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矛盾化解与行政争议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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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社会矛盾化解与行政争议解决 一 指标设置及评估标准(一)指标体系本部分的一级指标是“社会矛盾化解与行政争议解决”,下分两个二级指标,即制度建设情况、制度实施情况,再分为10个三级指标。每个三级指标分值为10分,本部分总分为100分。具体指标设计与分值分配见表9-1。在制度建设部分,我们选择了五个具有代表性的产出性指标进行观测,旨在体现地方政府在化解社会矛盾方面的努力成果。五个指标的设置不仅可以囊括社会矛盾化解制度建设的主要创新渠道,而且易于通过网络检索公开资料等方式进行观测。相比而言,制度实施情况更易于从结果上进行观测,因此除了行政复议信息公开情况一个产出性指标,其余四个指标都选择了结果性指

2、标。结果性指标包括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舆情发生情况、社会矛盾化解渠道的畅通程度、社会矛盾解决的方式和行政复议决定正确率,可以从不同侧面体现各地社会矛盾的发生频率、尖锐程度和解决效果,这些指标可以通过网络公开资料检索、数据库检索等方式进行观测。但是,纯粹的量化指标不能完全反映各地制度实施情况的全貌,具有片面性,行政复议信息公开情况作为唯一一个产出性指标可以有效弥补量化指标说服力的不足。行政复议信息的公开本身作为依法履行复议职责的要求之一,其公开程度直接反映各地复议工作的成效,是行政机关制度实施情况的直接体现,该指标可以通过检索各地政府及其法制办官网的方式进行观测。表9-1 社会矛盾化解与行政争议解决

3、的指标设置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观测点)社会矛盾化解与行政争议解决(100分)(一)制度建设情况(50分)1.社会矛盾化解的制度建设(10分)2.行政复议制度的发展完善(10分)3.行政调解制度的建设(10分)4.人民调解制度的建设(10分)5.信访法治化(10分)(二)制度实施情况(50分)6.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舆情发生情况(10分)7.社会矛盾化解渠道的畅通程度(10分)8.社会矛盾解决的方式(10分)9.行政复议信息公开情况(10分)10.行政复议决定正确率(10分)表9-1 社会矛盾化解与行政争议解决的指标设置(二)设置依据和评估标准本年度指标体系和评估标准较之上年度稍有调整。在指标

4、体系方面,行政调解制度的建设这一三级指标在上年度的基础之上删除了行政调解与仲裁的内容,群体性事件发生情况这一指标增加了重大舆情这一观测点。在评估标准方面,社会矛盾化解的制度建设、人民调解制度的建设、信访法治化的赋分范围由被评估年度延长至被评估年度的近三年,行政调解制度的建设这一指标由被评估年度存在制度建设得分修改为到评估年度为止有制度建设即得分。1.社会矛盾化解的制度建设【设置依据】新纲要要求:“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构建对维护群众利益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体系,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救济救助机制。”“依法加强对影响或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网络安全、

5、社会安全等方面重点问题的治理。”我国各级政府历来重视对社会矛盾的预防和化解,建立了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救济救助机制等。这些制度的建设情况,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当地政府的社会矛盾化解水平。因此,我们选择了这几个制度创新领域作为各城市社会矛盾化解制度建设的评估内容,即各被评估城市是否在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安全、网络安全、社会安全五个领域的社会矛盾化解中有制度创新措施。【测评方法】在本指标的观测中,我们通过百度搜索引擎,以及各个城市政府官方网站获取所需信息。我们按照如下步骤进行了检索:(1)第一步,以“城市名+政务”或“城市名+政府官网”为关键词,找到该城市政府

