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合同集锦7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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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担保合同集锦7篇 担保合同 篇1 因为前段担保协议时的疏忽,导致合同无效,甚至要承担因为合同无效的赔偿责任,那么无效合同的担保人在承担赔偿责任后,能不能对于被担保人享有追偿权?担保法第三十一条、第五十七条、第七十二条规定了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而当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担保人不承担保证责任,而是承担因缔约过失的赔偿责任。为此,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后,是否享有追偿权问题,在实践中,有人认为,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后,不享有追偿权,一是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作为特别法的担保法对此也未作规定。二是在债务人无任何财产可供执行时,才能执行无效担保人的赔偿责任,此时,何谈追偿权。我们认为,无效担保

2、合同的担保人在承担了赔偿责任后,享有追偿权。理由是:一是法律无禁止性规定,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因过错对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是从维护债权人的角度出发。担保人因担保合同无效而承担了赔偿责任,为维护担保人的合法权益,也应当享有追偿权。二是债务人无任何财产可供执行时,执行担保人,无效合同的担保人承担责任后,这种追偿权不能因债务人无财产而消灭,当债务人将来有财产时,担保人可依法行使其追偿权(也应受诉讼时效的限制)。三是担保人承担的责任原本属于债务人的责任,债务人是终极责任人。四是从责任性质上,虽然担保人的责任属于缔约过失责任,担保人的过错是决定其在担保无效时继续承担责任的根据,但这种根据只是确定一定的代

3、偿责任的根据,担保人承担的责任仍有代偿责任的性质。因此,应对无效担保合同的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的追偿权予以明确规定。担保法解释第九条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即“担保人因无效担保合同向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或者在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内,要求有过错的反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 担保合同 篇2 订立合同单位:_,以下简称借款方中国人民建设银行_行,以下简称贷款方根据国家规定,借款方为进行基本建设所需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条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元,用于_。预计用款为_年_元;_年_元;_年_元;_年_元;_年_元;_年_元

4、;第二条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息为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20%。第三条 借款方保证从_年_月起至_年_月止,用国家规定的还款资金偿还全部贷款。预定为_年_元;_年_元;_年_元;_年_元;_年_元;_年_元。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或者商请借款单位的其他开户银行代为扣款清偿。第四条 因国家调整计划、产品价格、税率、以及修正慨算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条款,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第五条 贷款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因贷款方责任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5、。第六条 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统计、会计报表及资料。借款方如果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原定利率罚息50%。第七条 本合同条款以外的其他事项,双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第八条 本合同经过签章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失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签章各方各执一份,报送主管部门,总行,分行各一份。借款方_(盖章)负责人:_地址:_贷款方_(盖章)负责人:_地址:_年_月_日订 担保合同 篇3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性别: ,出生年月: 年 月 日,居

6、民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现住址:出借人:(以下简称乙方): ,性别: ,出生年月: 年 月 日,居民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现住址:担保人:(以下简称丙方): ,性别: ,出生年月: 年 月 日,居民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现住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相关法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各方就担保抵押借款事宜签订如下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小写): 大写: 。第二条 借款期限:甲方向乙方借款期限为 天,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第三条 支付方式:乙方于 年 月 日一次性向甲方以现金方式提供本合同项下资金。第四条 利息及利息支

7、付方式:代款利息为月息 %,自本合同签订并履行之日起计息。付息方式为一次性付息。第五条 资金用途及还款方式:甲方借款用于个人经营,甲方保证借款用于正当经营,不从事非法经营及非法用途。甲方借款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并付清利息。乙方有权监督甲方借款的使用,如发现甲方非正常使用借款并存在还款危机或利息支付日起逾期满两天仍拖延或拒付利息,乙方有权提出终止合同并提前收回借款本息,根据甲方确认的住所、通信地址、乙方通知甲方终止合同收回本息,乙方有权实现在甲方财产上的抵押权以抵偿借款本金及对连带责任保证人丙方索偿借款本息。第六条 各方应诚信并全面履行合同,逾期履行合同,违约方应按合同金额的每日1%承担违约责任。

