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乐依法打击逃废金融债务行为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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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昌乐县依法打击逃废金融债务行为整治 社会信用环境活动的实施方案为保障金融安全,维护金融稳定,构建良好的金融生态 环境,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自 2012年12月1日至 2013年6月底,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依法打击恶意逃废 银行债务行为、整治社会信用环境活动。为确保活动取得实 效,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贯彻落实第四次全国金融工作 会议精神为契机,把整治社会信用环境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 要工作来抓,统一领导,上下联动,标本兼治,立足治本, 着力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和秩序, 为经济、金融的协调发展、 共同繁荣创造良好条件。二、工作目标总的要求是:通过务实有效的集中整治活

2、动,使我县信 用环境有明显改善。具体目标是:(一)社会信用观念明显增强,政银企关系进一步融洽。 各镇(街、区)、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信用环境建设与维护, 重合同,守信用,讲信誉,成为各镇(街、区)、各部门、各 经济主体和全民的共识。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依法行政,执法 部门严格公正执法,形成维护信用环境合力,建立起“相依、 互信、双赢”的新型的政银企关系。(二)金融资产质M明显提高,金融案件明显减少。不 良资产绝对额明显下降,新增贷款本息能按期收回。金融机 构依法合规经营,无新的违卓拆借、高息揽存和账外经营等 违规经营行为。无突发性和持续性的支付风险,金融事故发 生率明显降低。(三)金融支持经济发展的

3、力度不断加大。各类金融机 构能准确定位,并以支持全县经济发展为己任,信用投入总 M和贷款增M保持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增长速度,积极向上 级行争取资金,为加快“三个昌乐”建设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三、工作重点和措施(一)坚决打击非法集资行为。凡涉嫌非法集资的,严 格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责任;被集资者的非法利益不受法律保护。(二)坚决打击非法吸收公共存款行为。吸收社会公众 存款并按国家规定利率给予利息是银行类金融机构的特许职 能,除银行类金融机构外的各类投资公司、投资咨询公司、 财务顾问公司、典当公司、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非银行类 金融机构和其它工商企业吸收或变相吸收公

4、众存款均为违法 行为,将依法予以严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被吸收者的非法利益不受法律保护。(三)切实规范民间借贷行为。民间借贷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自愿互助、诚实 信用的原则。民间借贷中,出借人的资金必须是属于其合法 收入的自有货币资金。凡民间借贷利率高于国家规定的部分, 不受法律保护。(四)严厉打击高利转贷等行为。高利转贷属违法行为, 一经发现,将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禁止任何发放高利贷的行为。(五)有效打击逃废金融债务行为。对确属经营困难难 以归还的,银行给予延期、降息等优惠政策;对赖债、不认 账、不按期还贷等行为,依法严厉打击,

5、保障债权银行的资 产安全,最大限度降低经济损失。四、方法步骤整治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一)宣传发动和组织准备阶段(12月上旬)组织召开全县整治社会信用环境动员大会,安排部署活 动的工作重点和措施。通过电视、网络、报刊等多种形式对 整治活动进行宣传发动。各镇 (街、区)、有关部门成立相应 机构,确定工作重点。各金融机构要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 债权管理专项小组,对本系统不良资产中涉嫌贷款诈骗、恶 意逃废银行贷款等用资单位及用资人进行梳理和自查,摸清 底数、掌握线索。(二)集中行动阶段(2012年12月中旬至2013月5月底)涉嫌贷款诈骗、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单位和个人,凡在 2012年底前积极归还贷

6、款的,可以从轻或免除处理;限定期 限内拒不归还贷款,并已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县公安局会同各家银行根据工作情况设立专门办公地点,联 合办公,以便集中行动、统一指挥。县检察院对涉嫌逃废银 行债务的国家公职人员和村两委成员,要快侦查快立案,快 办快结。县法院对涉嫌诈骗和逃废银行债务的自立案件和检 察院转报案件,要快审快判,快速执行。全县司法机关要联 手配合银行对拒不还款的“赖债尸”、“钉子户”通过传唤、震慑 清收、拘留等手段,依法严厉打击震慑涉嫌金融的违法犯罪 行为。(三)工作总结阶段(2013年6月)各镇(街、区)、有关部门、金融机构对此次整治行动进 行全面自查总结。县委、县政府召开总

7、结大会,表彰先进, 查找不足,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信用昌乐”建 设的长效机制。五、工作要求打击逃废金融债务行为、整治社会信用环境,是一项系 统工程,需要各镇(街、区)和有关部门、单位加强领导, 积极组织,密切配合,切实形成维护金融债权的合力。(一)进一步强化目标责任制。对逃废债务行为比较严 重的镇(街、区),镇长(主任)要亲自抓,制定切实可行的制裁措施,严厉打击恶意逃废债务行为。各镇(街、区)要 对信用环境比较差,逃废债务行为比较重的村进行重点包靠, 对带头赖债的村两委成员,要进行个别谈话;对情节比较严 重的,进行诫勉。对故意侵犯金融机构合法权益,破坏社会 信用行为,采取包庇、纵容

