,应当汇报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第五十五条提议股东决定自行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书面通知董事会,报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后,发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的内容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一)提案内容不得增加新的内容,否则提议股东应按上述程序重新向董事会提出召开股东大会的请求(二)会议地点应当为公司所在地。 第五十六条对于提议股东决定自行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秘书应切实履行职责。 董事会应当保证会议的正常秩序,会议费用的合理开支由公司承担。 会议召开程序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一)会议由董事会负责召集,董事会秘

10、书必须出席会议,董事监事应当出。 席会议董事长负责主持会议,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主持(二)董事会应当聘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律师,按照本章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出具法律意见(三)召开程序应当符合本章程相关条款的规定。 9原公司章程第四十九条修改为 第五十八条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当在会议召开三十日以前以公告方法通知公司股东。 股东会议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日期地点和会议期限(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五

11、)投票代理委托书的送。 达时间和地点(六)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10原公司章程第五十条删除。 11原公司章程第五十一条修改为 第五十九条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两者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下列条件的股东可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 投票权征集应采取无偿的方法进行,并应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信息。 前款所指的条件是 (一)代表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以上(二)有合理的理由和依据征集股东的投票权并向被征集投票权的股东充分披露有关信息(三)按照其征集

12、投票权时对被征集投。 票权的股东所作出的承诺和条件行使该投票权。 12原公司章程第五十八条删除13原公司章程第五十九条修改为 第六十六条董事会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后,股东大会不得无故延期。 公司因特殊原因必须延期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在原定股东大会召开日前至少五个工作日发布延期通知。 董事会在延期召开通知中应说明原因并公布延期后的召开日期。 公司延期召开股东大会的,不得变更原通知规定的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 14原公司章程第六十条修改为 第六十七条董事会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或者少于章程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或者公司未弥补亏损额达到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董事会未在规定期限内召

13、集临时股东大会的,监事会。 或者股东可以按照本章程第五十六条规定的程序自行召集临时股东大会。 15原公司章程第六十一条修改为 第六十八条年度股东大会,单独持有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者监事会可以提出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如果属于董事会会议通知中未列出的新事项,同时这些事项是属于本章程第四十八条所列事项的,提案人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十天将提案递交董事会并由董事会审核后公告。 第一大股东提出新的分配提案时,应当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的前十天提交董事会并由董事会公告,不足十天的,第一大股东不得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提出新的分配提案。 除此以外的提案,提案人可以提前将提案递交董事会并

14、由董事会公告,也可以直接在年。 度股东大会上提出。 16原公司章程第四章第三节增加如下条款(以下各条顺延) 第七十条股东大会的提案是针对应当由股东大会讨论的事项所提出的具体议案,股东大会应当对具体的提案作出决议。 第七十一条董事会在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应列出本次股东大会讨论的事项,并将董事会提出的所有提案的内容充分披露。 需要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涉及的事项的,提案内容应当完整,不能只列出变更的内容。 列入其他事项但未明确具体内容的,不能视为提案,股东大会不得进行表决。 第七十二条会议通知发出后,董事会不得再提出会议通知中未列出事项的新提案,对原有提案的修改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的前十五天公告。 否则,会议召开日期应当顺延,保证至少有十五天的间隔期。 6。 9Word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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