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投靠父母户口迁移申请书范文

上传人:艳春1****84 文档编号:210610064 上传时间:2021-11-14 格式:DOCX 页数:22 大小:25.6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子女投靠父母户口迁移申请书范文_第1页
第1页 / 共22页
子女投靠父母户口迁移申请书范文_第2页
第2页 / 共22页
亲,该文档总共22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子女投靠父母户口迁移申请书范文》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子女投靠父母户口迁移申请书范文(2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子女投靠父母户口迁移申请书 【xx学习计划】 本文是中国考试网书信函频道为大家整理的子女投靠父母户口迁移申请书,供大家学习参考。 子女投靠父母户口迁移申请书篇一户口迁移(子女投靠父母)办理程序 申报材料 办理时限 收费标准 户口迁移(子女投靠父母)办理程序 申报材料 办理时限 收费标准 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区政务中心公安分局窗口提出申请,由窗口工作人员初审后受理。第二步: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迁户规定的当场办理户口准迁证。 第三步:申请人持准迁证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迁移证,后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申报材料 1.入户申请。2.子女户口证明。3.父、母亲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4.父、母亲结婚证。5.派出所审核后加盖户口专用章。 办理时限 从接到申请之日算起 1 个工作日内办理 收费标准 户口簿工本费6元;户口迁移证、准迁证4元。 子女投靠父母户口迁移申请书篇二父母、子女、夫妻投靠户口迁移申请表 父母、妻子、子女投靠户口迁移申请表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受理日期: 年 月 日 子女投靠父母户口迁移申请书篇三户口迁移申请书户口调动申请书 项目名称:户口迁移申请 办理地址:大渡口区各派出所办理流程:一、夫妻分居及工作调动户口迁移规定(一)职工居民非在职配偶的户口迁移1、入户对象及条件职工居民的非在职配偶,在投靠的配偶所在地居住的人员可本着自愿的原则,准予在其配偶具

3、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常住户口登记地入户,包括“农转非”、“非迁非”“农迁农”户口。其中,申请迁入主城区(指渝中区、江北区、南岸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北碚区、高新区、北部新区、渝北区、巴南区,后同)入农村居民户口的“农迁农”人员须结婚三年、且夫妻年龄均年满30周岁以上。2、入户手续及程序由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随附合法固定住房手续,结婚证,原常住户口性质证明,主城区外迁入主城区的还应有稳定的职业或生活来源证明,经迁入地派出所调查核实后,报区、县(自治县、市)公安局批准,凭准迁证、迁移证办理迁移入户。(二)党政机关,国有非国有企事业、集体、个体、私营企业的工作人员、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科

4、技人才夫妻分居工作调动户口迁移1、入户对象及条件下列人员夫妻分居户口迁移可以优先解决,不受年龄、分居时间的限制,随时办理入户手续,其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1)对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2)获得市(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科研成果奖的人员;(3)获得博士、硕士、双学士学位的人员;(4)机关、事业单位副处级及其以上的国家公务员、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5)企业、事业单位中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3年的人员;(6)在科研、生产、教学、管理工作中起骨干作用的人员或其配偶系学士学位的人员。2、入户手续及程序(1)配偶系在职干部的,由接收单位填

5、写重庆市人员调动审批表,并附结婚证、在渝方户口证明及能证明其符合上述入户对象及条件的证件或材料复印件。由主城区外调入主城区需迁移入户的,报市人事局审查同意,调入其它区、县(自治县、市)需迁移入户的,由当地党委组织部、政府人事局审查同意,其后由调入地的区、县(自治县、市)公安局批准,派出所凭准迁证、迁移证办理迁移入户。(2)配偶系在职职工的,按职工调动户口迁移规定办理。(3)配偶系非在职人员,按职工居民非在职配偶户口迁移规定办理。(三)职工调动工作户口迁移1、入户对象及条件我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的下列人员可办理转移工作单位手续,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1)男性年满28周岁,女性年满

6、26周岁以上,并在常住地有合法固定住所,因夫妻分居,时间满两年的人员;(2)企业因生产、工作需要成批转移工作单位兼并、搬迁、合并、企业职工跨地区内部调剂(并在常住地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员;(3)西藏、原四川省三州内调人员,退役运动员,转业干部家属以及随军家属转移工作单位等属国家政策性安置的人员。2、入户手续及程序(1)上述人员工作转移到我市主城区的,由接收单位填写重庆市职工转移工作单位报批表(以下简称报批表)或重庆市企业职工成批转移工作单位花名册,随附结婚证、住房证明、在渝方户口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报公安分局批准凭准迁证、迁移证办理迁移入户。(2)工作转移到主城区以外的区县(自治县、市)的以及

7、各区县(自治县、市)之间转移工作单位的,由接收单位填写报批表后,由所在单位的区、县(自治县、市)公安局批准,派出所凭准迁证、迁移证办理迁移入户。(3)职工配偶非在职或系农村居民户口的,按职工居民非在职配偶的户口迁移规定办理。二、婴儿随父随母入户及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户口迁移规定1、入户对象及条件(1)凡2022年7月22日以后出生的婴儿,可以在其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报常住户口。申报登记常住户口的性质,均依据其父亲或母亲的户口性质确定。对历年来出生、计划外生育、非婚生育未入户的子女,均按照本人自愿随父或随母入户的规定,凭出生医学证明或医院出具的其他出生证明(2022年1月1日后出生小

