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作业专项 安全技术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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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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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起重作业专项 安全技术方案 起重作业专项安全技术方案之相关制度和职责,一、工程概况、中铁二局成渝客运专线CYSG-5标项目经理部四分部承建的成渝客运专线工程,该管段位于Y市璧山县境内。里程为DK270 一、工程概况 、中铁二局成渝客运专线CYSG-5标项目经理部四分部承建的成渝客运专线工程,该管段位于Y市璧山县境内。里程为DK270+640DK275+370,长4.73km。主要工程:桥梁长1.366km(DK273+717.98DK275+084.07)共计2个台38个墩,含连续梁2联;路基长3.364km,其中含璧山车站(DK272+000DK273+400);箱梁预制DK249+004D

2、K290+280长41.276km,共计562孔箱梁;轨道板预制DK213+100DK306+302长186.175km,约计37235块轨道板;轨道板铺设DK240+154.2DK89+100,全长96.8km。 2、主要工程数量 璧山制梁场主要担当DK249+004DK290+280段542孔简支箱梁预制及管段内DK270+640DK275+370段桥面系、附属构件预制任务。 主要预制梁型为:520孔31.5m跨度箱梁;22孔23.5m跨度箱梁。 预制模型采用钢模板,钢筋骨架分为主筋、面筋分别采用整体绑扎、吊装就位的方式,混凝土采用直接泵送方式进行输送。箱梁场内运输采用900T轮胎式搬运机

3、作业。 二、起重及运架设备配置 为完成上述标段里程范围内的箱梁预预制和架设工程,我场配置的起重设备共3台,各台性能参数和功用如下表: 设备名称及型号 设备参数 设备用途 龙门吊(1台)?MH10t-17m-9m 跨度 17m 钢筋等装卸车及吊转 起升高度 9m 起升高度 9m 龙门吊(2台)MG50/10t-45m/38m 跨度 36m 制梁区内的钢筋、端模吊装 起升高度 16m 900t搬运机(1台) 900T 跨度/净跨 43.5 箱梁从制梁区到存梁区和装梁区的转运 36m 起升高度 28m 每个作业循环 4h 三、编制依据 1、依据GB5027-98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2、

4、GB50194-9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 3、TB10401-2021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4、依据其它起重吊装作业有关规定。 四、编制目的 为保证起重吊装作业的安全,避免在装吊作业中各类事故的发生。 五、适应范围 本起重设备专项安全施工方案适用于梁场内900T搬运机、50t龙门吊、10t龙门吊及其它起重吊装设备施工作业。 六、危急源识别 依据我场的施工特点,经对危急源识别分析,确定起重吊装作业事故的主要类型有: ?1、起重伤害 ?现场进行吊装作业的设备主要为900T搬运机、50t龙门吊、10t龙门吊和汽车吊。主要吊装物为预制箱梁、端模和预扎钢筋体及其它配件,均属大型或超大型

5、物件,在吊装设备过程中,如起重司机操作不当,信号指挥不明,吊具、钢丝绳材质不良或刮风,雨水浸泡造成路基松软,大雾或夜间施工视线不良都有可能发生起重伤害事故,一旦发生吊装事故其后果不堪设想。 2、电器伤害 场内全部装吊设备的动力能源均为电,如电器设备或供电系统发生故障,电源线破损漏电,都可能发生触电伤亡事故。 3、设备倾覆 900T搬运机在进行箱梁搬运作业时,由于雨水浸泡,道路施工质量等方面的原因,可能造成运梁通道路基松软或坑洼不平,引起设备负荷不均,可能造成起重设备损害、倾覆等事故。 4、物体碰撞 两台50T龙门吊在进行整体钢筋笼的吊装时,由于施工场地限制和指挥人员、搬运机司机操作失误等方面的

