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上旬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经济法》第二次基础试卷(含答案及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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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三月上旬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经济法第二次基础试卷(含答案及解析)一、单项选择题(共30题,每题1分)。1、票据关系是指当事人之间基于()而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A、票据行为B、法律规定C、真实的交易关系D、基础关系【参考答案】:A2、某有限责任公司为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某日,董事会就一项资产抵押事项表决时,须经(),方可作出决议。A、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B、全体董事一致通过C、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过半数通过D、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参考答案】:D【解析】本题考核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董事会的决议。合作企业的资产抵押,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3、居间合同中的居间人()。A、是委

2、托人的代理人B、是第三人的代理人C、是委托人和第三人的代理人D、不是委托人和第三人的代理人【参考答案】:D【解析】居间合同中的居间人不是委托人和第三人的代理人。4、“依山傍水”小区建成后,业主们决定通过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下列关于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表决通过标准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或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B、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C、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超过1/2的业主或占总人数超过1/2的业主同意D、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超过1/2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超过

3、1/2的业主同意【参考答案】:D【解析】根据规定,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五)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决定上述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本题主要考核第八章的“建筑物区分所有

4、权”知识点。5、下列关于经常项目外汇收支管理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经常项目包括贸易收支、服务收支、收益和经常转移,其中收益和经常转移是最主要的内容B、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实行强制结汇制C、经常项目外汇支出凭有效单证,需要事先审批D、经常项目外汇收支需有真实、合法的交易基础【参考答案】:D【解析】经常项目包括贸易收支、服务收支、收益和经常转移,其中贸易及服务收支是最主要的内容;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实行意愿结汇制;经常项目外汇支出凭有效单证,无需审批。解题技巧我国经常项目外汇管制已经大大放开。经常项目以贸易和服务为主,目前实行自愿结汇制度。因为我国外汇储备已经非常多,允许部分外汇存放在个人和企业手中。

5、6、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认股人从()起不能抽逃其出资。A、缴付出资之后B、法定验资机构对出资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之后C、公司创立大会召开之后D、公司登记主管机关登记之后【参考答案】:C【解析】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逃出资;(2)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创立大会在法定期间内召开后,认股人不得抽回股本。7、某外国投资者协议购买境内公司股东的股权,将境内公司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该外商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为700万美元。根据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有关规定,该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总额的上限是()。A、1000万美元B、1400万美元C、1750万美元D、2100万美元

6、【参考答案】:C8、下列关于诉讼时效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所有人张某要求不法占有人李某返还自己被其非法占有5年的房屋,李某可以诉讼时效已过为由进行抗辩B、张某于2008年1月5日知道合同撤销的事由,该合同于2008年11月5日撤销。张某于2010年12月8日要求合同相对人赵某赔偿损失,赵某可以诉讼时效已过为由进行抗辩C、张某于2008年1月5日知道合同撤销的事由,该合同于2008年11月5日撤销。张某于2010年6月8日要求合同相对人赵某返还财产,赵某可以诉讼时效已过为由进行抗辩D、合同当事人张某要求撤销合同,相对人李某得知张某在三年前即知道撤销事由,李某可以诉讼时效已过为由进行抗辩【参

7、考答案】:B【解析】本题考核诉讼时效的相关规定。诉讼时效适用于债权,但不适用于物权,因此选项A的表述错误;合同撤销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为2年,从合同被撤销之日开始计算,因此C选项的表述错;撤销合同的期限是除斥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因此D选项的表述错误。9、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下列情形中,适用1年诉讼时效的是()。A、环境污染造成他人财产损失B、承租方迟延支付租金C、货物在运输途中被毁损D、借款方违反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参考答案】:B10、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汇票未记载事项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的,为出票后三个月内付款B、汇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

8、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付款地C、汇票上未记载收款人名称的,经出票人授权可以补记D、汇票上未记载出票日期的,该汇票无效【参考答案】:D【解析】(1)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的视为见票即付,因此选项A是错误的;(2)汇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以“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付款地,因此选项B是错误的;(3)汇票上未记载收款人名称的汇票无效,因此选项C是错误的;(4)出票日期属于绝对应记载事项,未记载的汇票无效。11、下列关于保险公司外汇业务管理制度的表述中,错误的是()。A、保险经营机构从事外汇保险业务须经外汇局审批B、保险公司外汇保险项下外汇收支的管理是按照真实性审核的原则办理,保险经营机构持

