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四川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工作条例

上传人:学**** 文档编号:202341516 上传时间:2021-10-16 格式:DOCX 页数:11 大小:39.33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021年四川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工作条例_第1页
第1页 / 共11页
2021年四川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工作条例_第2页
第2页 / 共11页
2021年四川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工作条例_第3页
第3页 / 共11页
2021年四川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工作条例_第4页
第4页 / 共11页
2021年四川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工作条例_第5页
第5页 / 共1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2021年四川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工作条例》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1年四川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工作条例(11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四川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工作条例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章(经公司 2003 年度第一次暂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二 OO三年八月二十八日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章目录第一章总 就其次章 董事第三章 董事长第四章 董事会秘书第五章董事会的职责第六章董事会的召开条件第七章 董事会议案的提交第八章 董事会的议事程序第九章 董事会的决议第十章 董事会会议记录及披露第十一章 董事会经费第十二章 附 就江苏新城房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章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章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章第一章总 就第一条为明确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

2、会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的决策行为,保证董事会决策合法化、科学化、制度化,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中心作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规章;其次条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给予的职权范畴内行使决策权;第三条公司董事会召开的定期会议和暂时会议均适用本规章;第四条董事会会议除董事须出席外,公司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治理人员可列席董事会会议;第五条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董事会会议的组织和和谐工作,包括支配会议议程、预备会议文件、组织会议召开、负

3、责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纪要的起草工作;其次章董 事第六条董事的任职资格:1. 董事为自然人,董事无需持有公司股份;2.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深圳市的有关规定;3. 具有肯定的理论水平,熟识国家的经济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胜任所任职务的组织治理才能、业务才能、专业学问和工作体会;4. 廉洁奉公,办事公道;5. 公司法第 57 条、第 58 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 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 , 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6.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独立董事除必需具备一般董事的任职资格以外,仍应当具有五年以上的经营治理、法律或财务工作体会,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公司董事职责;

4、以下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 在公司或者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2.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3.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是在公司前十名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4. 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5. 为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供应财务、法律、询问等服务的人员;6.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7.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第七条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从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

5、期届满止;第八条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董事候选人,但独立董事候选人可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提出;持有公司股份总额10%以上的股东可向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商讨增减或更换董事事宜;第九条董事的权益1. 出席董事会会议,并行使表决权;2. 依据公司章程规定或董事会托付代表公司;3. 依据公司章程规定或董事会托付处理公司业务;4. 董事应当谨慎、仔细、勤奋地行使公司所给予的权益,以保证:(1) 公司的商业行为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国家各项经济政策的要求;(2) 公正对待全部股东;(3) 仔细阅读公司的各项商

6、务、财务报告、准时明白公司业务经营治理状况;(4) 亲自行使合法给予的公司治理处置权,不得受他人操纵;非经法律、法规答应或者得到股东大会在知情的情形下批准,不得将其处置权转授他人行使;(5) 接受监事会对其履行职责的合法监督和合理建议;第十条董事的义务1.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保护公司利益, 当其自身的利益与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相冲突时,应当以公司和股东的最大利益为行 为准就,并保证:(1) 在其职责范畴内行使权益,不得越权;(2) 除经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在知情的情形下批准,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3) 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4)

7、 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5) 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它非法收入;(6) 不得挪用资金或者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7) 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侵占公司财产;(8) 未经股东大会在知情的情形下批准,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有关的佣金;(9) 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储存;(10) 未经股东大会在知情的情形下同意,不得泄露在任职期间所获得的涉及本公司的隐秘信息,但在以下情形下,可以向法院或者其它政府主管机关披露该信息:法律有规定;公众利益有要求;该董事本身的合法利益有要求;2. 未经公司章程规定或董事会的合法授权,任何董事不得以个人名义代

8、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董事以其个人名义行事时,在第三方会合理地认为该董事在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使的情形下,该董事应当事先声明其立场和身份;第十一条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之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出书面辞职报告;独立董事仍应对任何与其辞职有关或认为有必要引起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留意的情形进行说明;第十二条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该董事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董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缺额后方能生效;由董事长召集余任董事尽快召开暂时股东大会选举新任董事;第十三条董事提出辞职或者任期届满,其对公司和股东负有的义务在其辞职报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后的合同期内,以及任期终止后的合理期限内并

9、不当然解除, 其对公司商业隐秘保密的义务在其任职终止后仍旧有效,直至该隐秘成为公开信息;任职尚未终止的董事,对因其擅自离职使公司造成的缺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三章 董事长第十四条董事长是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 董事长每届任期三年, 可连选连任;第十五条董事长实行的回避制度,按公司章程规定执行;第十六条董事长行使以下职权:1. 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领导董事会的日常工作;2. 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3. 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及其它有价证券;4. 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它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5. 行使法定代表人职权;依据经营需要,向

10、总经理及公司其它人员签署“法人授权托付书”;6. 依据董事会授权, 批准和签署肯定额度的投资项目合同文件和款项,以及审批和签发肯定额度的公司财务支出款项;7. 在董事会授权额度内, 批准抵押融资和贷款担保款项的文件, 以及批准公司法人财产的处置和固定资产购置的款项;8. 审批使用董事会经费;9. 在发生特大自然灾难等不行抗力的紧急情形下, 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殊处置权,并在事后向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报告;10. 董事会授予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它职权;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应当指定一名董事代行董事长职权;第四章 董事会秘书第十七条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治理人

11、员,对董事会负责;第十八条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聘任或解聘程序依据公司章程执行;第十九条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是: 一预备和递交国家有关部门要求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出具的报告和文件; 二帮助董事会行使职权时,切实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上市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章制度;在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上市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时,应准时提出异议,防止给公司和投资人带来缺失; 三为公司重大决策供应法律救济、询问服务和决策建议; 四办理公司与董事、证券治理部门、证券交易所、各中介机构及投资人之间的有关事宜; 五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 并负责会议的记录和会议文件、 记录的保管;六负责公司信

12、息披露事务,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准时、精确、合法、真实和完整;七保证有权得到公司有关记录和文件的人准时得到有关文件和记录; 八保管股东名册和董事会印章; 九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职责;其次十条董事会下设董事会秘书处,作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的日常工作机构;其次十一条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公司高级治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奋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和他人谋取利益;第五章董事会的组成及职责其次十二条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其次十三条董事会有权打算有关公司的除中国法律和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由股东大会打算事项以外的任何事项,包括行使以下主要职权:(一)负责召集

13、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其工作;(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三)制定公司的经营方案和投资方案;(四)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五)制定公司的利润安排方案和补偿亏损方案;(六)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削减注册资本的方案、发行公司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的方案;(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和解散的方案;(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畴内,打算公司的风险投资、资产抵押及其他担保事项;(九)依据董事长提名,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依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治理人员,并打算其酬劳事项和奖惩事项;(十)打算公司内部治理机构的设置;(十一)制定公

14、司的基本治理制度;(十二)制定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十三)治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酬劳;(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报告并就总经理的工作作出评判;(十六)打算投资总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值的5%且不超过人民币 9000 万元的投资;但前述投资项目获得的收益用于该投资项目再投资时,其增加额不包括在内;如国家证券主管部门不时颁布、 发布的规定或规章对董事会的决策权限有所调整时, 从其规定;(十七)法律、法规或本公司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它职权;其次十四条董事会应就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的有保留看法的审计报告向股东大会作出说明的方案;其次十五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学教育 > 高中教育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