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培训工作的意见—意见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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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培训工作的意见一意见要点为深入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 训工作的意见精神,提高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政府 安全监管监察效能,防止和减少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和违 反劳动纪律(以下简称“三违”)行为,促进全县安全生产 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县安全培训工作提 出如下意见。一、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是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 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实施安全发 展战略的内在要求;是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 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提升政府安 全监管监察效能的重要途径;是防止“三违”行为,不断 降低事故总量,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建设

2、“平安XXX”的 源头性、根本性举措。二、总体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战略,牢固树立“培训不到 位是重大安全隐患”的意识,坚持依法培训、按需施教的 工作理念,以落实持证上岗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为核心,以落实企业安全培训主体责任、提高企业安全培训质量为 着力点,按照统一规划、归口管理、分类指导、分级实施、 教考分离的原则,全面加强安全培训基础建设,严格安全 培训监察执法和责任追究,全面提高监管监察人员、从业 人员、专业人员“三支队伍”安全生产意识和事故防范能 力,切实减少“三违”行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 事故,为实现“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奠定坚实的安全保 障基础。三、工作目标到2015年,

3、形成政府统一领导、监管监察到位、各部门协调联动、企业主动落实、培训机构积极作为的安全培 训工作格局。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安监人员监管水平显著 提升。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消防、 民爆器材等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生 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以下简称“三项岗位”人员)100%持证上岗,以班组长、新员工、农民工为重点的从业人员10 0%培训合格后上岗,各级安全监管监察人员100%持行政执法证上岗,承担安全培训的教师100%参加知识更新培 训,安全培训基础保障能力和安全培训质量明显提高。四、工作内容(一)全面落实安全培训工作责任1认真落实企业安全培训主体责任。企业是从业人

4、员 安全培训的责任主体,要把安全培训工作纳入企业日常管 理和发展规划,健全落实安全培训责任体系,完善安全培 训制度,保障培训经费,确保培训时间和培训质量,建立 培训档案。严格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和有 关标准要求,积极组织或派送从业人员参加与其从事岗位 相应的安全培训。严格落实“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和 从业人员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安全生产技术研发、装备制 造单位要与使用单位共同承担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 新材料培训责任。2. 切实履行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培训工作组织监管责 任。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统筹加强本乡镇安全培训工作领导, 组织安全监管工作分管负责人参加安全专题培训。安全监 管部门要依

5、法对全县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组织安 全监管监察人员参加安全培训。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有 关法律法规,组织实施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培训。教育主管 部门要在义务教育阶段开设安全知识课程,在职业教育有 关专业中增加安全知识教育和运用内容。人力社保和农业 部门要把安全生产知识作为农民工培训的重要内容,将特 种作业人员培训纳入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工会组织 要监督、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农民工安全培训,督促企 业落实厂矿、车间、班组三级安全培训。3 落实安全培训考试机构质量保障责任。承担安全培 训的机构是安全培训施教主体,担负保证安全培训质量的 主要责任,要依法开展核定范围内的安全培训工作,健全 落实

6、安全培训质量控制制度,严格按培训大纲培训,严格 培训班管理,严格学员、培训档案和培训收费管理,加强 师资队伍建设和资金投入,持续改善培训条件。(二)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制度体系1. 严格落实“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企业新 任用或者招录“三项岗位”人员,要组织其参加安全培训, 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发生人员死亡事故的企业主要负 责人、实际控制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以及对事故负有直接 责任的特种作业人员,要重新参加安全培训考试。要严格 证书延期继续教育制度。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 定期开展本行业领域“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登记 普查,建立信息库。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助理安全 工程师资

7、格证并经注册的人员,在注册资格证书有效期内, 可以直接申领非煤矿山、民用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行业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严格落实消防控 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制度。鼓励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 相关学历教育和攻读学位。2严格落实企业职工先培训后上岗制度。矿山、危险 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行业企业要对新职工进 行至少72学时的安全培训,建筑企业要对新职工进行至少 32学时的安全培训,每年进行至少20学时的再培训;其他 行业企业新职工上岗前要经过至少24学时的安全培训,每 年进行至少8学时的再培训。鼓励并推动矿山和危险化学品 生产企业从职业院校相关专业毕业生中录用新职工。3. 严格

8、落实安全监管监察人员持证上岗和继续教育制 度。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要在明 确分工后半年内参加专题安全培训。安全监管监察人员要 经执法资格培训考试合格,持有效行政执法证上岗;新上 岗人员要在上岗1年内参加执法资格培训考试;执法证有 效期届满的,要参加审证继续教育和考试。鼓励安全监管 监察人员报考注册安全工程师等职业资格证书,参加安全 生产相关专业学历教育和攻读学位。4推行高危企业从业人员准入制度。逐步实现高危行 业生产企业的主要负责人由具备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 者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技师以上技能等级的人员担任。 矿山、民用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专职安全管理 人员要至

9、少具备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中级以上专业 技术职称、高级工以上技能等级,或者具备注册安全工程 师资格。各类特种作业人员要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或者具备初级工以上技能等级;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 要具有高中或者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具备中 级工以上技能等级。矿山井下、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从业 人员要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具备初级工以上技 能等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延期和安全标准化考 评,行业主管部门要审核其安全培训情况。5 完善和落实“师傅带徒弟”制度。矿山、建筑施工、 民用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新招 录的危险工艺操作岗位人员在安全培训合格后,要在经验