6、的官网,进行站内检索;(2)第二步,在百度搜索引擎,分别以“城市名+食品药品安全+创新/新举措”“城市名+安全生产+创新/新举措”“城市名+生态环境安全+创新/新举措”“城市名+网络安全+创新/新举措”“城市名+社会安全+创新/新举措”等作为关键词搜索,观测各个城市是否具有相应的制度创新内容。本指标的最后测评时间为2018年7月21日。【评分标准】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安全、网络安全、社会安全五个领域,每个城市近三年来每一个领域有制度创新措施的得2分,满分为10分。2.行政复议制度的发展完善【设置依据】新纲要要求:“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完善行政复议制度,改革行政复议体制,积极探索整合地

7、方行政复议职责。”行政复议制度的发展完善,对于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畅通纠纷解决渠道、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近年来,很多城市通过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设立复议局、集中行使复议权、复议庭审化等方式积极采取改革措施,并取得一定效果。【测评方法】本指标的观测主要通过下列几个渠道进行:(1)通过百度搜索引擎检索获取,以“城市名+复议委员会/集中复议权/复议体制改革等”“城市名+区县+复议委员会/集中复议权/复议体制改革等”为关键词进行检索。(2)通过中国政府公开信息整合服务平台,以“城市名+复议委员会/集中复议权/复议体制改革等”“城市名+区县+复议委员会/集中复议权/复议体制

8、改革等”为关键词进行检索。本指标的最后测评时间为2018年7月21日。【评分标准】本指标满分为10分。各城市在市级、区县级都采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措施的(如设立复议委员会、复议局、集中复议权、复议庭审化等),得10分;仅在市级有改革措施,区县没有的,得6分;仅有个别区县有改革措施,市级尚未实行的,得2分;两级都没有的,不得分。3.行政调解制度的建设【设置依据】新纲要要求:“完善行政调解、行政裁决、仲裁制度。”行政调解是行政机关解决民事纠纷的重要方式,该制度的发展完善有利于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行政机关有必要制定有关行政调解程序的具体制度,从而规范行政调解行为,使该制度发挥解决纠纷的

9、实质性作用。【测评方法】在本指标的观测中,我们通过百度搜索引擎,分别以“城市名+行政调解+办法”“城市名+行政调解+实施细则”“城市名+行政调解+程序规定”等为关键词搜索,观测各个城市是否制定了相应的行政调解程序制度。本指标的最后测评时间为2018年7月21日。【评分标准】截至2017年底,被评估的城市政府出台了有关行政调解程序的具体制度的,得5分;出台某一领域的行政调解程序具体制度的,每个得2分;10分封顶。4.人民调解制度的建设【设置依据】新纲要要求:“加强人民调解工作。”“重点协调解决消费者权益、劳动关系、医患关系、物业管理等方面的矛盾纠纷,促进当事人平等协商、公平公正解决矛盾纠纷。”人

10、民调解是我国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一项特色制度,当前的重点是推动人民调解组织在基层的全覆盖,并在社会矛盾纠纷热点领域切实发挥作用。【测评方法】在本指标的观测中,我们通过百度搜索引擎,以及各个城市政府官方网站获取所需信息。我们按照如下步骤进行了检索:(1)第一步,以“城市名+政务”或“城市名+政府官网”为关键词,找到该城市政府的官网,进行站内检索;(2)第二步,在百度搜索引擎,分别以“城市名+消费者权益+创新/新举措”“城市名+劳动关系+创新/新举措”“城市名+医患关系+创新/新举措”“城市名+物业管理+创新/新举措”“城市名+教育+创新/新举措”等为关键词搜索,观测各个城市是否具有相应的制度创新内

11、容。本指标的最后测评时间为2018年7月21日。【评分标准】消费者权益、劳动关系、医患关系、物业管理、教育五个领域,被评估的城市政府近三年在每一个领域有制度创新措施的得2分,满分为10分。5.信访法治化【设置依据】信访法治化是近年来我国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一大热点,其基本改革方向是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测评方法】在本指标的观测中,我们通过百度搜索引擎,按照以下步骤进行检索:(1)第一步,分别以“城市名+诉访分离”“城市名+网上信访”“城市名+涉法涉诉依法终结”为关键词搜索,观测各个城市是否具有相应的制度创新内容;(2)第二步,以“城市名+