9、相关凭证可直接在银行办理相应的收付手续C、保险经营机构资本金本外币转换应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D、保险经营机构根据公司经营实际需要,按照规定向外汇局提交申请资料,经外汇局依法审核同意后,持核准文件直接到银行办理本外币转换手续【参考答案】:A【解析】保险经营机构从事外汇保险业务须经外汇局核准。解题技巧注意相关管理制度的准确用语。12、某有限责任公司作出公司合并决议后,即依法向债权人发出通知书,并予以公告。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该公司债权人在法定期间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该法定期间为()。A、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30日内B、自接到通知书之日

10、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60日内C、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D、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参考答案】:C【解析】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解散清算时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时间相同,即接到通知书的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申报债权,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但个人独资企业不同:未接到通知书的债权人应当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申报其债权。13、甲委托乙为其购买一批翡翠,乙为此花去了一定的时间和精力,现甲不想要这批翡翠,于是电话告诉乙取消

11、委托,乙不同意。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正确的是()。A、甲可以单方取消委托,但必须以书面形式讲行B、甲无权单方取消委托,但应赔偿乙的损失C、甲可以单方取消委托,但仍需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报酬D、甲可以单方取消委托,但需承担乙受到的损失【参考答案】:D【解析】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事由外,应当承担赔偿损失,选项B错误。选项C说甲仍需按合同的约定支付乙报酬,这种说法不够准确。因为委托合同包括有偿与无偿两种,如果是无偿委托合同,则不发生报酬问题。解题技巧如果你是立法者,不赋予委托人任意撤销权不合理,不给受托人赔偿也不合理。14

12、、某企业在一债务纠纷案件中,因承担一般保证责任而成为被告之一,其后该企业被其他债权人申请破产,人民法院予以受理。对该企业有关保证责任的诉讼,人民法院的正确处理方式是()。A、继续审理B、中止审理C、终止审理D、驳回起诉【参考答案】:A15、甲、乙按30%和700/00的份额共有一艘货船,二人将该货船出租给丙。现甲欲转让自己的份额。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A、乙、丙都有优先购买权,乙的购买权优先于丙的购买权B、乙、丙都有优先购买权,丙的购买权优先于乙的购买权C、丙有优先购买权,乙无优先购买权D、乙有优先购买权,丙无优先购买权【参考答案】:D【解析】按份共有人有权自由处分自己的

13、共有份额,无需取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但是共有人将份额出让给共有人以外的第三人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即乙有优先购买权;对于丙没有优先购买权,是因为对租赁来说,只有房屋出租时,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解题技巧共有人、合伙人、股东、房屋的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16、A公司将所属设备租赁给8公司使用。租赁期间,A公司将用于出租的设备卖给c公司。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A公司在租赁期间不能出卖出租设备B、买卖合同有效,原租赁合同需丙公司同意后方继续有效C、买卖合同有效,原租赁合同自买卖合同生效之日起终止D、买卖合同有效,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参考答案】:D【解析

14、】本题考核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即实行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所以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17、在物保与保证并存时,下列对于清偿顺序的叙述,错误的是()。A、根据当事人约定确定承担责任的顺序B、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如果保证与债务人提供的物保并存,物保优先C、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如果保证与第三人提供的物保并存,物保优先D、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如果保证与第三人提供的物保并存,其中一人承担了保证责任,则只能向债务人追偿,不能向另外一个担保人追偿【参考答案】:C【解析】担保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

15、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因此,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如果保证与第三人提供的物保并存,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应选选项C、18、外国投资者资产并购的,出售资产的境内企业应当在投资者向审批机关报送申请文件之日前至少一定期限,向债权人发出通知书,并在全国发行的省级以上报纸上发布公告,该期限是()。A、3个月B、20日C、15日D、30日【参考答案】:C【解析】出售资产的境内企业应当在投资者向审批机关报送申请文件之前至少15日,向债权人发出通知书,并在全国发行的省级以上报纸上发布公告。解题技巧期限是常考的内容,应当特别注意。19、甲、乙、丙共同投资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对合伙人的资格取得或丧失未作约定。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甲因车祸去世,甲妻丁是唯一继承人。下列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A、丁自动取得该企业合伙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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