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镇推行河长制工作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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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镇推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文件精神,落实水环境治理责任,加强全镇河流管理保护工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促进河流保护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改善水环境质量,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1、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全面推行行政首长负责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

2、、监管有力、保护有效的河流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流健康生命、实现河流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二、基本原则。1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处理好河流管理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强化规划约束。促进河流休养生息、维护河流生态功能,打造河流生态景观。2坚持党政领导、部门联动。建立健全以各级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镇、村二级“河长制”责任体系,明确河(河段)长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协调各方力量,形成部门联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3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立足不同河流实际,因河施策,系统治理,注重长远效果,坚持镇村统筹,区域合作,上下游、左右岸协调推进,水

3、域陆地共同发力,推进河流保护突出问题得到解决。4坚持属地为主、适当补助。河长制工作以属地为主,经费纳入镇财政预算。以奖代拨,统筹使用。5坚持依法管理、严格执法。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引领规范河流管理各项工作,建立健全河流管理日常巡查、督查与专项执法整治相结合机制,全面提升河流管理执法水平。6坚持强化监督、严格考核。建立严格的河流管理保护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拓宽公众参与渠道,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保护河流的良好氛围。三、工作目标 1到2017年底,建成镇、村二级“河长制”组织体系,实现辖区内河流全覆盖,重点突出全镇10平方公里以上4条河流的管护工作。建立有管护机构、有管护职责、有管护标准、有管护

4、经费和有考核制度的河流长效管护机制。2经过35年的治理,全镇入河流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下降,河流水环境明显改善;有效遏制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排乱倒等现象,维护河流生态安全,基本建成河流健康保障体系和管理机制。3到2020年,主要河流水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75%以上,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90%以上;重要河道管理范围内可绿化面积绿化率达到95%;完成河道管护空间划定和水域岸线登记工作;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基本达标,主要河流基本实现“河畅、水清、鱼欢、岸绿、景美”目标。四、主要任务1统筹河流管理和保护规划。统筹考虑地区水资源条件、环境承载能力、防洪要求和生态安

5、全,逐步推进水利、农业、国土、环保、城建办、农村公路管理站、林业等部门与河流环境相关规划的“多规合一”,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责任单位:各村委会、集镇办、国土所、农村公路管理站、畜牧站、农业技术服务中心、林业站、水管站等)。2确定河流保护名录。镇按照事权划分管理要求,会同县水利部门,划定镇、村二级河流保护名录。镇河流保护名录由所在乡镇报县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并报县人大常委会和市水利局备案。(责任单位:各村委会、水管站、国土所、农业技术服务中心、林业站等)。3落实河流管护责任主体。各行政村作为河流管理与保护机构,要落实管理职责,理顺体制机制,落实管护人员,镇政府预算财政资金,适当补助。

6、(责任单位:各村委会、水管站、财政所、集镇、林业站等)4落实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和水资源管理责任与考核”四项制度。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健全控制指标体系,强化政府责任,严格考核评估和监督。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水资源短缺地区、生态脆弱地区要严格限制发展高耗水项目。到2018年,全镇生活用水施行计量,按标准收费,严格管理,减少水资源浪费。落实污染物达标排放要求,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严格控制入河排污总量。进一步落实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和有偿使用制度,积极探索水权制度改革,推进水权交易试点。(

7、责任单位:各村委会、水管站、国土所、林业站、畜牧站、农业技术服务中心等)5划定河流水系生态空间。2018年底前基本完成河流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划界确权及水域岸线登记工作。依法划定岸线保护区、保留区、控制利用区和开发利用区。加强侵占河道、非法采砂监管,划定可采区、可采期和禁采期、禁采区,依法做好采砂有偿出让和行政许可工作。对岸线乱占滥用、多占少用、占而不用等突出问题开展清理整治。加强河流湿地修复与保护,开展河流沿岸绿化。(责任单位:各村委会、国土所、水管站、集镇办、林业站等)6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湖北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明确河道水污染防治目标和任务

8、。进一步完善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加大镇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营力度,全面提高污水收集率和集中处理率。实施最严格的入河排污口监管制度,制定排污口治理方案和实施计划,减少入河污染源。建立河道水质安全预警系统,制定水污染应急管理预案,统筹水上、岸上污染治理,完善入河排污管控机制和考核体系。排查入河污染源,加强综合防治,严格治理工矿企业污染、街道和人口密集的生活污染、畜禽养殖污染、船舶港口污染,综合整治农村水环境;加强增施有机肥和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减少化肥用量,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建立河流生态补水长效机制,鼓励使用再生水、雨洪水向河流、湿地补水。加强河流跨界断面、主要交汇处、重点水域水量、水质和环境等监测工作,

9、强化突发水污染应急监测措施。严格环境敏感区、生态脆弱区、水环境恶化区域水污染排放标准。(责任单位:各村委会、集镇办、农业技术服务中心、食药所、水管站、镇卫生院、畜牧站、国土所、林业站等)7强化水环境治理。按照水功能区确定各类水体的水质保护目标。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治理,开展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2018年全部达到规范化标准。加强河道水环境综合整治,推进水环境治理网格化和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水环境风险评估排查、预警预报与响应机制。因地制宜建设亲水生态岸线,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以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为重点,实施农村清洁工程,综合整治农村水环境。禁

