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应注意的问题工程》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应注意的问题工程(1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应注意的问题 工程 第一,对合同法第286条的理解和适用 首先,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的性质,在理论上,尽管有特殊留置权、优先权等几种学说,但通说为法定抵押权,而且不需登记,只要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价款,经催告逾期仍不支付的,这种法定抵押权就会产生, 第二,建设工程合同的效力问题 首先,应当尽量维护合同的效力。建设工程合同受到不同部门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调整,特制是法律、法规、规章中的强制性标准较多,如果违反这些标准都以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为由认定合同无效,不符合合同法的立法精神,不利于维护交易的稳定性,也不利于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会阻碍建筑市场的开展。法律和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有的属行政标准,如果当事人违反了这些标准应当受到行政处分,但是不应当影响合同的效力, 模板,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