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制度奖罚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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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制度奖罚条例 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制度及奖罚条例 为加强项目各级施工人员责任心,有效执行公司质量管理程序中的有关规定,提高项目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确保工程质量目标的顺当实现。 (一)质量管理制度和相应措施 1、各分部分项工程在施工作业前必需由各专业工长编写施工质量技术交底并对班组进行现场交底工作,有必要时还应对于施工的关键部位和施工难点进行现场示范或过程指导。 2、主要或重要的分项工程应编制施工作业指导书。现场施工必需严格根据技术交底和作业指导书进行。 3、各工长要制定本工种的工程质量管理细部措施,并提出相应的奖罚原则。 4、现场施工要按图进行。工程施工中严格执行三检制度和技术复核制

2、度,对上一道工序的存在质量问题,下一道工序的施工人员(主要指工长)有义务指出要求整改,并有权拒绝进行下一步施工。各工长和质检员应加强协作,搞好全过程的质量掌握。 5、每一个分项工程施工完毕后,主管工长应准时组织有关人员填写工程质量技术资料,收集整理完后在当月十五日前送交监理组,以便监理组能按时填报本月质量报表,作出质量工作分析,并准时向公司汇报工程质量状况。 6、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监理组成员有权力和责任发出质量存在问题整改通知单,由相关责任人签收后专心按时完成;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签收质检员发出的整改通知单,对的确存在争议的问题,工长应在签收整改通知后注明,由项目领导裁决。对整改

3、通知上问题的整改必需按时完成,有困难要准时提出,不得在延误后找理由推脱责任。 7、各班组在施工过程中有责任保护自己和其他班组的成品或半成品。 8、原材料、半成品的进场检验和试验由试验员和材料员根据公司有关管理程序进行,未经检验或试验或试验不合格的原材料及其半成品严禁使用在工程中。 9、需经配置在现场加工使用的半成品或材料,必需严格根据施工协作比配制,现场集中加工或配置的半成品或材料应设协作比计量标牌,做到计量精确。 10、项目由监理组、施工组、劳资员及项目领导定期组织进行班组施工质量评比活动,同时采取奖优罚劣措施。 11、项目将在施工过程中依据生产实际状况由总工室负责组织质量分析会,针对不同阶

4、段可能出现的质量通病制定有效的防止措施,尽可能避免和削减质量通病和质量事故的出现。 12、结合工程实际施工状况成立QC活动小组,开展QC攻关活动,有效地解决施工中出现地各种质量问题,确保工程施工质量。 13、工程质量与经济效益挂钩,在工程款的结算上采用优质优价制度,鼓舞创优。 (二)有关奖罚条例 1、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开始施工,而相关工长未准时作好质量技术交底的,对相关工长罚款50元/次。工长交底清晰,作业班组不根据交底施工的,罚款300元/次,由于不根据交底施工造成的损失由班组担当。 2、分部分项工程完成以后,未准时填报相应的质量技术资料,从而造成信息传递延误的,对相关责任人罚款50元/

5、次。 3、工长拒签监理组发出的质量存在问题整改通知单或拒绝整改下道工序提出质量问题,罚款50元/次,并担当因此造成的损失。 4、接到通知后不积极组织整改的对工长罚款50元/次,班组不积极完成工长的整改支配,工长有权力惩罚班组或提请质检员对班组进行惩罚。工长和质检员口头提出的整改要求与书面通知同样有效。 5、质检员和工长要共同加强施工过程监督,工长支配工作后要作好自我检查。每道工序施工完成后,工长要经过自检认为合格后才能提请相关质检员正式验收,假如质检员在接到正式验收申请后一次抽检(或全检)合格率达不到85%以上,对报验工长罚款50元/次;多处存在较严重的问题则加倍惩罚。 6、下道工序有权对上道

6、工序进行监督,上道工序不合格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若为抢进度接受不合格的上道工序,出现质量问题,下道工序施工人员至少担当相当于上道工序责任人50%的惩罚(包括工长和施工班组)。 7、不留意进行成品保护的要担当相应造成的返工费用,并视情节轻重处以200元以上的惩罚。 8、项目每周组织一次质量评比活动,对现场各班组的完成工作进行实测实量。质量被评为优良并获得第一名的班组,项目赐予1000元的嘉奖;质量被评为优良以下且排名在最终的两个班组则分别罚款1000元;质量被评为不合格的班组当月工程款不予结算,同时赐予1000-3000元罚款并担当相应的全部损失。相关工长和质检员的奖罚比照管辖班组的10%执行。连续一个月被评为优良的分项工程,施工班组嘉奖2000元,主管工长和质检员嘉奖当月奖金的20%。 9、在施工过程中,能够提出切实可行且能有效杜绝质量通病或显着改善工程质量的人员,由监理组以书面报告提请项目赐予200-500元的嘉奖。 10、质量事故的处理根据公司质量安全奖罚规定执行。 弱电职责强电职责录入职责 律师职责微机职责德育职责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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