10、止填河造地、截弯取直、河道硬化等破坏水生态环境行为。加强河流保洁管理,各村及有关单位建设平台要按照各自制定的河道保洁长效管理实施方案加强河流保洁工作及监督检查,督促保洁责任的落实,实现河道保洁覆盖率80%以上(饮用水源地河道保洁覆盖率100%)。(责任单位:各村委会、集镇办、水管站、中心小学、镇卫生院、国土所、农业技术服务中心、林业站等)8推进水生态修复与保护工作。推进河流、湿地生态修复和保护,禁止侵占自然河道、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在规划的基础上稳步推进退田退岸、还河还湿,恢复河流水系自然连通。开展河道健康评估,加大河流源头区、水源涵养区、生态敏感区保护力度。积极推进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加强

11、水土流失预防监测和综合整治,落实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大力推进坡耕地、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治理,实行更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责任单位:各村委会、水管站、农业技术服务中心、林业站、国土所、集镇办等)9加强执法监管。加强规章制度建设,加大河流管理保护监管力度,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河流日常监管巡查制度,利用信息技术实行河流动态监管。建设全镇河流管理地理信息系统平台,加强河流水域环境动态监管,实现基础数据、涉河工程、水域岸线管理、水质监测等信息化、系统化。配合上级水利、环保、农业、林业、国土资源、交通运输等部门涉及河流保护管理行政执法,开展河流“乱占

12、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水域岸线、自然保护区、擅自取水排污、非法采砂、非法采矿洗矿、倾倒废弃物以及电、毒、炸鱼等破坏河流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责任单位:各村委会、水管站、国土所、农业技术服务中心、林业站、城建办、派出所、卫生院等)五、组织体系一是成立领导机构。成立XX镇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推进河长制有关工作部署。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防汛办,由XXX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各村相应成立领导机构,负责辖区河长制工作实施。二是设立二级河长。镇党委主要领导同志任第一总河长,镇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任总河长,分管领导任副总河长

13、或常务副总河长,1条重要河流河长由镇主要领导担任,并确定相关镇直部门作为联系部门;流经村的河流由所在驻村干部担任村级河长(河段长);其他河流各村党支部书记担任村级河长(各级河长名单在县内相关媒体上进行公示)。三是建立会议制度。建立全镇推进河长制工作会议制度。会议由镇河长制领导小组负责召集,定期安排、定期检查督办和落实。六、职责分工1河长职责。总河长、副总河长、常务副总河长负责领导本行政区域内河长制工作,分别承担总督导、总调度职责。村级河长负责组织领导辖区河流管理和保护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对本级和下一级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导,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协调配合

14、,保障河长制顺利实施。2河长制办公室的职责。河长制办公室负责全镇推进河长制工作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镇河长制管理工作;负责拟定河流管理和保护制度及考核办法,监督、协调各项任务的落实,组织实施考核等工作。3镇河段长职责。负责本辖区河流水环境治理工作,制定河段长制方案,明确班子成员管护责任具体到辖区河流;调研河流管理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牵头推动水污染综合防治、河流管理保护、河流巡查保洁、河流清障保安和矛盾纠纷调处等工作。4村级河长职责。负责本村范围内河道水域管理工作;落实河道水域巡查、保洁等管护任务;发现河道水体污染及时制止,并报告上级河长,配合执法部门打击破坏河道违

15、法行为;调处矛盾纠纷,协助职能部门做好河流水域确权划界工作。 5联系部门职责。协助河长履行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能,负责“一河一档”工作调查和“一河一策”方案制定,开展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河长。6河道专管员职责。负责本辖区河段的日常保洁工作,开展日常巡查,对巡查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及时向河段长报告,并协助有关职能部门调查处理;收集相关资料,建立和完善保洁台账,及时上报河道管理信息,教育引导沿岸村民(居民)自觉保持河道清洁。7相关单位职责:镇政府办及镇直宣传口单位:负责做好“河长制”实施过程中的宣传工作,增强公众的生态环保意识,倡导良好的卫生习惯,并对河道水环境治理工作中存在的违法违纪行为及卫生

16、保洁等方面存在的不良现象定期进行通报。镇人大办:负责根据河长制工作计划和明确事项,做好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视查和督办。镇司法所:负责为河长制推进提供法律指导。镇财政所:负责河流水环境治理的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工作。镇派出所:负责指导、加强对涉水环境犯罪行为的打击。镇国土所:负责指导、监督河流管理范围内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对涉河违章建筑进行联合查处。镇法 庭:负责河长制推进过程中违法违规案件的受理。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负责监管农业面源污染、推进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加强增施有机肥和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减少化肥施用量。镇林业站:负责推进生态公益林和水源涵养林建设;推进河流沿岸的绿化造林和湿地修复工作。镇水管站:负责协助领导小组做好河道防汛、综合治理、采砂管理工作,编制河道治理计划;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强化水资源管理保护,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用水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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