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当前税收征管中商业企业偷税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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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浅谈当前税收征管中商业企业偷税手段及防范措说摘要随着改革的深化、市场经济的发展,近年来我市积极开展区域经济, 把开发商业企业作为带动I 乂域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目前我市商业企业无论是经 营规模还是经营质量都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但在商业经济发展的同时,商业税收 并没有同步增长。这虽与几年来市场疲软,消费不旺,商业销售收入在低迷中下 滑有关,但究其根源,商业企业多数进行虚假申报偷逃税款却是主要原因。笔者 主要从当前税收征管中商业企业偷税手段和防范措施展开论述。关键词:偷税增值税商业企业一、商业企业虚假申报偷逃税款的表现形式(-)商业一般纳税人经营格局复杂多变,偷逃税款手段变化无穷。为了适 应市场的需

2、要,近年来商业一般纳税人经营格局发生了极大变化。据调查,约有 90%以上的一般纳税人尤其是大型商业企业,已由过去的单一经营转变为多种经 营,其经营、纳税更具有隐蔽性、交叉性、依附性和复杂性。1、商家通过与厂家的联销方式,采取商品平销,甚至亏销等办法销售商品, 然后从厂家取得“返利”(商品或现金等方式)。而商家对商品返利部分销售不 作收入,对现金等其他方式返利部分不作进项税额转出,使得增值税长期留抵。2、商业企业购进货物多采取现金付款方式。虽然支付税款结算制度要求企 业购销业务应实行转帐结算方式,但有些商业企业出于抵扣增值税税款的考虑, 多实行现金结算方式。而增值税实行商业企业付款抵扣规定。这样

3、,商业企业只 要取得进项发票作笔现金付款凭证,就能抵扣税款,至于是否已真正付款就很难 核实。如果严格按照规定实行转帐结算方式,他们就不能如此随意,只能真正付 款后才抵扣增值税税款。3、视销项定进项,进销平衡,少缴或不缴税款。根据当月计提销项税额的 多少,而后决定进项税额的多少,若当月销项税额过多,就采取未付款提前抵扣 或非法取得进项票等手段,平衡进销项税额,减少当期应纳税款。4、将购进固定资产,将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H、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 费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等,变换品名、项目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计提进项税 额,偷逃税款。5、部分商场(量阪、超市、加油站等)借一般纳税人之“船”偷逃税款。

4、由于种种原因,税控装置运行不到位,使得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商场、量 贩、超市、加油站等零售业务量比较大、不易盘查库存的商业企业,在购进货物 时全部取得进项发票,用于抵扣,而销售时则将使用发票部分作收入,计提销项 税额,其余则不作或少作收入。这样,进项税额长期大于或略等于销项税额,应 纳税款很少。此类偷税行为较明显,极易被查处。有的“聪明”的企业则每月视 销项定帐面库存、定进项,使每月的应纳税款总是略低于以前核定税款,再以利 薄、促销等借口,向税务机关哭穷诉苦,极有隐蔽蒙骗性。6、在发票方面搞动作,偷逃税款。一是利用运输发票偷税。存在三种情况: (1)人为地把货物销售额和运费分割开来,减少货

5、物销售额,增大运输费用。一方面,运输费按3%缴纳营业税,按7%提取进项税进行抵扣,实现多抵少纳税 款;另一方面,降低了货物实际销售额,减少了应纳增值税税款。(2)将一些难 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购进货物、差价款和某些费用等开具成运输发票,以抵扣 进项税。(3)自行填制运输发票,抵扣税款。二是利用收购发票偷逃税款。有的擅自扩大抵扣范围,对一些不该开具收购发票的购进货物行为,或根本不属 于农副产品收购范围的开支,非法填开收购发票;有的虚增收购价格和数量,扩 大抵扣金额;有的利用提前或滞后开具发票的方式,调节汽期应纳税额,从而达 到减少汽期应纳税款的目的;有的于期末根据当期的生产成本到挤收购发票金 额

6、,并自行填开,人为调节产品成本率,以多抵税款。(-)小规模纳税人财务管理混乱,经营体外循环。IT前,我市小规模商业 企业虚假申报、偷逃税款主要存在以下几种情况:1、某些个体定税户嫌核定税 款纳税多,就想法注销个体,重新办理税务登记,摇身变为小规模纳税人。由以 前的每月按时定额纳税,变成了儿乎每月无税可缴。而经营状况却仍如以前,只 是装在他个人腰包里的钱比以前增多了。2、只有帐本,根本不作帐。税务机关 追查时,首先以无会计人员或会计人员素质低不会作帐为由,再用买卖陪钱无力 雇人作帐等哭穷诉苦,最后许愿发誓,保证今后按要求作帐,此次请高抬贵手等 等。3、不按规定设置帐簿或不按规定记帐。故意使帐目混

