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三篇(Wo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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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Word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三篇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一篇 根据县政府统一部署,为贯彻落实新进展理念,坚决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进展之路,建设宜居宜住,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环境质量不断好转,更好服务经济高质量进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居场排查整治、条线整治验收、邀请上级执法的工作原则,夯实属地居场责任,强化排查整改,严格责任追究,推动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工作开展,实现全街道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 二、整治对象 重点整治不符合产业政策,无排污设施或污染物排放不达标,以及相关手续不全等散乱污企业,主要特征是 一未取得生产经营资格,无相关合法合规手续

2、; 二企业未取得排污答应证含登记,污染物非法排放、无组织排放; 三无污染防治设施、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备,不能对产生的污染物进行有效收集处理,或污染防治设施不具备达标排放能力,超标排放; 四生产区、仓储区、办公区、生活区等脏乱差,厂区扬尘、地面积尘严重,有害气味严重,功能分区不合理,物料、成品、废弃物等存放杂乱无章,严重影响环境质量; 五有重大安全隐患,安全生产措施不到位; 六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落后生产工艺、技术及装备,违规生产国家禁止的产品; 七在居民集中区生产经营,污染较重,严重影响居民生活,被群众举报,反映剧烈; 八其他被认定为散乱污的企业。 三、整治范围 重点在仓库、厂中厂、待拆迁厂房和其

3、他易产生散乱污企业地方开展排查整治。 整治对象包括但不限于废塑料加工、印刷、外表涂装、家具、汽修、废品回收加工等领域的小型制造加工企业,以及涉及使用切削液、涂料、油漆、油墨、胶粘剂有机溶剂等化工原料的小型企业或加工点。 四、工作步骤 一排查建档2021年2月5日至2月10日。以村居为网格单位,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建立散乱污企业清单,先停后治。各居场于2月10日前将排查清单上报街道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组。 二实施整治2021年2月11日至3月10日。对比整治清单,开展集中整治,3月1日前完成整治工作。实行对账销号制度,完成一件销号一件,3月10日前,各居场完成排查整治验收工作,并将整治验收状况上街

4、道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组。 三集中检查2021年3月11日至3月21日。对居场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开展集中检查,每个居场逐村逐厂全覆盖检查。 五、推动措施 一街道初验。街道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组将于3月11日起,组织街道相关职能部门对辖区内散乱污企业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查清瞒报漏报、整治不到位企业状况进行通报。 二邀请县相关单位联动执法。邀请县工信、生态环境、发改、市监、住建、城管、交通等部门组成检查组,对居场开展全覆盖检查,查清背景、缘由。 三严厉问责。对督查中发觉弄虚作假、瞒报漏报、推动工作不力或监管责任未落实以及逾期未完成整治任务的居场严厉问责处理,定期通报排查整治状况,曝光典型问题,并上报街道

5、主要领导。 六、工作要求 一夯实工作责任。根据属地负责的原则,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居场是散乱污企业集中整治工作责任主体,确保排查不遗漏,整治要彻底,上报的散乱污企业清单需经居场书记签字确认。 二统筹协调推动。街道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组将汇总居场上报的清单,尤其是对居场无处理能力的企业进行集中会办,有必要将向上级执法部门汇报,邀请县相关单位协办,确保应治尽治。 三强化社会监督。街道设立举报电话,受理、处理整治散乱污企业举报投诉,接受群众监督,形成严峻打击散乱污企业的社会监督气氛。 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二篇 为切实做好全镇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环境权益,

6、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着力实现依法关闭一批、整改规范一批、限期搬迁一批目标,通过分类处置,消除散乱污企业污染问题。 二、整治范围 散是指不符合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产业布局规划的企业;乱是指不符合产业政策、应办而未办理相关手续、违法违规建设,违规生产经营以及擅自转变地上附着物性质进行非法生产的企业;污是指违法违规排放、超标排放废水、废气、废渣的企业。 三、分类处置 一依法关闭一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均列为依法关闭企业:不符合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产业布局规划的企业;不符合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标准,未通过行业准入审批,无行业答应证的企业;属于违法违规排放、超标排放废水、废气、废渣的

7、企业,通过整改无法到达环保排放标准的企业;存在安全隐患,通过整改无法达标的企业。 二整改规范一批。对不属于依法关闭类且对环境污染小,通过环保、安全等整改可以到达相关标准的企业,完善相关手续后,经市有关部门认定,可恢复正常生产,并纳入日常监管。 三限期搬迁一批。通过对生产经营状况、环境影响及将来进展状况等指标进行综合评估和审核,对符合入园条件的企业,主动创造条件,鼓舞其调迁入赤壁高新区;对不符合入园条件的企业,合理搬迁至符合产业布局的区城进行生产经营。 四、工作步骤 全面排查。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镇工业办、镇国土所、各村对辖区企业开展无死角、地毯式排查,摸清镇内全部散乱污企业状况,并建立工作台账