6、原因,可能造成与其它物体碰撞,引发起重吊装事故。 5、机械伤害 司索人员在进行吊物固定,挂钩等项作业时,由于操作方法不当,导致机械挤压伤害。 七、起重吊装作业安全技术方案 1、起重吊装作业前: 应依据吊装作业内容、作业对象各目的,编制起重吊装作业安全技术方案,报有关部门和总工审批后,按施工方案进行作业。 2、一般规定 (1)起重设备的使用原则是坚持安全第一、保证人身及设备安全,严禁违章使用。 (2)为了保证起重设备使用的安全,操作司机必需经过技术培训和考试合格,持证上岗。汽车吊司机必需持有公安局车管部门发给的车辆驾驶执照,搬运机司机必需持有由安监部门发给的搬运机操作证书。定人定机,严格岗位责任

7、制、安全操作规程和交接班制度,专心填写运转记录,清晰交待设备技术状况。 (3)起重设备在使用期间要强制执行“清洁、紧固、检查、润滑、防腐”等十字作业的例行保养和有计划的定期保养,以消退隐患。因缺少保养而造成事故的,相应人员要作为失职渎职处理,起重设备的保养和修理工作都应留书面记录装于设备档案,并记录施修人员作业部位以便备查。起重设备必需具有完整的安全装置。 (4)起重设备操作司机和指挥人员、司索人员必需坚持持证上岗,并严格岗位职责和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时必需根据技术交底进行操作。听从统一指挥。 (5)在进行起重吊装作业前,应首先检查装吊起重设备,必需确认各部机械、电控系统性能良好,四周的环境符合

8、吊装作业要求,作业通道应畅通无阻,一切预备工作全部就绪后,方可进行作业。 (6)使用起重机作业时,必需正确选择吊点位置,合理穿挂索具,经试吊无误后方可起吊。除指挥及挂钩人员外,严禁其他人员进入吊装作业区。 ?穿绳:确定吊物重心,选好挂绳位置。穿绳应用铁钩,不得将手臂伸到吊物下面。吊运棱角坚硬或易滑的吊物,必需加衬垫、有套索。 ?挂绳:应按顺序挂绳,吊绳不得相互挤压、交叉、扭压、绞拧。一般吊物可用兜挂法,必需保持吊物平衡。对于易滚、易滑或超长货物,宜采用索绳方法,使用卡环锁紧吊绳。 ?试吊:吊绳套挂牢固,起重机缓慢起升,将吊绳绷紧稍停,起升不得过高。试吊中,信号工、挂钩工、司机必需协调协作。如发

9、觉吊物重心偏移或与其他物件粘连等状况时,必需马上停止起吊,采取措施并确认安全后方可起吊。 ?摘绳:落绳、停稳、支稳后方可放松吊绳。对易滚、易滑、易散的吊物,摘绳要用安全钩。挂钩工不得站在吊物上面。如遇不易人工摘绳时,应选用其他机具辅助,严禁攀登吊物及绳索。 ?抽绳:吊钩应与吊物重心保持垂直,缓慢起绳,不得斜拉、强拉,不得旋转吊臂抽绳。如遇吊绳被压,应马上停止抽绳,可采取提头试吊方法抽绳。吊运易损、易滚、易倒的吊物不得使用起重机抽绳。 ?3、吊挂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1)、兜绳吊挂应保持吊点位置精确、兜绳不偏移、吊物平衡; (2)、锁绳吊挂应便于摘绳操作; (3)、卡具吊挂时应避免卡具在吊装中

10、被碰撞; (4)、扁担吊挂时,吊点应对称于吊物重心。 ?4、捆绑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捆绑必需牢固;吊运集装箱等箱式吊物装车时,应使用捆绑工具将箱体与车连接牢固,并加垫防滑;管材、构件等必需用紧线器紧固; (1)新起重工具、吊具应按说明书检验,经试吊无误后方可正式使用; (2)长期不用的起重、吊挂机具,必需进行检测、试吊,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 ?(3)钢丝绳、套索等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810倍; ?(4)暂停作业时,必需把构件、设备支撑稳定,连接牢固后方可离开现场。 ?5、吊索具 (1)必需依据吊物的重量、体积、外形等选用合适的吊索具; (2)进行起重吊装作业时,必需首先检查起重设备及保险装置是

