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参考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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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参考总结要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需管平安的原则,对于平安工作重视程度不足、措施不得力、发生平安事故的将严厉追究责任。以下是百味书屋网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度平安生产目标责任书参考总结,供大家参考学习,欢迎阅读 2021年度平安生产目标责任书参考总结【一】 为爱护企业财产和员工人身平安,保证煤矿生产经营工作顺当进行,进一步贯彻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平安管理,确保工程施工生产的顺当进行及员工的家庭幸福,依据国家有关劳动爱护法律、法规,结合本矿的实际状况,采掘区队长与采掘班组长签订本平安目标责任书。 一、年度目标 1、重、特大事故为零,因工重伤、死亡事

2、故率为零。2、不发生中毒事故。3、因工轻伤率为零。4、不发生刑事案件。5、不发生环保事故。 二、职责 1、班组长是兼职平安员,做好班组平安生产工作,接受公司平安员的业务指导。 2、兼职平安员和各班组长是本班组的第一责任人且对班组平安生产、班组成员人身平安负责; 3、要求班组成员严格遵守严格要求班组成员执行平安操作规程,发觉有违章行为的应准时订正、制止或上报。 4、班组长发觉事故苗头和事故隐患准时处理和上报,并帮助兼职平安员实行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 5、班组长负责对本班组新员工进行第三级平安训练和上岗操作指导,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有权拒绝未经三级训练培训和平安考试不合格的员工独立上岗,并对班组内

3、新老职工进行合理的搭配,对新员工起传、帮、带作用。 6、 各班组长要训练引导本班组成员乐观参加平安生产工作,发觉隐患准时上报或整改,多提有助于平安生产的合理化建议。 7、 各班组长严格要求和监督班组成员做好现场平安工作、企业文化宣扬工作,为采掘工作面制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8、 实现平安事故率0化。 三、 考核细则 1、班组或个人获得上级部门或公司平安生产嘉奖时,所得嘉奖全归班组或个人,煤矿对班组长酌情另行嘉奖。 2、对一般违犯平安操作规程的员工,按平安奖惩制度惩罚。 3、本班组内有违规行为但未造成平安事故的,除对违规的个人罚款外,班组长另行罚款。 4、对平安生产有特别贡献的班组长及班组成员,除

4、公司嘉奖外,车间另外赐予班组成员和班组长嘉奖。 5、本班组连续1年无平安事故、严格执行平安生产管理规定、平安操作规程的对班组长嘉奖2000元。 6、 发觉隐患不报或不准时支配整改,扣责任人100元/次。 三、惩罚 班组违章行为被上级部门查处,班组长和责任人担当50%。发生事故,严格根据公司和煤矿的有关规定执行。严峻渎职失职造成死亡事故报请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拒绝 实行平安生产一票拒绝制,超出平安生产指标将拒绝全队的评优选先资格。 采掘区队长: 采掘班组长: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2021年度平安生产目标责任书参考总结【二】 为加强对平安生产工作的领导,落实平安生产行政

5、责任,强化平安生产目标管理,确保完成2021年平安生产工作任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产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平安生产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平安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暂行方法的规定要求,特签订此责任书。各村民委、乡直有关单位必需履行、完成本责任书中明确的平安生产工作职责、目标任务。详细内容如下: 一、工作职责 (一)乡(镇)人民政府平安生产综合管理职责 1、仔细履行乡(镇)人民政府平安生产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的职责,依法加强对平安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平安生产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进展规划,与经济社会进展各项工作同时规划、同时部署、同步推动、同时总结。全面推动平安生产各项工作,连续降低事故总量和伤亡人数,

6、削减职业危害,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辖区平安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进展供应重要保障。 2、乡(镇)长对本乡(镇)平安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负责审批下达本级人民政府平安生产重要文件和平安生产进展规划。主持或者托付分管领导人召开本级人民政府年度和季度安 全生产工作会议,并适时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平安生产工作汇报,准时讨论部署和协调解决本乡(镇)平安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支持、督促本级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分管行业(领域)的平安生产职责。组织考核本级政府有关部门和村委会履行平安生产责任状况,并按规定赐予嘉奖或者惩处。组织指挥事故应急救援。 3、分管平安生产工作的

7、副乡(镇)长负责领导和支持本级人民政府安监办履行平安生产综合监管职责。督促、检查平安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机关以及本级人民政府平安生产工作打算、决议和工作部署的落实状况,准时协调、处理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受乡(镇)长托付组织召开本级人民政府平安生产工作会议,讨论部署支配本乡(镇)的平安生产工作,协调解决平安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领导所分管部门、行业(领域)的平安生产工作。 4、乡(镇)人民政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负责严格根据一岗双责的要求将平安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机关、本级政府平安生产工作的打算、决议和工作部署贯彻落实到所分管部门及行业(领域)。准时督促检查、指导所分管部门、行业(