7、乱,抱着“查出来是 你的,查不出来是我的”侥幸心理,进行偷税。4、作假帐,设两套帐。即对外 一套帐,对内一套帐。销售收入开具发票部分入外帐,其他部分则入内帐。5、 经营体外循环。现金进货,无购货发票的不入帐,其销售收入也不入帐,不申报 纳税。(三)个体税收“跑、冒、滴、漏”现象严重。针对个体商户的特性及财务 状况,税务机关对其实行定期定额的征收方式。而个体户却利用定税进行虚假中 报。具体表现为:1、双定户在一个纳税期内,掌握申报销售额不超过税务机关 核定销售额的30%以内开具发票,其他则找各种借口拒绝开具发票,或开大头小 尾发票,或以自制收据、保修卡、销售卡等代替正规发票。这样,其申报的税款

8、就远远低于实际应纳税款。2、有的双定户开出的发票金额远远超过税务机关核 定销售额的30%,但从主动向税务机关据实申报纳税,而仍以税务机关核定的税 额申报纳税。3、有的商场化大为小,将商场一分为多,采取分组(柜台)承包, 上缴管理费,商场汇总申报纳税的经营方式。这样,税务机关虽便于管理,节约 了税收成本。但由于承包者现金交易,帐外经营,隐瞒真实经营情况,其销售收 入到底多少,税务机关掌握的很少。又因统一定税,可能造成实际税负不均,有 失公平原则。4、更有甚者,有的个体户为了达到少记收入的目的,故意捏造发 票丢失假象,又是登报声明作废,又是甘愿受罚,态度极其“诚恳”,加上税务 机关对遗失普通发票缺

9、乏必要的监控措施,登报声明作废流于形式。随着时间的 推移和人们的淡忘,其慌报丢失的发票又乘机重新使用。特别是开往外地市或从 外地市取得的,基本上没人去鉴别该发票是否属于遗失后重新使用的发票。这样, 既满足了购买者索取发票的要求,乂使个体户瞒报了使用此类发票实现的收入金 额,排除了其开具发票金额超过规定多缴税款的后顾之忧,使其大大方方地进行 虚假申报。二、商业企业虚假申报偷逃税款的原因分析(-)当前征管模式尚待完善,税务管理缺乏钢性。一方面,当前征管查和 分离的模式,有利于以查促管,提高征管质量。同时可相互制约,内防不廉。但 由于种种原因,目前征管查之间协调不足,制约不够,你管你的,我查我的。另

10、 一方面,由于管理环节对企业不能行使检查权,无法使用稽查通知书和调取企业 帐簿资料通知书等相关文书,日常税源管理缺乏必要的钢性。实际工作中经常遇 到此类现象:税源管理人员想系统地查看一下企业帐簿资料,以真正掌握其生产 经营状况和对税收的影响,及时准确分析预测税收形势;同时及早发现偷逃税漏 洞,减少国家税款损失。可多数企业不愿提供帐簿资料。态度好的,表面答应提 供帐簿,却以某某不在,无法取出等借口搪塞拖延。态度不好的,“想看帐吗? 拿稽查通知书来”。使得税源管理人员怒无言,急无法。只能做些诸如办证定税、 催报催缴等表面工作,对于查阅企业帐簿等深层次的管理工作则很难达到。再者, 稽查力量毕竟有限,

11、稽查覆盖面不高,使得部分偷税企业抱有侥幸心理,“查出 来是你的,查不出来是我的”。这些都助长了企业进行虚假申报的念头,给偷逃 税造成了一定的可乘之机。(-)从社会角度看,税收环境不够理想。从历史上看,中国是i个有着两 千多年封建历史的国家,广大人民对苛捐杂税深恶痛绝。从现状看,有的地方政 府忽视了税务部门作为行政执法部门的特殊性,以行政手段代替执法手段,干预 税收执法。在许多人的思想中“放水养鱼”政策和以税收为代价换取经济增长的 观念根深蒂固。再加上当今社会风气不正,有的纳税人素质不高,认为只要能挣 到钱,不管是偷税还是其他途径获得,就会被誉为“能人”。所有这些都给虚假 申报偷税者创造了良好的