11、否完好四周的环境是否安全,吊装作业路线及通道有无障碍,吊物是否处于稳定状态,确认良好无误后,方可进行作业; (3)起吊前,应绑牢起吊物,吊钩悬挂点应与吊物的重心在同一垂直线上,吊钩钢丝绳应保持垂直,严禁歪拉斜吊,落钩时应防止吊物局部着地引起偏斜移位,吊物未固定时严禁松钩; (4)严禁在吊钩上补焊、打孔。吊钩表面必需保持光滑,不得有裂纹。严禁使用危急断面磨损程度达到原尺寸的10%、钩口开口度尺寸比原尺寸增大15%、扭转变形超过10%、危急断面或颈部产生塑性变形的吊钩。板钩衬套磨损达原尺寸的50%时.应报废衬套。板钩心轴磨损达原尺寸的5%时,应报废心轴; (5)蒲插钢丝绳索具宜用6X37的钢丝绳。

12、编插段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且不得小于300ram。编插钢丝绳的强度应按原钢丝绳强度的70%计算; (6)吊索的水平夹角应大于45; (7)使用卡环时,严禁卡环侧向受力,起吊前必需检查封闭销是否拧紧,不得使用有裂纹、变形的卡环,严禁用焊补方法修复卡环。 6、凡有下列状况之一的钢丝绳不得连续使用: (1)断股或使用时断丝速度增大; (2)在一个节距内的断丝数量超过总丝数的10%; (3)出现拧扭死结、死弯、压扁、股松明显、波浪形、钢丝外飞、绳芯挤出以及断股等现象; (4)钢丝绳直径削减7%10%; (5)钢丝绳表面钢丝磨损或腐蚀程度,达到表面钢丝直径的40%以上,或钢丝绳被腐蚀后,表

13、面麻痕清楚可见,整根钢丝绳明显变硬; (6)使用新购置的吊索具前应检查其合格证,并试吊,确认安全。 ?千斤绳的夹角一般不大于90,最大不得超过120,起吊大件或不规则组件时,应在吊件上拴牢固的溜绳。 ?起重工作区域内无关人员不得停留或通过,在吊物的下方严禁任何人员通过或逗留,起重机吊运重物时一般应走吊运通道,严禁从人头上越过;对吊起的重物进行加工时,应采取牢靠的支承措施并通知起重机操作人员;吊起的重物不得在空中长时间停留,在空中短时间停留时,操作人员和指挥人员均不得离开工作岗位;起吊前应检查起重设备及其安全装置;重物吊离地面约10cm时应暂停起吊并进行全面检查,确认良好后方可正式起吊。 ?两台

14、及两台以上起重机抬吊同一重物时。绑扎时应依据各台起重机的允许起重量按比例安排负荷;在抬吊过程中,各台起重机的吊钩钢丝绳应保持垂直,升降、行走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所承受的载荷不得超过本身额定能力的80%。 ?起重机在工作中假如遇机械故障或有不正常现象时,应放下重物,停止运转后进行故障排解,严禁在运转中进行调整或检修。假如起重机发生故障无法放下重物时,必需采取适当的保险措施,除排险人员外,任何人严禁进入危急区;当工作地点的风力达到五级时,不得进行受风面积大的起吊作业,当风力达到六级及以上时,不得进行起吊作业;遇有大雪、大雾、雷雨等恶劣气候或夜间照明不足,至使指挥人员看不清工作地点,操作人员看不清指挥信号时不得进行起重工作。 ?装吊设备的电缆线要有专人负责看护,发觉有破损时,马上向有关部门报告,准时采取措施处理。 7、在下列状况下严禁进行吊装作业: (1)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 (2)信号不清; (3)吊装物下方有人; (4)吊装物上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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