8、。 二精准分类。对排查出的散乱污企业,根据三个一批原则,镇工业办和镇国土所互相协作,共同进行甄别确认后,并建立分类处置台账。 三依法治理。对依法关闭类的散乱污企业,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实现两断三清断水、断电;去除厂房、设备、原料;对整改规范类的散乱污企业,催促对比环保标准实施整改,完善相关手续,经市有关部门验收认可后准予正常生产;对限期搬迁类的企业,制定细致工作计划。 四现固成果。对整改规范类的企业加强监管,严防未整改到位私自恢复生产;对限期搬迁类的企业严格根据工作计划有序推动;对依法关闭类的企业开展回头看,严防死灰复燃,实现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镇政府

9、成立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国土所及各村要明确专人负责。 二强化宣扬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网络等媒体,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开展系列宣扬活动;加强信息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加权和监督权;畅通举报渠道,鼓舞公众监督,形成严峻打击违法违规排污及生产经营行为的高压态势,营造群众拥护、企业支持的良好言论气氛。 三强化考核问责。加强散乱污整治攻坚督查和考核问责,对镇工业办、各村及国土所工作开展状况进行随机巡查,对不履职、不尽责,或工作不仔细、走过场的,要予以通报;对不作为、未按要求完成整治任务的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依规依纪进行严厉问责。 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三篇

10、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爱护大会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全面彻底解决散乱污企业污染问题,切实解决影响经济社会进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促进全区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关停取缔一批、整合搬迁一批、升级改造一批等措施,开展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根据一厂一策的原则,实施分类治理,2019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关停取缔类整治工作。建立发觉一起整治一起的长效机制,基本消除散乱污企业污染问题。 二、整治范围 一类别。重点是有色熔炼加工、橡胶生产、制革、化工、喷漆、铸造、丝网加工、轧钢、耐火材料、炭素生产、石灰窑、砖瓦窑、废塑料

11、加工,以及涉及涂料、油墨、胶黏剂、有机溶剂等使用的印刷、家具等小型制造加工企业。 二范围。1、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当地产业布局规划的; 2、土地、环保、食药工商、质监等手续不全的; 3、违法违规生产经营,污染排放严重的小制造、小加工、小作坊等; 4、虽有行政答应手续,但超范围违规生产经营的; 5、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污染物排放不达标,污染环境严重的; 6、违法违规经营,销售劣质油品的黑加油站。 三标准。取消散乱污企业现有生产经营资格和生产条件,做到断水断电、去除设备、去除原料、撤消执照四个到位。 三、整治目标 一关停取缔类。对不能根据整合搬迁、升级改造措施整治的散乱污企业,逾期未完成达标改造的

12、散乱污企业,妥当处理好遗留问题,基本做到切断工业用水、用电,去除原料、产品、生产设备。 二整合搬迁类。对高新区以外不符合相关规划的散乱污企业,各办事处通过对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环境影响及将来进展状况等指标进行综合分析,对可以通过整合搬迁实现合法生产的企业,要根据产业进展规模化、现代化的原则,搬迁至周口高新区并实施升级改造。 三升级改造类。对环境污染小,具备整改条件、能完善相关手续,通过环保、安全、工艺装备升级等整改可以到达相关标准实现合法生产的企业,要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全面提升污染治理水平。 四、工作步骤 一排查摸底。各办事处、周口高新区依据属地网格化管理要求,对辖区内散乱污企业开展拉网式排

13、查摸底工作,建立散乱污企业管理台账,初步提出治理措施,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实行网格化管理,压实责任,查处一起清理一起。 二精准分类。区环保局、工信局、住建局、交通局、工商分局、质监局、应急管理局、国土分局、商务局等单位,依据各自职责,根据条线管理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牵头开展相关专项整治行动,指导各办事处、高新区对排查出的散乱污企业,根据关停取缔、整合搬迁、升级改造3个类别进行精准分类,建立一企一策、一企一档、一群一策的整治工作方案和档案。各办事处对3类整治类别清单汇总整理后报送至区环保局大气办,同时将关停取缔类、整合搬迁类清单报送至区工信局。 三依法整治。对关停取缔类企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报

14、请有批准权限的政府批准,实行多种手段、实施联合执法,制定关闭计划,2019年6月底前实现切断工业用水、用电,去除原料、产品、生产设备。对整合搬迁类企业,依法依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搬迁至高新区并实施升级改造;对升级改造类企业,催促企业对标先进企业实施深度治理,制定整改计划和方案,明确整改完成时限,实施限期治理。 四验收销号。区散乱污企业治理办公室将组织相关部门对比整治标准,开展联合验收销号,并报送区环保局和工信局备案。 五、职责分工 一各办事处、高新区。各办事处、高新区作为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具体组织实施辖区内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要强化组织领导,明确一名领导具体负责,加强统筹协调,加快推动整治工作;要深化摸底排查,并根据排查结果,建立辖区散乱污企业整治清单,实施动态管理。明确目标任务、整治重点及工作措施,排出整治时序进度,确保根据时间节点完成整治任务。 二区直有关部门。区工信局牵头,区环保局、政法委、发改委、质监局、工商分局、国土分局、规划分局、应急管理局、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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