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建筑节能管理认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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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1:黑龙江省建筑节能技术、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为确保我省建筑工程质量,规范、加强建筑节能 技术、产品认证的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民用建筑条例第十 一条、建设部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第十四条及黑龙江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 建筑工作的通知关于对建筑节能技术、产品实行认证和淘汰 制度的要求,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中所称建筑节能技术、产品是指符合与该 产品相关质量、安全等方面标准和技术要求的建筑节能窗、新 型供暖管材、轻骨料役小型空心砌块,墙体保温材料等产品和 技术。第三条 凡在本省境内从事已列入认证管理的建筑节能 技术、产品生产和经销单

2、位(包括在本省境内销售建筑节能产 品的省外生产和经销单位),设计、施工单位以及建设单位均 应遵守本办法。第二章管理机构的职责第四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全省建筑节能技术、产品认证工作,具体职责是:一、统筹规划和组织实施全省建筑节能技术、产品认证工作;二、确定在全省实行认证管理的建筑节能技术、产品目录;三、组织对申请认证企业的建筑节能技术、产品标准进行评审;四、认可建筑节能技术、产品认证质量检验机构;五、组织对申办认证企业质量保证体系的检查、评定;六、批准并颁发认证证书;七、接受对获得认证证书产品的质量投诉;八、定期公布获证建筑节能技术、产品。第五条 各市、(地)及系统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职

3、责 是:一、贯彻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节能技术、产品认 证的有关规定;二、受理本地区、本系统建筑节能技术、产品认证的申报, 并进行初评;三、协助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申报建筑节能技术、产品 进行检查;四、对获得认证的建筑节能技术、产品实施监督管理。第三章认证的管理及适用范围第六条 全省建筑节能技术、产品认证证书由省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制定颁放。各市(地)、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不经授权,不得重复办理认证证书。第七条 列入认证管理的建筑节能技术、产品,必须按本 办法申请认证,未经认证的,不得进入建设市场和在建设工程 中使用。第四章申报、审核与检验第八条 申请认证的建筑节能技术、产品企业,向企

4、业所 在地,市(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中、省直企业向 省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送下列文件(一式三份):一、认证申请表;二、企业营业执照及法人代表证明材料(复印件);三、产品鉴定证书(复印件);四、商检部门出具的进口产品证明材料(复印件);五、产品标准;六、企业现行的质量管理文件;七、产品技术说明书;八、实施生产许可证产品的许可证证书(复印件);九、其它需要的有关文件;第九条 省外的建筑节能技术产品,除提供以上文件外, 还应当有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第十条 纳入认证管理的建筑节能技术、产品鉴定,必须 是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鉴定。第十一条凡无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的

5、建筑节能技术、 产品要编制企业标准,并报省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备案。第十二条 在国内生产的建筑节能技术、产品,由生产企 业或地区总代理负责申报;进口产品,由国内总代理或地区总 代理负责申报。第十三条 各市(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中、省直企业的省级主管部门进行初评时,要检查申请表填写是否符合要 求,各种文件是否齐全,企业的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并符合规定,同时还要审查企业的业绩和信誉。第十四条初评合格后,由初评部门将申报材料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科学技术委员会组成评审组对企业质量保证 体系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后由评审组提出审核报告。第十五条 评审组在进行现场检查时抽取检验样品,并施 行封存,由申请

6、认证企业将样品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 质量检验机构检测。第十六条 评审组成员及人数(不少于5人),由省住房 和城乡建设厅科学技术委员会确定。第十七条 质量检验机构按照规定的检验方法对抽样产 品进行检验并提出检验报告。质量检验机构对检验报告负责。第十八条 通过IS09000条例质量体系认证的企业,其 质保体系免检。第十九条 凡获得国家产品质量认证的建筑节能技术、产 品和已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建筑节能技术、产品,可以不经初评, 并免予质保体系审查。第二十条质保体系审查或产品检测不合格的企业,可在 6个月内再次提出申请,如果仍不合格,取消其申报资格。第五章认证审批与使用第二一条 质保体系审查和产品检

7、测均合格的产品,由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批准并颁发黑龙江省建筑节能技术、产 品认证证书。第二十二条 认证证书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统一印制, 统一编号,并加盖“黑龙江省建筑节能技术产品认证专用章”。第二十三条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定期公布或在有关 媒体上公告获证的建筑节能技术、产品。第二十四条认证证书有效期为两年。认证证书有效期满 两个月前,持证单位应向原初评单位提出换证申请,并经质保 体系复核以及产品重新检测合格后,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换 证。逾期未申请换证或评审不合格的,认证证书自行失效。第六章监督与管理第二十五条对未按照认证管理取得认证证书的建筑节 能技术、产品,设计单位不得选用,施工单位不

8、得使用,监理 单位严格监督,建设单位不得组织验收,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对 违反上述规定的有权令其改正,否则,不予工程验收备案,并 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第二十六条 凡获得认证的建筑节能技术、产品,由于产 品自身原因,在有效期内导致建设工程项目重大质量事故的, 视其情节暂停或撤销认证证书。第二十七条 在认证证书有效期内,持证单位企业名称变 更或者发生其他较大变动的,应当书面通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 厅,办理认证证书的变更手续。第二十八条 建筑节能技术、产品设计或工艺发生重要改 变的,应当重新申请认证。第二十九条 认证证书不得擅自印制、涂改、倒卖、租借、 转让,违者不予更换认证证书。第三十条对于伪造、冒用认