12、氛围。(三)商业企业的多变性、隐蔽性,使税务机关难以对其申报纳税进行有效 监控。商业企业的经营品种多样,方式灵活。有定点经营,有流动经营,也有季 节经营;有专业经营,有多业经营,也有业余经营;有自主经营,有挂靠经营, 也有承包经营;有委托代销商品,有直运商品销售,也有小门店大仓库、名零售 实批发;有以物易物、以货抵债、以物投资,有转帐结算,也有现金交易。这些 都给税收征管带来很大难度。(四)、税费不分,税软费硬,税款核定难以到位。费和税虽是两个不同的概 念,但纳税人认为,凡是从自己口袋里拿走的钱都是税。其他部门可立时吊销执 照、许可证,让不法商户关门停业。而税务机关的人员少,管理范围广,加上税

13、 务机关强制执行手段有限,且手续繁琐,相比之下执法力度偏小。这样,久而久 之,使得商户产生了 “费不缴不行,税则能不缴就不缴,缴多缴少再商量”的错 误认识。据统计,半前个体商户负担的房租、承包费、管理费、卫生费、水电暖 等各项费用高出税款儿倍甚至十儿倍。在纳税人承受能力有限的前提下,税软费 硬,费挤税的现象已是司空见惯,税款核定难以到位。这就形成了个体商户申报 税款数同真正实现税款数不相符的结果。(五)个体商户营业额难以掌握,核定税款的主要依据难以确定。个体户核 算水平低,多是无帐经营,其业务往来多是现金支付,瞒报、少报营业额的现象 普遍存在。乂由于个体商户经营品种不一,范围大小有别,进货渠道

14、多样,地理 位置不同,销售盈亏不等,具体到每个商户,其每天到底营业额有多少,只有他 自己清楚,税务机关很难掌握。加上在核定税款程序上,典型调查、民主评议大 打折扣。这种情况下,税款核定的主要依据就难确定,容易形成人情税和税负不 公的现象。(六)当今是买方市场,销售不旺,进入微利时代。如:小规模纳税人某个 商品进价980元,售价1018元,毛利38元,应纳增值税39.15元。暂不说其他 的税费,若单缴纳增值税税款后就亏损1.15元。这就使得-些商户千方百计少 记收入,偷逃税款。逐渐使得“不偷税就亏本,就得关门”成为一个公开的秘 密。(七)发票管理滞后,造成税款流失。发票是税款征收的重要依据,它对

15、申 报真实性起着重要的作用。目前税务机关在发票管理方面尚有缺漏之处。1、对 发票丢失的真假性难以分辨。对于平时报上声明丢失作废的发票,在口常稽核及 发票检查时很少核对,使得丢失作废的发票重新使用。这样,销售方既少记了收 入,购货方乂多抵了税款或多报了支出。2、对非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发票监控 不力。针对大头小尾现象只能通过函件协查的方式落实。函查在运用过程中有很 大的缺陷:一是传递时间长,工作效率低;二是函件往来容易丢失,影响正常稽 查;三是不便监督管理,对回函率低的责任容易相互推诿。3、对发票违章现象 处罚不重、管理不严。使得借用发票、多本发票同时使用以及跳号使用,或以二 联单、保修卡等代替发

16、票使用非常普遍,发票使用率很低。4、收购发票监管难 度大。由于收购凭证是收购单位即用票单位自行填开,自行申报抵扣,没有购销 双方的约束机制,因此存在较大的随意性。特别是农产品收购业务数量多,而且 大部分为现金交易,因而税务机关对收购凭证的真实性难以掌握。5、对于双定 户,只要能按时申报纳税,至于销售用不用发票则很少监督管理。6、消费者索 要发票意识不强,也给不法经营者提供了不开发票的机会。(A)巡管机制未真正运行,责任追究尚不健全。目前实行的执法岗位责任 制,一是未真正解决“干得多处罚多,干得少处罚少”的问题,这就对人们的工 作积极性产生了负面影响;二是对税源管理人员的口常考核多着重表面工作,而 对其真正的工作质量未能更好地考核,如申报准确率方面。这就使得税源责任人 每天围着电脑转,只着重诸如办证、催报催缴、发票缴销等日常性工作,而对于 深入企业真正掌握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等巡管工作却淡然处之。这些都关系到企 业对申报真假性的认识态度,关系到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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