10、 丰富的工人师傅带领下,实习满2个月后方可独立上岗操 作。带徒弟的工人师傅应具备中级工以上技能等级、3年以 上相应工作经历、成绩突出、善于“传帮带”、没有发生过“三违”行为等条件。(三)全面加强安全培训、考试、发证管理1. 实施安全培训示范创建活动。在全县开展安全培训 先进单位、安全培训标兵等创建评选活动。总结推广全县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加大安全培训监管力度、落实企业安 全培训主体责任、提高安全培训质量、强化企业员工安全 从业技能等方面的典型经验。2. 实行安全培训“黑名单”制度。将员工未经培训上 岗、持证上岗制度不落实、员工培训不到位的企业和未经 培训办证、违规开展培训、培训时间不足、培训质

11、量不高、 考试考核走过场、培训条件达不到要求的培训机构,以及 以不当手段获取从业资格的“三项岗位”人员列入安全培 训“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对列入“黑名单”的单位和 个人,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安全监管总局 令第44号)规定,取消或限制其有关资格,并予以相应处 罚。3. 加强安全培训过程管理。培训机构要建立安全培训 需求调研、培训策划、培训计划备案、教学管理等制度, 全面加强安全培训全过程管理。安全监管部门要严格执行 考核标准和组织程序,严肃查处考试考核降低标准、走过 场等行为。要加强考试监督,严格考试纪律,依法严肃处 理考试违纪行为。企业“三项岗位”人员以外的其他从业 人员的考核,

12、由企业按照统一的考核标准,自行组织考核。4. 强化实际操作和现场安全培训。严格执行特种作业 人员实训大纲和考试标准和安全监管监察人员实训制度。 高危企业要严格班前安全培训制度,有针对性地讲述岗位 安全生产与应急救援知识、安全隐患和注意事项等,使班 前安全培训成为安全生产第一道防线。要大力推广“手指 口述”等安全确认法,帮助员工通过心想、眼看、手指、 口述,确保按规程作业。要加强班组长培训,提高班组长 现场安全管理水平和现场安全风险管控能力。5. 严格实行“谁培训、谁考核,谁发证、谁负责”工 作责任制。对经过安全培训、考核合格的人员,由考核部 门核发相应的证书。对未按规定接受复审或复审不合格,

13、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以及2年内违章操作记录达3次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由发证单位吊销其特种作业操作证。 推行“三项岗位”市外领证人员来酉从业备案制度,持有 其他省(区、市)有关部门颁发的安全资格证书的人员, 进入我县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须到县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 申报或备案。(四)强化安全培训基础建设1加强安全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安全培训机构要建立 健全安全培训专职教师考核合格后上岗制度,组织专职教 师每年定期参加不少于40学时的继续教育。行业主管部门 要加强安全培训教师的素质提升培训,定期开展教师讲课 大赛,建立安全培训师资库。大力推行企业领导干部上讲 台,选聘企业一线安全管理、技术人员担任兼职教

14、师。2规范安全培训档案台账管理。安全培训机构和各有关企业要分门类建立安全培训档案,安全培训有关情况应建立台账记录备查。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工作档案包括:培训计划、培训内容、课程表、学员花名 册、考试试卷、考核成绩表、证书编号等;其他从业人员 培训考核档案包括:参训人员花名册、签到册、考试试卷、 考核成绩、人员情况登记表等。(五)加强安全培训监督检查1实行年度目标考核。安全培训将纳入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考核,重点考核执法人员 持证上岗情况,各乡镇各部门督促本辖区、本行业企业 “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企业职工先培训后上岗、企 业日常“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等制度落实情

15、况。2. 开展安全培训专项执法。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把 安全培训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执法计划,作为日常执法 必查内容,开展安全培训专项执法和联合执法。要加大安 全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力度,促进安全培训机构健康发 展。企业要建立安全培训自查自考制度,加大三违”行 为处罚力度。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利用“12350”安 全生产举报投诉电话等渠道,强化安全培训违法违规行为 举报投诉处理。3. 严肃追究安全培训责任。应持证未持证或者未经培 训上岗的人员,一律责令其离岗,并依法对企业按规定的 上限处罚,直至停产整顿和关闭。对存在不按大纲教学、 不按题库考试、教考不分等问题的安全培训考试机构,一 律依法

16、严肃处罚。因未培训、假培训或者未持证上岗人员 的直接责任引发重特大事故的企业,其主要负责人依法终 身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依法承担 相应责任。(六)强化安全培训工作组织保障1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各 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培训工作,把安全培训工作作 为本单位安全工作“重中之重”有序推进。安全监管部门 要牵头抓总,建立安全培训工作联席会议机制,整合资 源,形成安全培训工作合力。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 以及新闻媒体等要支持、参与和监督安全培训工作。2拓宽安全培训投入渠道。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 部门要将安全培训经费纳入本单位年度安全专项资金预算; 企业要在职工培训经费和安全费用中足额列支安全培训经 费,实施技术改造和项目引进时要专门安排安全培训资金。 积极探索和鼓励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防灾防损基金、工伤 保险基金安全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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