8、逾期满十天。乙方有权终止履行合同,乙方收回借款。甲方逾期归还借款,乙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根据逾期时间按借款金额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赔偿损失。第七条 担保条款1、为保证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将其所有的物品作为本借款合同的质押担保财产。该担保财产:(主要写明物品的名称、型号标准、数量、质量、评估价值、现保管位置等) 。甲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收到借款之前或当时将质押物品交由乙方保管,保管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2、担保范围: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本合同约定的损失及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含聘请律师费用等全部正常支出)。3、本合同由丙方提供连带担保,保证期间为还款之日起两年。甲方违约由丙方承担,丙方承担后,本合

9、同债权人权利由丙方承继,由丙方向违约方行使债权人权利。甲方若不能履行还款付息义务,丙方应无条件代为偿还,履行还款义务后,丙方承继乙方合同约定的债权人权利,向甲方追偿其承担的违约和赔偿损失的责任。第八条 各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由违约方承担因诉讼产生的诉讼费用及律师代理费用。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各方各持一份,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各方此前签订的合同与本合同不一致者以本合同约定为准。甲方(签章):乙方(签章):丙方(签章):年 月 日 担保合同 篇4 所谓担保合同,是指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而在债权人(同时也是

10、担保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或在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即担保人)之间协商形成的,当债务人不履行或无法履行债务时,以一定方式保证债权人债权得以实现的协议。那么在日常生活中,签订担保合同又有哪些风险呢?一、为他人担保应慎之又慎担保是有风险的,如果确实需要自己为他人担保的,一定要量力而行,千万不能因“朋友义气而两肋插刀”。担保了就不能有侥幸心理,认为只是签个字、盖个章、做个好人的事,而是要做好替人履行的准备。否则,就会害人害己,且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二、明确保证担保的方式和期限在签订合同时如不注明是何种担保(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不注明担保期限,将导致不同的法律后果,可能会带来不利的结果。如合同中需对方

11、提供担保的,首先请务必由保证人写明担保的明确意思,避免其变成“中间人”、“调停人”;其次应写明担保的方式是一般还是连带,如不写明,仅写保证人的,法律上将认为是连带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前,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只有当审判并执行不能后,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满后债务人没有履行的,债权人即可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再次,应注明担保的期限(注意:超过二年的视为二年,没有约定的,视为主债务期满后六个月,超过六个月,则担保责任免除)。三、公司对外担保的效力问题20xx年修订的公司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

12、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该条第二款规定:“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但公司违反前述条款的规定,与他人订立担保合同的,不能简单认定合同无效。第一,该条款并未明确规定公司违反上述规定对外提供担保导致担保合同无效;第二,公司内部决议程序,不得约束第三人;第三,该条款并非效力性强制性的规定;第四,依据该条款认定担保合同无效,不利于维护合同的稳定和交易的安全。故在一般情况下,如果第三人无恶意,则公司对外

13、担保应认定有效,其应对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四、工程款优先权与抵押权和购买权竞合的处理工程款优先权与抵押权竞合时,工程款优先权优先于抵押权;在消费者已交付房款,并已经办理产权过户登记的情形下,消费者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就该房屋而言,工程款优先权已归于消灭;在开发商尚未交房或虽交房而尚未办理产权过户,但消费者交付了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的情形下,工程款优先权不能对抗消费者。 担保合同 篇5 借款方(甲方):借款方(乙方):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借款方、借款方和担保方的充分协商,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甲方同意向乙方发放借款,借款内容如下:1、借款金额 元,金额大写 。2、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3、借款利息 (利率:分,放款时利息全部收回)。二、乙方和担保方(丙方)可以是具有法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企业法人和具有清偿能力的其它经济组织。三、担保方对上述条款承担全额连带担保责任。如果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偿还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甲方有权直接向担保方进行追偿,担保方保证在接到甲方催款通知后的十个工作内清偿上述款项。四、因乙方违约行为导致借款合同被提前终止,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本息以及向担保方追索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全部费用。五、当乙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要求担保方提前承担全额连带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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