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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病人退费管理制度 1、检查治疗退费:病人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做检查治疗,属当天缴费的,凭缴费收据第一联(报帐联)和第二联(科室收执联)一起交相关科室审核,签署未做检查治疗请退费意见,经办人并签名,收费员方可办理退费。第一、第二联缺任何一联均不能退费。 2、门诊处方退费:(1)已缴费未取药处方退费:凭收据一、二联和处方一起交收费员直接退费。(2)已取药处方退费:病人缴费并取药后,因有些药物不能使用,需要退费时,首先由药房收回可退回药品,并重划价已用药品应收费用,并将原已下帐处方进行退费处理,病人凭重新划价处方和原收据到收费室办理退费。收费员将原处方全额退费并重新收取应收已用药品费用,退还病人差额现金。(3)、超过缴费日期3天以上的费用退费,除相关科室审查签署意见外,还要到财务科审查签字方可办理退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