12、接访/下访”作为“与信访法治化方向相反的改革措施”一项的关键词进行检索。本指标的最后测评时间为2018年7月21日。【评分标准】本指标满分为10分,被评估的城市政府近三年来在如下方面每采取一项制度创新措施,得3分,10分封顶:实行诉访分离,将信访与法定纠纷解决途径相切割;推进网上信访,减少传统信访方式对社会稳定的冲击;完善涉法涉诉信访的依法终结制度。被评估城市采取与信访法治化方向相反的“改革措施”的,每项措施倒扣3分,扣完为止。6.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舆情发生情况【设置依据】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舆情的发生情况是评价社会稳定的重要方面。无论地方政府通过何种方式维护社会稳定,如果尖锐的社会矛盾客观存在,必

13、然要以某种方式表现出来,其中,最突出的表现就是爆发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负面舆情事件。我们按照各个城市群体性事件是否发生、发生程度的不同以及重大负面舆情是否发生,就可以对其维护社会稳定的效果进行评价。【测评方法】对于这一指标的观测,我们以2017年为基准,使用百度搜索引擎,通过网络检索的方式进行调查。我们使用的检索词包括“2017年+城市名+群体事件”“2017年+城市名+维权”“2017年+城市名+抗议”“2017年+城市名+罢工”“2017年+城市名+上访”“2017年+城市名+围观”“2017年+城市名+示威”“2017年+城市名+讨薪”“2017年+城市名+静坐”“2017+城市名+舆情”“

14、2017+城市名+热点事件”“2017+城市名+公共事件”等。本指标的最后测评时间为2018年7月21日。【评分标准】设计五个观测点,分别是发生群体性事件、发生大规模(千人以上)群体性事件、发生暴力群体性事件、发生有伤亡的群体性事件以及发生重大负面舆情。一个城市当年没有发生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负面舆情的,得10分;发生一般群体性事件的,扣2分;发生大规模(千人以上)群体性事件的,扣4分;发生暴力群体性事件的,扣6分;发生有伤亡群体性事件的,扣10分。发生重大负面舆情的,每一次扣2分。7.社会矛盾化解渠道的畅通程度【设置依据】上访是人民群众在矛盾纠纷不能通过法定渠道获得解决之后的一种溢出现象,而劫访

15、、截访是地方政府处理这种溢出事件的极端化手段,劫访、截访现象可以侧面反映一个地区社会矛盾化解渠道的畅通程度和解决效果。因此,可以通过被测评城市是否发生劫访、截访事件,以及是否发生人员伤亡来评价政府社会矛盾化解渠道的畅通程度。【测评方法】对于这一指标的观测,我们以2017年为基准,使用百度搜索引擎,通过网络检索的方式进行调查。我们使用的检索词包括“2017年+城市名+截访”“2017年+城市名+劫访”“2017年+截访/劫访+伤亡”等。本指标的最后测评时间为2018年7月21日。【评分标准】本指标满分为10分,被评估的城市在当年每出现一次劫访事件,扣2分,扣完为止;出现有人伤亡的劫访事件的,得0

16、分。8.社会矛盾解决的方式【设置依据】社会矛盾的不同解决方式在强度上是有重大差别的,一般的矛盾可以通过非暴力方式解决,比较尖锐的矛盾往往需要动用暴力方式解决,其主要标志是政府动用了成批警力。尽管政府动用成批警力解决社会矛盾事件(使用个别警力进行常规性的维持治安不算)可能是合法的,也可能是违法的,但动用成批警力本身就说明了所爆发社会矛盾的尖锐性,因此可以作为一个观测的角度。【测评方法】在本指标的观测中,我们通过百度搜索引擎,以2017年为基准,通过“2017年+城市名+征地拆迁/征用拆迁+警力/警察/暴力”或“2017年+城市名+强拆+警力/警察/暴力”、“2017年+城市名+劳资纠纷/罢工+警力/警察/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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