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司法工作总结(共2021汇总)

上传人:Wo****W 文档编号:190279007 上传时间:2021-08-12 格式:DOC 页数:26 大小:53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基层司法工作总结(共2021汇总)_第1页
第1页 / 共26页
基层司法工作总结(共2021汇总)_第2页
第2页 / 共26页
基层司法工作总结(共2021汇总)_第3页
第3页 / 共26页
亲,该文档总共26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基层司法工作总结(共2021汇总)》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基层司法工作总结(共2021汇总)(2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基层司法工作总结(共2021汇总)基层司法工作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工作涵盖面广、内容多、工作繁杂,主要包括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基层法律服务所等。(一)司 法 所 职 能司法所要围绕基层党委、政府和政法工作重点,履行法律保障、法律服务和法制教育三大职能,主要任务1、协助基层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2、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工作。3、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4、代表镇(区)人民政府处理民间纠纷。5、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6、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和帮教工作。7、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8、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

2、和镇(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二)机构设置司法所是司法局的派出机构,设在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承担镇区人民政府(办事处)管理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司法所接受司法局和镇区人民政府(办事处)的双重领导,以司法局为主。(三)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1、安置帮教工作的对象刑满释放五年和解除劳动教养三年内,没有生活出路和有重新犯罪倾向的人员。2、安置帮教工作的业务范围( 1 )对服刑、在教人员回归社会前的思想教育、就业技能培训。( 2 )向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接收单位介绍情况,移交有关档案、材料。( 3 )引导、扶持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就业,或解决生活出路问题。(

3、4 )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进行帮助教育,落实重新违法犯罪的预防措施。3、安置帮教工作的方针“向前延伸、向外延伸、向后延伸”。4、安置帮教工作的任务( 1 )研究、起草有关安置帮教工作的法律、法规。( 2 )制定安置帮教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 3 )组织实施安置帮教工作计划。( 4 )检查、监督安置帮教工作的落实情况。( 5 )表彰、奖励安置帮教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 6 )了解、掌握安置帮教工作情况。( 7 )指导安置帮教工作开展。( 8 )研究、解决安置帮教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9 )组织开展对服刑、在教人员及刑释解教人员的法制教育和劳动技能培训。( 10 )创办

4、过渡性安置实体。( 11 )开展安置工作。( 12 )协调各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安置帮教工作。司法局内设机构职责司法局内设政治处和7个职能科(室)。1、政治处(副处级) 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组织、作风建设。管理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人事、警务、老干、外事、党务、群团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干部的考察、任免、调配和培训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招录、调进人员的审核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聘工作。2、办公室 综合协调各科室的行政事务。研究制订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司法行政的调查研究;负责局机关文秘、档案、保密、统计、信访、接待、财务、保卫和行政后

5、勤事务;负责司法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3、法制宣传教育科负责法制宣传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指导各镇(区)、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和法制宣传教育;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依法治市工作;负责全市成人法学教育;承担市普法办日常工作。4、基层工作管理科管理、指导各镇(区)基层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和人民调解工作;负责法律服务所执业证书和执照的年审、注册工作;组织指导对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承担市司法调解指导委员会日常工作。5、劳教管理科监督、指导市劳教所及劳动教养学校工作;负责劳教人员的提前解教、加期、减期、所外执行等的审核报批;指导、协调劳教所的队伍建设和物资装备建设;承担市劳动教养委员会日常工作

6、。6、司法鉴定管理科管理、监督、指导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负责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以及司法鉴定人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执业证书制度的组织实施。7、公证律师管理科组织实施有关律师、公证工作的法规和规章制度;办理审核、审批律师、公证机构的登记和注销;管理、监督律师、公证机构及其驻市内的办事机构;监督、指导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和社会法律咨询服务工作;负责律师事务所及其执业律师的年审注册工作以及执业公证员的任命和年审注册工作;组织律师、公证员的资格考试和专业培训工作。8、监察审计室 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监督检查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

