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色卡通风老年人法律知识讲座演示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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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汇报人:XXX 日期:2021年X月,老年人法律知识讲座,法/律/知/识/讲/座,CATALOG,法/律/知/识/讲/座,法/律/知/识/讲/座,什么是遗产,遗产是指公民死亡时遗留下来的个人合法财产。,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遗产的范围包括: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法/律/知/识/讲/座,继承开始的时间,继承法第二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1、对于自然死亡判断标准 2、对于宣告死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 法若干问题意见简称继承法

2、司法解释 第1条:继承从被继承人生理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开始。失踪人被宣告死亡的,以法院判决中确定的失踪人的死亡日期,为继承开始的时间。,(一)继承开始时间的确定,(二)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1.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2.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几个死亡人辈份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3.几个死亡人辈份相同,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法/律/知/识/讲/座,继承权的丧失,继承权的丧失是指继承人违反法律规定,实施了某些与继承有关的违法犯罪行为,从而丧失继承权:,0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不论是

3、既遂还是未遂,都应确认其丧失继承权;而过失致被继承人死亡的,不丧失继承权。,0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如果不是出于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不丧失继承权。,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如继承人有抚养义务而对生活来源或者无法独立生活额被继承人拒绝抚养、或者对被继承人有折磨、摧残的行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需要指出的是,继承人有上述行为,被剥夺继承权的决定,只能由人民法院依法通过判决作出,其他任何人、任何单位都无权剥夺公民合法继承权。,03,04,法/律/知/识/讲/座,遗产继承方式,法定继承 亦称无遗嘱继承,是指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的方法

4、均按照法律规定处理的继承方式,遗嘱继承 是指在继承人死亡后,按照他身前所zzzz立的遗嘱内容,将其遗产转移给指定的继承人一种继承方式,遗赠 是指公民以遗嘱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赠给国家、集体、社会团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遗赠扶养协议 是指遗赠人与扶养人订立的,抚养人承当遗赠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取得遗赠财产权利的协议。,1,2,3,4,(一)法定继承,遗嘱继承,1、概念,又称为“无遗嘱继承”,指继承人的范围、顺序、继承份额、遗产分配原则以及代位继承、转继承等均由法律直接加以规定的继承方式。,2、特征,(1)法定继承以一定的人身关系为基础。,(2)法定继承中的继承人的范围、顺序及遗产

5、分配原则都由法律直接规定,属于必须遵守的强制性规范。,3、适用范围 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1)被继承人生前未设立遗嘱也未与他人订立遗赠扶养协议。,(2)被继承人虽然设有遗嘱或与他人订立了遗赠扶养协议,但只处分了其中部分遗产,未处分的遗产适用法定继承。,(3)被继承人设有遗嘱或与他人订立的遗赠扶养协议,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使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全部或部分无效的,对无效部分,应当适用法定继承。,(4)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指定的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放弃继承或受遗赠的,对其放弃继承或受遗赠的那部分遗产,适用法定继

6、承。,(5)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丧失继承权或受遗赠权的,对丧失继承权或受遗赠权的遗产,适用法定继承。,(6)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对其受遗瞩指定继承或受遗赠的遗产,适用法定继承。,(7)为胎儿保留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遗产分配原则,一、一般原则:均等同一顺序继承人的继承份额,一般均等。,二、例外情形:不均等,代位继承,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被继承人的子女来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制度。,代位继承的特征: 1.被代位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被代位人限于被继承人的子女。 3.代位继承人只能取得被代位人

7、应得的遗产份额。 4.被代位继承人必须具有继承权。 5.代位继承不受辈数的限制。 6. 取得继承权的丧偶儿媳或女婿并不影响其子女的代位继承。 7.代位继承不适用于遗嘱继承。,转继承,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应继承的遗产份额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的制度。实际接受遗产的已死亡的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称为转继承人,于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继承人称为被转继承人。转继承的性质是继承遗产权利的转移。,转继承的特征: 1、被转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 2、被转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的继承人。 3、转继承人是被转继承人的继承人。 4、被转继承人生前具有继承权。 5、转继承人只

8、能取得被转继承人的应继承份额。 6、转继承适用于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遗嘱继承的特征,(1)遗嘱继承的发生,必须有两个法律事实构成。,(2)遗嘱继承直接体现立遗嘱人的意志。,遗嘱继承的前提条件,遗嘱继承的前提条件,继承法第19条: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1.立遗嘱人具有立遗嘱能力。 2.立遗嘱人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关于遗嘱的形式,继承法规定了五种,第三种:口头遗嘱 立遗嘱人以口头方式成立的遗嘱。01.存在危急情况;02.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03.危急情况解除,原立口头遗嘱无效。,第一种:公证遗

9、嘱 公证成立的遗嘱。遗嘱的公证,由国家专门公证机关进行。最严格、最可靠亲自办理、亲自书写或口授。,第二种:录音遗嘱 立遗嘱人以音像方式成立的遗嘱。要求: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录音完毕应封存录音带,并与见证人共同签 名,注明年、月、日。,第三种:口头遗嘱 第四种:自书遗嘱立遗嘱人亲笔书写而成立的遗嘱。01.立遗嘱人亲自书写。02.立遗嘱人亲笔署名并注明年、月、日。,遗嘱 的内容,遗嘱的效力,(2)不生效的情形:,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在遗嘱继承开始前已死亡;,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公民成立后,丧失继承权;,在继承开始时,遗嘱的标的物已经不存在已不属于遗产;,附有解除条件的遗嘱,遗嘱人死亡以前条件成

10、就。,遗赠,概念 指公民采用遗嘱方式将个人合法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公民,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执行效力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 特征 遗赠属于给他人以财产利益的无偿行为受遗赠人是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遗赠的接受与放弃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遗赠。,受遗赠与继承权的接受与放弃的区别: (1)表示时间不同 前者为知道遗赠两个月内,后者为继承开始后。 (2)表示形式不同 前者只能明示,后者可以明示也可以默示。,概念:遗赠扶养协议,是指一方承担另一方的生养死葬并于另一方死亡后受赠其遗产的协议。,遗赠扶养协议,

11、权利:受遗赠 义务:提供生养死葬, 权利:接受生养死葬 义务:赠与遗产,特征,效力,01.签订即发生法律效力;,02.在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与遗赠扶养协议同时存在并相抵触时,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高于前两者的效力。,03.遗赠扶养协议并不免除遗赠人的子女等赡养义务人的赡养义务。,违反遗赠扶养协议的责任,(1)扶养人违反协议的责任 主要表现为: 不履行扶养义务、遗赠人有权解除协议,扶养人不得要求返还已经支付的扶养费或补偿已经支付的扶养费,也无权要求赔偿(扶养人自己有过错)。,(2)遗赠人违反协议的责任,法/律/知/识/讲/座,无人继承遗产的处理,一、概念,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且没有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承受的财产。,二、处理,1.被继承人是集体所有制组织的成员,其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死者生前所在的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2.被继承人是集体所有制组织以外的人员,其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汇报人:XXX 日期:2021年X月,老年人法律知识讲座,法/律/知/识/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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