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复评及2020年度服务奖励评价指标和材料清单

上传人:木** 文档编号:196007879 上传时间:2021-09-15 格式:DOC 页数:32 大小:58.3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北京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复评及2020年度服务奖励评价指标和材料清单_第1页
第1页 / 共32页
北京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复评及2020年度服务奖励评价指标和材料清单_第2页
第2页 / 共32页
北京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复评及2020年度服务奖励评价指标和材料清单_第3页
第3页 / 共32页
北京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复评及2020年度服务奖励评价指标和材料清单_第4页
第4页 / 共32页
北京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复评及2020年度服务奖励评价指标和材料清单_第5页
第5页 / 共3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北京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复评及2020年度服务奖励评价指标和材料清单》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北京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复评及2020年度服务奖励评价指标和材料清单(3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附件2北京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复评及2020年度服务奖励评价指标和材料清单一、评价方式评价指标全部为定量评价指标。根据评价结果,确定示范平台是否通过复评,并择优确定获得2020年服务奖励的示范平台。二、材料要求请示范平台结合评价指标,按序将材料装订成册,每项材料之间用彩色页隔开,封面及骑缝加盖运营单位公章,电子版材料每个文件或文件夹以该项材料内容命名。示范平台分为专业服务平台(专注于某细分专业领域为企业提供服务的平台),和综合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信息服务、融资服务、技术创新服务、创业服务、培训服务、管理咨询服务、市场开拓、法律服务中三项以上综合服务的平台),示范平台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中一

2、种。专业平台和综合平台所要求的表格和材料不能混合提供,如填写专业服务平台的年度运营情况表,则全部材料按照专业平台的要求提供。三、评价指标13(一)专业服务平台评价指标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四级指标指标解释及证明材料一、平台服务指标(80分)(一)门槛条件门槛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在北京市,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成立时间两年以上否定性指标,不符合即不合格。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经营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等材料。2.近三年内未受到刑事及严重行政处罚,不存在严重失信行为否定性指标,不符合即不合格。提供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网站“信用中国(北京)”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截图

3、。3.具备网站、APP、小程序等至少1种信息化服务手段否定性指标,不符合即不合格。提供信息化系统相关备案或许可证、截图等证明材料。(二)运营条件服务制度4.运营管理规范,服务制度完善提供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平台运营、企业服务相关管理制度、服务流程、收费标准、服务质量保障措施等文件。团队能力5.运营团队中从事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人员数量否定性指标,未达到10人即不合格。提供截至2020年底运营单位从事为中小企业服务人员的社保记录。6.从事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人员中,本科及以上学历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业人员的比例否定性指标,未达到80%即不合格。提供人员学历及资质证明。财务状况7.上年末资产总额(万元)

4、上年末资产总额为否定性指标,未达到200万元即为不合格。提供近两年度运营单位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8.上年度营业收入(万元)9.近两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10.上年度利润总额(万元)(三)服务能力服务覆盖面11.服务企业的北京行政区域分布否定性指标,未覆盖3个行政区域即不合格。指2020年度服务的中小微企业注册或运营地在北京17个行政区域的覆盖面,提供服务企业名单及相关说明等证明材料。专业服务能力12.开展专业服务所应具备的专业化设备设施、经营许可、认证、资质及资格等提供相应资质、资格、备案、经营许可证等证明材料。13.截至上一年度主持或参与过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提供相应的文件

5、等证明材料。14.具备专业资质、资格的人员数量在运营团队总人数中的占比提供专业资质、资格人员资质证明材料。15.为企业提供的专业服务产品数量指截至2020年底平台为企业提供的各类专业服务产品或服务项目的数量,提供服务产品名单及相关材料。16.线上服务系统服务产品数量指截至2020年底平台发布到线上服务系统或通过线上系统开展服务的服务产品数量,提供服务产品名单及相应的服务系统页面或后台截图等相关证明材料。17.线上服务系统京津冀企业注册量指截至2020年底网站、APP、小程序等信息化服务系统注册京津冀企业数量,提供注册企业名单及相应的服务系统页面或后台截图等相关证明材料。(四)服务业绩和成效服务

6、业绩18.1.上年度服务京津冀中小企业家数-知识产权服务领域1.指标18.1-18.8任选一项进行申报,需具备相应的专业服务资质。2.服务京津冀中小企业家数指通过合同、活动等形式收费、免费服务的全部京津冀中小企业家数,其中北京企业占比不少于80%。3.合同订单量指与被服务企业签订服务合同或协议的数量。4.提供近两年度服务企业名单评价表,及服务企业证明材料:(1)近两年度签订服务合同/协议的京津冀企业名单及相应的合同/协议复印件;(2)2020年度组织活动的证明材料,每次线下活动证明材料须包含签到表、通知和其他证明材料中的一项,线上活动证明材料需包含通知和会议软件实况的截图等。18.2.上年度服

7、务京津冀中小企业家数-财税服务领域18.3.上年度服务京津冀中小企业家数-检验检测领域18.4.上年度服务京津冀中小企业家数-投融资服务领域18.5.上年度服务京津冀中小企业家数-数字化赋能服务领域18.6.上年度服务京津冀中小企业家数-人才招聘服务领域18.7.上年度服务京津冀中小企业家数-法律服务领域18.8.上年度服务京津冀中小企业家数-其他服务领域(包括市场开拓、管理咨询等服务)19.近两年度服务京津冀中小企业数量增长率20.上年度合同订单量21.近两年度合同订单增长率服务成效22.具有行业影响力和较好的品牌性、服务声誉或上一年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位于行业前10位提供截至2020年底主流