8、孩应当具备出生医学证明)、街道(村)证明、知情人证明、民警调查材料等,申报入户。申报登记常住户口的性质,依据其父亲或母亲的户口性质确定。(2)对2022年7月22日前出生并要求随父入户的16周岁以下(在校生不超过19周岁)的子女,可以随父入户(但城镇居民户口不得转为农村居民户口),学龄前儿童优先予以解决。2、入户手续及程序(1)2022年7月22日以后出生的婴儿随父申报常住户口的,必须由申请人填写新生婴儿随父(或监护人)登记常住户口申请表,同时随附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其父的住房证明等有关证件、证明材料(2022年1月1日后出生婴儿凭出生医学证明),由公安派出所审查核实后,直接办理出生登记。公

9、安派出所办理出生登记时,应查验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手续或相关调查处理材料,对无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手续或调查处理材料的,公安派出所办理入户登记后应及时通报当地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2)申请未成年子女随父入户的,必须由其父提出书面申请,提供住房证明,结婚证、子女及配偶常住户口性质证明及属在校生的学籍证明等有关材料,由入户地派出所调查核实,报经区、县(自治县、市)公安局批准,派出所凭准迁证、迁移证等办理迁移入户。三、父母投靠子女户口迁移规定1、入户对象及条件父母投靠子女,以年龄和身边无子女为基本条件。凡男性超过60周岁,女性超过55周岁的年老者身边无子女的,可自愿选择子女投

10、靠入户,其中,离、退休人员投靠城镇户口子女,不受年龄和身边无子女的条件限制,应当准予入户。申请在主城区之间和主城区外的各区、县(自治县、市)入城镇居民户口的,不受年龄、身边无子女等条件限制,均可办理迁移入户。2、入户手续及程序年老或离、退休投靠子女的人员,应由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提供常住户口簿、住房证明、年龄等证明或离、退休证件等有关证明材料,由入户地派出所调查核实,报区、县(自治县、市)公安局批准,派出所凭准迁证迁移证办理迁移入户。工居民非在职配偶的户口迁移规定办理。四、征地地区迁移入户规定对因建设用地经政府批准征地地区有关夫妻投靠、年老投靠子女、年幼投靠父母迁移入户及新生婴儿入户等,依照市

11、政府、202253、55号令及渝国土房管发2022595号文件等有关规定执行。五、三峡库区淹没线以下区域入户规定凡申请在三峡工程库区淹没线以下区域入户的,只允许六类户口,即:出生、婚嫁、工作调动、军人转业退伍和高等院校、中等专业技术学校毕业分配以及刑释解教等人员入户。申报手续:申请人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后,由派出所报经区、县(自治县、市)公安局审批。六、社会人才集体户入户规定1、入户对象及条件各区、县(自治县、市)的外商投资企业(包括外国商社、外国企业派出机构)、集体企业、乡镇企业、私营企业以及无人事主管部门或不具备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及各区、县(自治县、市)推行人事代

12、理实行聘用制管理的国有企、事业单位、股份制单位及社会团体的单位接收因其单位无集体户口、无直系亲属处入户、本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下列人员,可入社会人才集体户:(1)接收的大中专毕业生(包括电大、职大、夜大、函大、自考及成人教育大专以上毕业生)、回国留学人员、军队转业干部以及其他急需引进的专业技术人员;(2)按照重庆市人才市场管理条例规定条件引进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获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具有两年以上本专业工作经历、年龄在四十五周岁以下、并有突出成绩的;带有产品、项目、技术、资金,并确有真才实学的;其他具有较深学术造诣或特殊专门技能的;(3)由单位集体户口迁出,流动到无集体户

13、口单位工作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社会人才集体户有效期限为两年,期限内入户人员有了合法固定住所或到有集体户口单位就业的,应按规定及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逾期未迁移户口的,必须重新按规定办理延期手续。2、入户手续及程序(1)在社会人才集体户申请入户的人员,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本人的学历证明原件;本人的户口性质证明;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证明;引资证明;与单位、企业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招聘书等相关证明材料。(2)申请入户人员,需持上述证明材料到重庆市或区、县(自治县、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填写重庆市社会人才集体户入户申请表和重庆市社会人才集体户入户协议书,并由重庆市或区、县(自治县、市)人才交流

14、服务中心进行资格、证件审查,签署意见后,交由入户地公安派出所审查受理后,在重庆市社会人才集体户入户申请表的备注栏中签章。(3)我市主城区之间或本区、县(自治县、市)的人员,由入户地公安派出所审核、所领导审查签署意见后,签发同意入户证明,办理入户手续,不再办理准迁证。主城区外进入主城区或跨区、县(自治县、市)的人员,经入户地派出所审查后,报所在地区、县(自治县、市)公安局批准,派出所凭准迁证、迁移证,办理迁移入户。其中,系“五大生”就业后入社会人才集体户的,应持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家不包分配毕业生入户通知(以下简称入户通知)、国家不包分配毕业生工作介绍信(以下简称工作介绍信)和户口所在地公

15、安机关签发的迁移证、身份证等证件到迁入地按如下程序办理入户手续:(1)毕业后原户口与接收单位系同一区县(自治县、市)或同属近郊主城区的,由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审查后,凭毕业证、工作介绍信、迁移证直接入户。(2)毕业生跨区县(自治县、市)迁移或主城区外进入主城区的,持相关证明材料,由迁入地派出所审查后,报区、县(自治县、市)公安局批准,派出所凭准迁证、迁移证办理迁移入户。(3)农村居民户口毕业生经重庆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批准招收就业后,凭毕业证、工作介绍信、户口性质证明等证件,报接收单位所在地区、县(自治县、市)公安局批准,持准迁证到原籍所在派出所办理迁移证,持迁移证再到接收单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城镇居民入户手续,单位无集体户的,在市或单位所在地的区县(自治县、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入社会人才集体户。七、科技人才入户规定1、入户对象及条件凡具有大学本科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工作范文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