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合同范文集合7篇(一)》

上传人:庄** 文档编号:215056738 上传时间:2021-11-24 格式:DOCX 页数:25 大小:30.3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保证合同范文集合7篇(一)》_第1页
第1页 / 共25页
《保证合同范文集合7篇(一)》_第2页
第2页 / 共25页
《保证合同范文集合7篇(一)》_第3页
第3页 / 共25页
《保证合同范文集合7篇(一)》_第4页
第4页 / 共25页
《保证合同范文集合7篇(一)》_第5页
第5页 / 共2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保证合同范文集合7篇(一)》》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保证合同范文集合7篇(一)》(2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保证合同范文集合7篇 保证合同 篇1 借款人名称:_(甲方)住所:_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_开户金融机构:_账号:_电话:_邮政编码:_贷款人名称:_(乙方)住所:_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_电话:_邮政编码:_保证人名称:_(丙方)住所:_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_电话:_邮政编码:_签订合同日期:_签订合同地点:_因甲方的请求,丙方愿意为甲、乙签订的_年_字第_号合同提供担保。乙方经审查,同意丙方作为甲方还款的保证人,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按下列条款订立本合同:第一条丙方担保金额为甲方根据年字第号合同(以下称主合同)向乙方借用的资金本金(大写)元人民币(大写:_元整)_整及其相应的利

2、息、费用和罚息。第二条丙方保证代甲方清偿甲方在上述借款到期而未能按时偿还的借款本金、利息、费用及罚息,并保证在接到乙方书面索款通知后个营业日内,清偿上述款项。第三条丙方的保证责任不因甲方上级单位的任何指令、甲方地位及财务状况的改变、甲方与任何单位签订任何协议或文件及本担保合同所担保的主合同的无效或解除而免除。第四条丙方机构若发生变更、合并、撤销,丙方应提前天书面通知乙方和甲方,由变更、合并后的机构承担本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或由甲方和丙方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担保人。第五条本担保合同生效后,甲方和乙方如需要变更主合同条款,应征得丙方的同意,由甲、乙、丙三方达成书面协议。第六条本合同生效后,乙

3、方有权对丙方的资金和财产情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丙方提供其财务报表等材料,丙方应如实提供。第七条本合同的担保金额随甲方偿还或丙方代为清偿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本金、利息、费用及罚息的数额而相应扣减。第八条丙方代甲方清偿借款本息、费用及罚息后,有权向甲方追偿。第九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第十条违约责任:1、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约定,未按期代为清偿到期债务,乙方有权委托丙方开户金融机构从丙方存款账户中直接扣收,并可视情况按担保总额的%向丙方收取违约金。2、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应按担保总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弥补所受损失的

4、,还应赔偿乙方经济损失。3、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乙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并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4、甲方和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擅自变更主合同条款,丙方可以自行解除担保义务。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方式: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列第()项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二条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第十三条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第十四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保证合同 篇2 甲方(债权人):乙方(债务人):丙方(保证人):为保障甲方债权的实现

5、,丙方自愿为甲方与乙方之间形成的相关债权提供最高额保证。为此,依据合同法、担保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三方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内容如下:第一条 定义最高额保证,是指甲方与丙方之间就乙方在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多笔债务,确定一个最高额度,由丙方在此最高额度内对乙方履行债务向甲方提供保证。该最高额度是指乙方在甲方处的各项债务(含或有负债)的总余额。第二条 被保证的主债权被保证的主债权是指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期间因甲方与乙方之间的销售合同而形成的一系列债权,其最高额度为人民币_元整(¥_)。在上述约定期限和最高额度内,甲方与乙方根据销售合同所签订的一系列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包括但

6、不限于欠条、对帐函等)为本合同的主合同。第三条 保证方式风险提示:保证责任方式分为连带清偿责任和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时,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担保责任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而一般保证只有在债务人不能履行(与不履行有区别)债务时,才承担保证责任。因此当事人应根据担保目的的不同来确定保证方式,降低风险。丙方提供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只要销售合同及其他主合同(以下统称“主合同”)项下单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乙方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甲方即有权直接要求丙方承担保证责任。当乙方未按主合同约定履行其债务时,无论甲方对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他