8、及行政不作为的镇(街、区)和 县宜部门单位,严肃追究领导责任。(二)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整体合力。各镇(街、区) 和有关部门要维护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坚持公正执法,正 确处理金融系统内的违法、违规案件,防止将个人犯罪单位 化、将一般违规行为扩大化,防止以罚代法行为。要依法帮 助金融机构追讨债务,支持金融机构清贷收息,维护金融债 权。要提高金融诉讼案件的执结率,减轻金融机构的追债成 本。县工商、经信、商务、质监、税务、司法、新闻等部门 要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舆论等手段,对恶意逃废银 行债务的典型企业进行曝光和严厉制裁。企业主管部门要加 大企业法定代表人诚信考核力度,对恶意逃废金融债务、破 坏

9、信用秩序的法定代表人要进行严肃处理;县法院对受理及 结案的案件,要加大执法力度,抓紧审理和执行;县公安部 门要依法积极介入,坚决打击诈骗金融资产、洗钱等犯罪活 动,依法保护债权人的权益;国士、工商、房管等财产登记 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各债权单位、司法部门保全银行资产; 各金融机构要切实加强帐尸管理,从源头上防止企业利用多头开尸逃废金融债务,要充分利用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的 查询预警功能,建立专门网页,按季公布逃废债务企业名单。(三)全面推进社会信用建设,打造“诚信昌乐;以加快建 设“诚信昌乐”为目标,不断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和社会道德体 系建设。充分发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的作用,搭建企业信用 平台和个

10、人信用诚信评估体系。 大力开展“文明信用尸”、“守法 信用尸”、信用村、信用镇街区评选活动,对讲信用的信用尸 进行重点支持;对有赖债、拖欠贷款行为的个人和村,给予 严厉的信贷制裁。对恶意逃废银行部门债务的单位和个人在 媒体上定期进行公开曝光,营造“守信走遍天下,失信寸步难 行”的社会氛围,进一步强化社会信用观念, 树立信用昌乐形 象。各金融机构要大力开展“送金融知识下乡”活动,通过集 市咨询活动、张贴标语、悬挂横幅、上门宣讲等多种形式大 张旗鼓地宣传信用的重要性,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四)金融机构要增加有效信贷投入,在发展中实现金 融安全。各银行机构对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尽力维持原有授

11、信额度,不得盲目抽贷、压贷,避免因信贷问题导致企业资 金链断裂。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增加信贷投入与防范化解风险 的关系,强化发展意识、服务意识和创新意识,改善金融服 务,加快金融创新,加大信贷投入,积极探索增加有效信贷 投入的新途径,通过调整结构,盘活存稀释风险,不断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信贷资产质M和经济增长质M同步提高。六、组织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此次集中行动的组织、 指挥和协调,县里成立整治社会信用环境领导小组,由县委 副书记肖建华同志任组长,徐玉山、石汝祥、丁进全、杨培 锋、郑爱之任副组长,有关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名单见附 件),负责社会信用环境整治的领导、 协调工作。领导小

12、组办 公室设在县金融办,县金融办主任周冠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 任,具体负责整治信用环境活动的组织实施。(二)加强沟通协调。各成员单位要明确负责打击企业 逃废银行债务的科室,并确定相应科室负责人为联络员。有 关责任单位和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严格履行职责。各成员 单位一旦发现涉嫌逃废银行债务行为,要及时向领导小组提 交书面报告,并提供相应资料。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立 即召集各成员银行和相关单位召开会议,共同商讨,研究和 判断问题的性质及危害,并明确牵头单位,拟定处理方案和 工作措施。(三)加强检查督导。各镇(街、区)、有关部门和金融 机构要抽调骨干力深入一线,进行检查督导,就企业拖 欠银行贷款本息

13、情况,逃废金融债务情况,金融债权落实情 况,执法部门依法、公正、严格执法等情况进行认真的摸底 清查,并对清查情况提出限期整改意见,责成相关单位逐项落实,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附件:昌乐县整治社会信用环境领导小组成员名单-7 -附件昌乐县整治社会信用环境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长:肖建华县委副书记副组长:徐玉山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石汝祥县政府党组成员,县公安局局长 丁进全县政府副县长杨培锋 县法院院长郑爱之县检察院检察长成员:钟 杰副县级干部,县国士资源局局长刘家和县纪委副书记李志刚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网管办主任刘学俊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县综治办主任 张世明县法院副院长张志广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志利

14、县610办公室主任、公安局副局长、刘清涛县经信局局长、中小企业办主任周冠峰县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 张大鹏县房产管理办公室主任郑凯彬县工商局局长土凤山县国税局局长韩昆国县地税局局长范存敬 人民银行昌乐县支行行长孙秋平 工商银行昌乐支行行长土永明 农业银行昌乐县支行行长秦维堂 中国银行昌乐支行行长都汝平 建设银行昌乐支行行长李 峰 农业发展银行昌乐县支行行长赵连东县农村商业银行董事长韩海波 邮政储蓄银行昌乐县支行行长李宏光 潍坊银行昌乐客尸服务中心总监初建军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孔德奎朱刘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赵中国 城关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张继军宝城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田志贤 城南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郭雪梅五图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刘衍斌乔官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崔爱江营丘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刘莹有 红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刘刚唐B部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李富强 高崖水库库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金融工作办公室,周冠峰同志 兼任办公室主任。-11 -中共昌乐县委办公室2012年11月 日印发-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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