8、媒体或行业专业机构、政府机构发布的排名、特色称号等文件或截图等能体现品牌性、市场占有率等证明材料。23.上年度服务企业满意度提供2020年度与服务企业名单相应的满意度调查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数量不少于服务企业数的20%,最多150家。24.获得市级及以上政府有关部门授予的资质荣誉、称号等提供近两年度内相应认定、证书等证明材料。25.服务专精特新、小巨人、隐形冠军或科创板、创业板、主板上市的高成长型创新企业数量提供2020年度服务的专精特新、小巨人、隐形冠军或科创板、创业板、主板上市的企业名单及相应的服务合同或协议。26.为企业提供服务量中的占比提供2020年度为企业提供费或低于市场收费)在总服

9、务量中的占比相关文件或说明。(五)激励条件27.平台位于郊区指运营单位的注册经营地址位于门头沟区、房山区、通州区、顺义区、昌平区、大兴区、怀柔区、平谷区、密云区、延庆区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28.与行业领军或知名机构合作,自建或联合建立研究院、技术中心、技术工作站等研发机构,参与或支持重大科研课题提供相关文件或合同等证明材料。29.通过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线上系统发布产品提供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线上系统发布产品页面截图。二、服务协同指标服务协同指标30.服务数据报送情况月度运营及服务数据(平台网络管理系统)报送情况,和窗口平台内容管理系统信息填报情况。31.与枢纽平台共同主办活动或开展

10、服务情况与枢纽平台共同组织的活动或开展的服务。提供相关列表及材料。32.与主管部门和枢纽平台的配合度在经信局和枢纽平台组织开展的重大活动、问卷调查、走访调研、重要座谈、窗口交流、工作会、蓝皮书编制、创客北京大赛组织实施、场地支持、联合宣传等相关工作中的参与和配合程度。(二)综合服务平台评价指标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四级指标指标解释及证明材料一、平台服务指标(一)门槛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在北京市,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成立时间两年以上否定性指标,不符合即不合格。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经营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等材料。2.近三年内未受到刑事及严重行政处罚,不存

11、在严重失信行为否定性指标,不符合即不合格。提供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网站“信用中国(北京)”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截图。3.具备网站、APP、小程序等等至少1种信息化服务手段否定性指标,不符合即不合格。提供信息化系统相关备案或许可证、截图等证明材料。(二)运营条件服务制度4.运营管理规范,服务制度完善提供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平台运营、企业服务相关管理制度、服务流程、收费标准、服务质量保障措施等文件。团队能力5.运营团队中从事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人员数量否定性指标,未达到10人即不合格。提供截至2020年底运营单位从事为中小企业企业服务人员的社保记录。6.从事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人员中,本科及以上学历和中级及以

12、上技术职称专业人员的比例否定性指标,未达到80%即不合格。提供人员学历及资质证明。财务状况7.上年末资产总额(万元)上年末资产总额为否定性指标,未达到200万元即为不合格。提供近两年度运营单位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8.上年度营业收入(万元)9.近两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10.上年度利润总额(万元)(三)服务能力服务覆盖面11.服务企业的北京行政区域分布否定性指标,未覆盖3个行政区域即为不合格。指2020年度服务的中小微企业注册或运营地在北京17个行政区域的覆盖面,提供服务企业名单及相关说明等证明材料。综合服务能力12.为企业提供服务产品的种类和数量指截至2020年底平台为企业提供的各类专业服务产

13、品或服务项目的数量,服务产品的种类至少涵盖3项北京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评价管理办法规定的服务功能(信息服务、融资服务、技术创新服务、创业服务、培训服务、管理咨询服务、市场开拓、法律服务)。提供服务产品列表。13.线上服务系统服务产品种类和数量指截至2020年底平台发布到线上服务系统或通过线上系统开展服务的服务产品数量,提供服务产品名单及相应的服务系统页面或后台截图等相关证明材料。14.线上服务系统京津冀企业注册量指截至2020年底网站、APP、小程序等信息化服务系统注册京津冀企业数量,提供注册企业名单及相应的服务系统页面或后台截图等相关证明材料。15.上年度带动专业服务资源数量指2020

14、年度通过合作等形式共同为企业提供服务的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数量,提供合作服务机构名单及相应的协议或合同复印件。(四)服务业绩和成效服务业绩16.上年度组织开展服务活动次数1.上年度组织开展服务活动次数指2020年度面向企业开展的各类服务活动的次数。2.服务京津冀中小企业家数指通过合同、活动等形式收费、免费服务的全部京津冀中小企业家数,其中北京企业占比不少于80%。3.合同订单量指与被服务企业签订服务合同或协议的数量。4.近两年度服务企业名单及评价表、服务活动台账,及相应的服务材料:(1)2020年度活动材料(通知、签到表、课件、影像资料、新闻稿等),其中培训服务须具备培训资质且年培训2000人次

15、以上。每次线下活动证明材料须包含签到表、通知和其他证明材料中的一项,线上活动证明材料需包含通知和会议软件实况的截图等。(2)近两年度签订合同/协议的京津冀企业名单及相应的合同/协议复印件。17.上年度服务京津冀中小企业家数18.近两年度年度服务京津冀中小企业数量增长率19.上年度合同订单量20.近两年度合同订单增长率服务成效21.具有行业影响力和较好的品牌性、服务声誉或上一年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位于行业前10位提供近两年度内主流媒体或行业专业机构、政府机构发布的排名、特色称号等文件或截图等能体现品牌性、市场占有率等证明材料。22.上年度服务企业满意度提供2020年度与服务企业名单相应的满意度调查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数量不少于服务企业数的20%,最多150家。23.获得市级及以上政府有关部门授予的资质荣誉、称号等提供近两年度内相应认定、证书等证明材料。24.服务专精特新、小巨人、隐形冠军或科创板、创业板、主板上市的高成长型创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模板/表格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