7、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保函、备用信用证等担保方式),甲方均有权直接要丙方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第四条 保证期间风险提示:现很多担保公司对于担保期间的设定并不重视,有的保证合同不设定保证期间,有的设定早于主债务合同履行期限届满的期间,这种设定都是被视为未约定保证期间。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因此,在未约定保证期间的情况下,债权人的权利实现期间就会大大缩短,极易因一时疏忽而使债权无法得到实现。1、对于主合同项下其他单笔债务,保证期间自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止。2、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的事项,甲方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

8、间至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两年止。第五条 保证范围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为实现债权而实际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第六条 丙方声明与保证1、丙方是依法成立的法人,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丙方自愿为主合同乙方提供担保,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是真实的。3、丙方提供的与主合同有关的一切文件、报表及陈述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除已向甲方书面披露的情形以外,丙方没有任何可能影响本合同履行的其他任何重大负(包括或有负债)、重大违约行为、重大诉讼、重大仲裁事项或其他影响其资

9、产的重大事宜未甲方披露。第七条 保证人的权利与义务风险提示:违约责任条款的设定通常情况下是为了促使合同各方当事人信守约定、严格履行合同的保障性举措,但是,对债权人而言,它又是变通、确保债务人不履行借款合同时,对合同借款期限届满后超出法律规定利息部分实现的重要手段和杠杆。违约责任即可以强化债权人的权利。但约定不当的,也可能使债权人受偿范围受限。1、丙方应向甲方提供真实有效的能够证明其合法身份的法律文件。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丙方变更法定代表人、住所、名称、电话、传真,应于变更后一周内书面通知甲方。3、丙方应定期或随时应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真实反映其综合财务状况的报表及其他文件。4、在本合同有效

10、期内,如丙方发生转股、改组、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合资、合作、联营、承包、租赁、经营范围和注册资本变更、重大资产转让等,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甲方。5、丙方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财务状况恶化或涉及重大经济纠纷应在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甲方。第八条 保证权利的实现:1、乙方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时不履行债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丙方承担保证责任。2、债务履行期内,如果甲方有确切证据证明乙方经营恶化或抽逃资金、转移资产逃避债务,或其他足以危及甲方债权的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丙方提前承担保证责任。3、丙方有部分或全部失去代为清偿能力的可能时,甲方有权要求丙方提前承担保证责任。第五

11、条 本合同履行时,如发生争议,三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第六条 本协议一式_份,三方各执_份。甲方:法定代表人:日期:乙方:法定代表人:日期:丙方:法定代表人:日期:附:1、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保证合同 篇3 合同编号:_年_字第_号保证人名称:_住 所:_法定代表人:_开户金融机构:_帐号:_电话:_邮政编码:_传真:_贷款人名称:_住 所:_法定代表人:_电话:_邮政编码:_传真:_借款人名称:_住 所:_法定代表人:_开户金融机构:_帐号:_电话:_邮政编码:_传真:_签订合同日期: 年 月 日签订合同地点:_省(市)_市_县(

12、区)借款人(以下称甲方):_贷款人(以下称乙方):_保证人(以下称丙方):_因甲方的请求,丙方愿意为甲、乙签订的_年_字第_号合同提供担保。乙方经审查,同意丙方作为甲方还款的保证人。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按下列条款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丙方保证金额为甲方根据_年_字第_号合同(以下称主合同)向乙方借用的_(币种)资金本金(大写)_整及其相应的利息、费用。第二条 丙方对上条所列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甲方不按主合同的约定偿付借款本息和相应费用,乙方有权直接向丙方追偿。丙方保证在接到乙方书面索款通知后_个营业日内清偿上述款项。第三条 丙方的保证责任不因甲方上级单位的任何指令、甲方地位及财力状况的改变、甲方与任何单位签订任何协议或文件及本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劳务/用工合同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