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病假工资规定2022_重庆病假工资规定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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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庆病假工资规定2022_重庆病假工资规定 【xx通知范文】 病假是指劳动者因疾病或非因工受伤,企业批准停止工作进行治病休息的期间。下面是 为大家整理的重庆病假工资规定,供大家参考。重庆病假工资规定 重庆市企业职工病假待遇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了保障职工患病(含非因工负伤,下同)医疗期内治疗期间的基本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以下称职工)。 第三条 职工患病停工治疗,实行医疗期制度。医疗期按照原国家劳动部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2022479号文发布)执

2、行。 第四条 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内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 (一) 连续工龄不满2022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 (二) 连续工龄满2022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发给; (三) 连续工龄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发给; (四) 连续工龄满3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95%发给。 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可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上浮5%。经济效益差,难以达到上述标准的企业,经本企业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可以适当下浮。下浮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各个档次标准的5%。如情况特殊超过5%的,应报所在区县(自治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第五条 职

3、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上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 (一) 连续工龄不满2022的,按本人工资的60%发给; (二) 连续工龄满2022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5%发给; (三) 连续工龄满2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 第六条 原系全国劳动模范、省(部)级劳动模范以及部队军以上单位曾授予战斗英雄或曾荣立一等功并一直保持其荣誉的职工,在病假期间,工资照发。 第七条 职工患病,在医疗期内停工治疗期间,每月领取的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八条 职工患病,医疗期满或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恢复工作的,经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属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按有关规定作退休、退职或一次性处理;属于大部分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医疗期满后,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第九条 凡弄虚作假,开假证明病休的,一经查实,按旷工处理。 第十条 本规定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规定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原四川省全民所有制企业固定职工病假待遇暂行规定同时在本市停止执行。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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