8、领域)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平安大检查和平安专项检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严防重特大事故和削减一般事故发生。发生生产平安事故时,准时赶赴现场做好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5、乐观推动乡(镇)人民政府和企业连续深化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平安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21?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进展平安进展促进平安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看法(国发?2021?40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平安生产工作的实施看法(桂政发?2021?1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平安生产工作的打算(桂政发?2021?40号)等一系列重要文件精神,持续深化开展平安生产专项

9、整治行动,夯实筑牢平安生产基层基础防线,着力提高企业本质平安水平和事故防范力量。 6、大力支持、加强乡(镇)平安生产监管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落实编制人员、经费、器材、装备和办公场地等,配备专(兼)职安监人员2人以上。辖区内每个村配备1名兼职平安员,着力提高群防群治力量。 7、乡(镇)本级财政要建立与本地经济进展规模相适应的平安生产专项资金,保证平安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正常经费、应急救援和平安生产宣扬、训练、培训、表彰嘉奖,以及应由政府负责的公共平安隐患整治经费等。 8、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平安生产大检查活动。全区、全国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期间和节日长假期间,组织开展平安专项检查活动和督导各类企业加强

10、自查自纠工作,全面排查治理存在的问题和隐患。与此同时,按时向县人民政府和县安委会报送季度平安生产大检查和国家、自治区、市、县部署的各类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半年、全年履职报告和自检自评考核状况等材料。 9、仔细落实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委会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准时确定2021年度乡(镇)政府挂牌督办治理的隐患项目,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应急预案抓紧整改。隐患整改工程竣工后,要做好整改效果评价,并准时向县安委办报送重大隐患整改进度等信息。 10、深化重点行业(领域)的平安专项整治。重点是非煤矿山、水上交通、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建筑施工、烟花爆竹和危急化学品等领域的平安专项整治,

11、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11、进一步加强平安生产宣扬训练工作,充分利用媒体和开展平安生产月活动等,广泛开展平安生产、应急避险和职业健康学问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家庭宣扬训练活动。充分发挥共青团、妇联组织的作用,依法维护和落实企业职工对平安生产的参加权与监督权,鼓舞职工监督举报各类平安隐患。 (二)督促、指导企业全面加强平安生产管理 1、督促企业依法设立平安管理机构并配齐专(兼)职平安生产管理人员。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急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及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企业,要设置平安生产管理专职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平安生产管理人员。其他企业有条件的,应设置平安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或兼职的

12、平安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托付注册平安工程师等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供应平安生产管理服务,注意发挥注册平安工程师对企业平安状况诊断、评估、整改方面的作用。 2、督促企业建立健全严格的平安生产规章制度。杜绝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和超力量、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行为。 3、督促高危行业企业落实平安生产费用提取及使用和平安 风险抵押、责任保险等制度,严格执行新的工亡职工赔偿标准。 4、督促企业常常性开展平安生产隐患自查自纠活动,建档立卡,并组织实施整改工作。对存在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企业和企业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5、督促企业建立完善平安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每月进行一

13、次平安生产风险分析。发觉事故征兆要马上发布预警信息,落实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对重大危急源和重大隐患要报当地平安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负有平安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6、督促企业落实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轮番现场带班制度。 7、督促企业加强平安训练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平安生产管理人员、特别工种人员必需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职工必需全部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企业用工要严格依照劳动合同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发觉没有从业人员进行平安培训训练,或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企业,要督促整改,并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8、督促企业按规定配备平安技术人员,落实企业负责人平安生产技术管理负责制

14、,强化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技术决策和指挥权。 二、掌握目标 杜绝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有效防范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事故。连续降低事故总量和伤亡人数,年度内各类事故掌握在县人民政府下达的掌握考核指标以内(2021年全县平安生产掌握考核指标另行行文下达)。 三、履职考核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履行平安生产工作职责的状况,作为本乡(镇)平安生产工作绩效的考核内容。 (二)县政府组织督查和考核以本责任书规定的工作职责和掌握目标为依据。考核细则另行下发。 (三)平安生产履职考核实行量化计分考核,考评等次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考核基本分为100分,考评分90分及以上为优秀,90

15、分以下至80分为良好,80分以下至70分为合格,低于70分不合格。 (四)对有下列状况之一的实行一票拒绝,确定为不合格: 1.年度内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特大道路交通平安责任事故或发生两起以上一次死亡5人以上道路交通平安责任事故。 2.年度内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道路交通以外行业平安生产责任事故或发生两起以上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以外行业平安生产责任事故。 3.发生社会影响特殊恶劣的事故。 (五)检查考核以季度检查、阶段督查,年终考核的方式进行。县每个季度组织督查组对各乡(镇)履职状况进行督查,次年1月上、中旬对各乡(镇)进行全面考评。 (六)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完善本级政府平安生产考评方法,严格检查考核制度,做到奖惩兑现。经考核达到合格以上等次的要赐予嘉奖,不合格的要通报批判。 (七)乡(镇)人民政府要分别于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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