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某公路局关于行政能效建设实施的工作总结行政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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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年某公路局关于行政能效建设实施的工作总结 - 行政工作总结 - 为加强行政效能建设,明确岗位职责,增强责任意识,提高工作效率,促进政令畅通,勤政高效,行为规范,廉洁从政,不断优化公路发展环境,根据*公路局优化经济环境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办法。岗位职责第一条 为提高工作效率,明确工作职责,实现科学管理,建立健全岗位职责。(一)根据精简、效能的原则,合理设置内设机构,实行定岗定责。(二)股室要根据行使的职责范围,制定科学合理的岗位目标责任,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第二条 由监察室、政工股、办公室组成岗位责任考核小组,对岗位职责工作的落实情况,每季进行一次岗位责任考核,考核结果作为

2、年终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实行奖优罚劣。政务公开第三条 政务公开实行重点突出、全面推进的方针,通过墙报、上网等形式和方法逐步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第四条 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规定的范围、内容、项目和要求,政务公示主要包括:(一)内设机构及分布和办事流程,与办事相关的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要求、办事时限、承办人、负责人、办事纪律、办事结果向社会的公开承诺以及收费依据、项目、标准等。(二)内设机构及工作人员工作职责和岗位职责,设立含有单位领导及工作人员相片、姓名、职务、工作职责等内容的公示栏,公示效能建设的监督机构和举报电话。第五条 对政务公开的内容,严格实行主管领导负责制。未经主管领导批评,政务信息一律

3、不准公开。首问责任第六条 首问责任人是指与到本局办事以及电话咨询服务对象接触、接受问讯的第一位工作人员。第七条 首问责任人在接受服务对象听清问讯后,凡属自己分管工作范围的,要认真回答,并认真办理;不属自己分管工作范围或对所问讯事项不清楚的,要主动与有关股室或有关工作人员联系,并告知要去的股室和要找的工作人员姓名。第八条 首问责任人要热情接待,耐心解答,不得推脱、敷衍。首问责任人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服务对象不满意,影响本部门形象的,按照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进行责任追究。限时办结第九条 除法律、法规、规章有明确时限要求的事项外,下列事项必须按时间要求限时办结:(一)办证:超限运输证、挖掘(占用

4、)公路许可证,三日内办理完毕。(二)审核、审批:属本局审批的事项,只要符合法律纪规和政策规定,可以出场决定的当日办结,不能当场作出决定的7日内办结。服务承诺第十条 本局机关及公路执法机构实行服务承诺制:(一)建立接待首问责任制。(二)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办事效率。(三)坚决杜绝公路乱收费,制止各种形式搭车收费,严禁提高标准收费、扩大收费范围。(四)接受群众监督,对信访及时查办答复。对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做到认真登记,及时答复。绩效考核第十一条 绩效考核是对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任用、晋升、奖惩的客观依据,绩效考核由监察室、政工股、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第十二条 考核分半年考核、年终考核二次。上半年考核主要

5、用于总结上半年工作绩效;年终考核主要用于年终个人总结及奖惩。考核内容:目标管理责任书工作的完成情况;社会承诺的履行情况;工作效率;群众的投诉情况。考核程序:本人自评;群众评议;主管领导评议;支委审定。效能告诫第十三条 行政效能告诫是指按一定程度对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试勉的一种方式。行政效能程度按永州市*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具体办理。机关工作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尚未构成党纪政纪处分的,庆给予行政效能告诫。第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给予行政效能告诫:(一)不认真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党委、政府的政策、规定,情节轻微的。(二)因决策失误,贻误工作,情节轻微的

6、。(三)工作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的。(四)工作效率低下,未能在规定的工作时限办理有关事项或作出明确答复的。(五)不遵守机关工作制度,经主管领导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工作作风粗暴、服务态度生硬的。(六)其它需要给予效能告诫的。行政过错责任追究第十五条 行政过错是指本局工作人员因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规定的职责,以致影响工作程序和办事效率,贻误工作,或者损害服务对象合格权益,或者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给机关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人的行政过错责任:(一)对来文、来电、来函,未按规定签收、登记、审核、提出拟办意见,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时限送领导批办的。(二)无正当理当在规定时限内未能完成交办工作的。(三)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推诿扯皮、拖延不办的。(四)未严格执行保密和文件管理规定致使文件、档案、资料泄密、损毁或丢失的。(五)对外发文,未严格核对、审核、签发,导致严重后果发生的。(六)其他违反内容管理制度贻误工作的。*年*月*日第 6 页 共 6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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