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版行政上诉答辩状范本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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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上诉答辩状范本新行政上诉答辩状范本新签订时间:签订地点:甲 方: 乙 方: 合同编号:2021xxxx9 / 9答辩人(被上诉人):住所地:委托代理人:被答辩人(上诉人):住所地:因被答辩人不服_区人民法院_行初字第_号行政裁定书提起上诉一案,答辩人现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答辩如下:答辩事项:答辩人请求人民法院依法驳回被答辩人不合理且不合法的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一、答辩人做出_区集体土地被拆迁房屋补偿面积认定会审表(以下简称会审表)没有超越职权._市征地补偿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承担下列征地补偿安置工作:(一)协助征地补偿登记、调查;(二)督促、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2、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具体事项;(三)监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征地补偿费用的管理、使用、分配、公开等情况;(四)协助处理征地补偿纠纷及遗留问题。根据该规范性法规文件的规定,_市_区_街道办事处在征地拆迁工作中有“协助征地补偿登记、调查的职权和职责,而做出_区集体土地被拆迁房屋补偿面积认定会审表即是履行该职责的体现。答辩人做出会审表的行为,性质上属于征地补偿登记、调查行为,该行为并没有超越职权,依据即是上述规范性法规文件的明确授权.二、会审表并非是对上诉人“房屋合法性”的认定,而是对其“补偿面积”的认定。1、上诉人以“答辩人并非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无权对房屋的合法性进行认定为由,认为答辩人超越了法定职

3、权。对此,答辩人认为,上诉人错误地将“房屋补偿面积认定”等同于“房屋合法性认定”,混淆了概念与事实。会审表并没有认定上诉人的房屋哪些合法,哪些违法,合法面积多少,违法面积多少,会审表只是认定在征地拆迁中依法应该给予上诉人征地拆迁补偿的“房屋补偿面积的多少。2、答辩人认定上诉人“房屋补偿面积依据的是_市征地补偿实施办法(即_市人民政府_号令)._市征地补偿实施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取得市、县(市)房屋产权管理部门_年_月_日以后颁发的房屋权属证书的,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以房屋权属证书为依据。_市征地补偿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未取得市、县(市)房屋产权管理部门_年_月_日以后颁发的房屋权属证书的,其房屋

4、合法建筑面积由区、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按下列规定认定:(一)_年_月_日以后兴建的房屋,一律以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依据;(二)市区范围内,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兴建的房屋,属原基改建和占用非耕地建房的,须经乡(镇、场、街道)批准;属占用耕地建房的,须经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未经批准的,按违法建筑处理。_年_月_日以前兴建的房屋未进行改建、扩建的,按合法建筑对待.(三)县(市)辖区内,_年_月_日以前兴建的房屋,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认定。答辩人根据上述规定,认定上诉人的房屋补偿面积,合理合法,做出这样的认定,并不越权,亦不违法。三、会审表不具备可诉性。1、答

5、辩人做出会审表是一种准备行为,属于部分性行政行为,是为最终做出权利义务安排进行的程序性、阶段性工作行为。一个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是一项程序繁杂的系统工程。从建设单位申请用地、批准用地、拟定征地方案、发布征地公告,到最后补偿安置、拆迁腾地,要经过许多环节和程序。这些程序中的很多工作是流程性的,有些属于资料调查登记,有些属于准备工作,这些工作主要是为做出具体行政行为之前所做出的各种准备行为。如果这些行为都是可诉的,无疑会彻底打乱整个征地拆迁工作的连贯性和延续性,大大降低工作效率,提高行政成本和时间成本,浪费很多人力物力,甚至使整个征地拆迁工作无法进行。以答辩人做出的会审表来说,该会审表是一种资料调

6、查、登记、确认行为,既未送达上诉人,亦未经过行政复议程序复议,未经复议的行政行为,属于尚未成熟的行政行为。会审表依附于其后续的决定行为,本身缺乏独立性。会审表是_年_月_日做出的,在会审表做出之前,工作人员已经就上诉人房屋补偿面积问题做了大量的调查、核实工作;在会审表做出之后,尚有征地补偿告知书、限期腾地决定书。在这些程序中,如果抽掉会审表,对上诉人被拆迁房屋认定的补偿面积是不会发生变化的.故会审表不能单独的影响上诉人的合法权益。答辩人只是依据事实,进行确认,没有增加或者减少上诉人的权利义务,不属于可诉的具体行政行为。如果会审表是无后续行为的,也就是说,其具有影响上诉人权益的独立性,才是可诉的

7、具体行政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18号)第一条第二款第(六)项之规定,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2、答辩人并未将会审表送达上诉人,答辩人做出会审表的行为不具备具体行政行为的拘束力和执行力.具体行政行为一经做出,对管理相对人来说立即产生拘束力。拘束力,是指具体行政行为一经生效后行政机关和对方当事人都必须遵守,其他国家机关和社会成员必须予以尊重的效力。对于已经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不但对方当事人应当接受并履行义务,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也不得随意更改,而且其他国家机关也不得以相同的事实和理由再次受理和处

8、理同一案件,其他社会成员也不得对同一案件进行随意的干扰.执行力是指使用国家强制力迫使当事人履行义务或者以其他方式实现具体行政行为权利义务安排的效力.综合言之,行政诉讼法意义上的具体行政行为是一种行政主体行使对外管理职权实施的产生“规制效果的行政行为。所谓“规制”效果,是指该行为能产生规范、处分相对人权利、义务的法律效果,也就是说该行为实际影响、侵害到了相对人为法律所保护的权益.如果不能产生“规制的法律效果,就不是行政诉讼法意义上的具体行政行为。本案中,面积认定会审表只是一个房屋面积认定材料,不具备具体行政行为所具有的拘束力与执行力,不具有法律的强制效力,并不满足“规制”法律效果的要件。综合上述

9、事实和理由,答辩人做出会审表的行为并没有超越职权,亦不违法,该行为不具备可诉性。_区人民法院_行初字第_号行政裁定书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答辩人据此请求法院驳回上诉人的诉讼请求。此致_区人民法院答辩人:_年_月_日附:答辩书副本_份;证据材料_份.温馨提示:行政上诉答辩状范本新签订的注意事项(修改时可删除)为预防和减少行政上诉答辩状范本新争议,在行政上诉答辩状范本新订立过程中应当注意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第一,对对方当事人的资信审查.主要审查对方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履约能力状况等信息。第二,选择书面形式签订行政上诉答辩状范本新。当事人订立行政上诉答辩状范本新,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但为避免履约纠纷,最好选择书面形式订立行政上诉答辩状范本新,白纸黑字把权利义务约定清楚。对于时间紧迫而达成的口头协议,也应当在事后及时补签书面行政上诉答辩状范本新.第三,行政上诉答辩状范本新条款要清楚全面具体。尽量参照同类行政上诉答辩状范本新的示范文本订立行政上诉答辩状范本新,没有示范文本的,应当在行政上诉答辩状范本新书中写明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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