9、证证书的生产和经销单位,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罚。第三一条 负责认证申请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实施 认证管理的过程中,不得滥用职权,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第七章附则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附件2:黑龙江省建筑节能技术、产品认证目录1、建筑砌块:普通役小型空心砌块、轻集料役小型空心 砌块、加气於砌块、复合砌块等新型墙体材料。2、建筑板材:各种内隔墙板、屋面板和外墙板。3、建筑节能窗:塑料窗、木窗、铝塑窗、窗用异型材、 密封条。4、粘接苯板专用胶、玻璃纤维网格布。5、绝热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EPS)及绝热用挤塑 聚

10、苯乙烯泡沫塑料(XPS )o6、地面低温辐射供暖用塑料管材。7、五金采暖制品。8、供暖系统用流量控制阀、差压调节阀、温控阀、热计量表。黑龙江省建筑节能技术、产品认证申请表申请单位(盖章)申请时间年1日通讯地址法人代表企业性质主管部门联系人职务电话传真产品名称产品标准备案部门 (企业)产品型号生产能力实际产量主要性能及指标说明(不多于300字):产品组织 鉴定部门产品鉴定时间检验机构名 称检验时间认证证书有效期年 月曰市、(地)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或省级 主管部门初 评和审核意 见(单位盖章)年企业所在地 省级建设行 政主管部门 意见(省外产品)(单位盖章)年 月 日评审组审核意见(单位盖章)年

11、月 日公司规章制度一、公司形象1、员工必须清楚地了解公司的经营范围和管理结构,并能向客户及外界正确地介绍公司情 况。2、在接待公司内外人员的垂询、要求等任何场合,应注视对方,微笑应答,切不可冒犯对 方。3、在任何场合应用语规范,语气温和,音量适中,严禁大声喧哗。4、遇有客人进入工作场地应礼貌劝阻,上班时间(包括午餐时间)办公室内应保证有人接 待。5、接听电话应及时,一般铃响不应超过三声,如受话人不能接听,离之最近的职员应主动 接听,重要电话作好接听记录,严禁占用公司电话时间太长。6、员工在接听电话、洽谈业务、发送电子邮件及招待来宾时,必须时刻注重公司形象,按 照具体规定使用公司统一的名片、公司

12、标识及落款。7、员工在工作时间内须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8、员工要注重个人仪态仪表,工作时间的着装及修饰须大方得体。二、生活作息1、员工应严格按照公司统一的工作作息时间规定上下班。2、作息时间规定1 )、夏季作息时间表(4月9月)上班时间早8: 30午休 12: 0014: 00下班时间晚18: 002)、冬季作息时间表(10月3月)上班时间早9: 00午休 12: 0013: 30下班时间晚17: 303、员工上下班施行签到制,上下班均须本人亲自签到,不得托、替他人签到。4、员工上下班考勤记录将作为公司绩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5、员工如因事需在工作时间内外出,要向主管经理请示签退后方可离开公司

13、。6、员工遇突发疾病须当天向主管经理请假,事后补交相关证明。7、事假需提前向主管经理提出申请,并填写【请假申请单】,经批准后方可休息。8、员工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的权利,公司不提倡员工加班,鼓励员工在日常工作 时间内做好本职工作。如公司要求员工加班,计发加班工资及补贴;员工因工作需要自行要求 加班,需向部门主管或经理提出申请,准许后方可加班。1 )、加班费标准公司规定加班费标准为10元/小时;2)、加班费领取加班费领取时间为每月24日(工资发放日)。三、卫生规范1、员工须每天清洁个人工作区内的卫生,确保地面、桌面及设备的整洁。2、员工须自觉保持公共区域的卫生,发现不清洁的情况,应及时清理

14、。3、员工在公司内接待来访客人,事后需立即清理会客区。4、办公区域内严禁吸烟。5、正确使用公司内的水、电、空调等设施,最后离开办公室的员工应关闭空调、电灯和一 切公司内应该关闭的设施。6、要爱护办公区域的花木。四、工作要求1、工作时间内不应无故离岗、串岗,不得闲聊、吃零食、大声喧哗,确保办公环境的安静 有序。2、新入职员工的试用期为三个月,员工在试用期内要按月进行考评。详见员工试用期考 核表O3、公司内所制定的员工日程表是衡量员工完成工作量的依据,要求员工每天要认真、详 尽的填写,作为公司考核员工工作量的标准。4、职员间的工作交流应在规定的区域内进行(大厅、会议室),如需在个人工作区域内进行

15、谈话的,时间一般不应超过三分钟(特殊情况除外)。5、加强学习与工作相关的专业知识及技能,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培训(培训将施行签 到制,出席记录和培训考核也将作为公司绩效考核的部分)。6、经常总结工作中的得失,并参与部门的业务讨论,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7、不得无故缺席部门的工作例会及公司的重要会议。8、员工在工作时间必须全身心地投入,保持高效率地工作。9、员工在任何时间均不可利用公司的场所、设备及其他资源从事私人活动。一经发现,给 予警告,情节严重者,公司将予以辞退。10、员工须保管好个人的文件资料及办公用品,未经同意不可挪用他人的资料和办公用品。10、员工要保管好个人电脑,按公司规定进行文档存储、杀毒及日常维护,如发生故障应及 时报告综合管理部,由公司安排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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