7、规情况;按规定查处违纪、政纪行为;受理单位或个人对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受理不服纪律处分的申诉;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基层司法职责1、指导管理全市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全面开展业务工作;2、指导、管理辖区内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民间纠纷的排查,疏导、预防和调处工作,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3、负责制定、检查、落实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和人民调解组织的各项制度,使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4、负责指导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和调解委员会人员的业务培训、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5、制定、实施、安置帮教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了解掌握安置帮教工作情况,指导安置帮教工作开展;6、指导司法所开展法制教育;

8、7、负责做好基层司法行政业务的统计报表、情况汇总、调研、信息工作,为领导决策服务;8、负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资格证、执业证和法律服务所执照及收费许可证的申领、年审注册审核呈报工作。二、基层科人员和联系电话 许发双 8882341 梁志强 8882341 陈昌二 8882342 袁彩环 8882342三、基层司法工作 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工作涵盖面广、内容多、工作繁杂,主要包括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基层法律服务所等。(一)司 法 所 职 能司法所要围绕基层党委、政府和政法工作重点,履行法律保障、法律服务和法制教育三大职能,主要任务1、协助基层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2

9、、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工作。3、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4、代表镇(区)人民政府处理民间纠纷。5、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6、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和帮教工作。7、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8、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镇(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二)机构设置司法所是司法局的派出机构,设在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承担镇区人民政府(办事处)管理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司法所接受司法局和镇区人民政府(办事处)的双重领导,以司法局为主。(三)人民调解工作1、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组织即人民调解委员会。它是以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社

10、会公德为依据,对民间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规劝疏导促使纠纷各方当事人互谅互让,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一种群众自治活动。它是我国运用最广泛、最成功并深受广大群众和基层社会各界欢迎的解决民间纠纷的非诉讼方式,被国外法学界誉为“东方经验”。2、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任务 ( 1 )调解民间纠纷,防止民间纠纷激化;( 2 ) 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公民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预防民间纠纷发生;( 3 )向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所在单位和基层人民政府反映民间纠纷和调解工作的情况。3、调解 原 则( 1 )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进行调解,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

11、的,依据社会道德进行调解;( 2 )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3 )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者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4、民间纠纷的受理范围和程序( 1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民间纠纷,包括发生在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之间涉及民事权利义务争议的各种纠纷。( 2 )民间纠纷,由纠纷当事人所在地(所在单位)或者纠纷发生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调解。( 3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者企业事业单位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不了的疑难、复杂民间纠纷和跨地区、跨单位的民间纠纷,由镇(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调解,或者由相关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同调解。( 4

12、 )人民调解委员会根据纠纷当事人的申请,受理调解纠纷;当事人没有申请的,也可以主动调解,但当事人表示异议的除外。当事人申请调解纠纷,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 5 )受理调解纠纷,应当进行登记。( 6 )当事人申请调解纠纷,符合条件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及时受理调解。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告知当事人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提请有关机关处理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随时有可能激化的,应当在采取必要的缓解疏导措施后,及时提交有关机关处理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中山市司法局 (20_年07月16日)1、安置帮教工作的对象刑满释放五年和解除劳动教养三年内,没有生活出路和有重新犯罪倾向的人员。

13、2、安置帮教工作的业务范围( 1 )对服刑、在教人员回归社会前的思想教育、就业技能培训。( 2 )向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接收单位介绍情况,移交有关档案、材料。( 3 )引导、扶持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就业,或解决生活出路问题。( 4 )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进行帮助教育,落实重新违法犯罪的预防措施。3、安置帮教工作的方针“向前延伸、向外延伸、向后延伸”。4、安置帮教工作的任务( 1 )研究、起草有关安置帮教工作的法律、法规。( 2 )制定安置帮教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 3 )组织实施安置帮教工作计划。( 4 )检查、监督安置帮教工作的落实情况。( 5 )

14、表彰、奖励安置帮教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 6 )了解、掌握安置帮教工作情况。( 7 )指导安置帮教工作开展。( 8 )研究、解决安置帮教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9 )组织开展对服刑、在教人员及刑释解教人员的法制教育和劳动技能培训。( 10 )创办过渡性安置实体。( 11 )开展安置工作。()协调各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安置帮教工作。人民调解工作的原则中山市司法局 (2021年08月28日)根据司法部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的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是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应当遵守下列基本原则(一)依法原则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必须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进行调

15、解,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依据社会道德进行调解。1、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和调解的矛盾纠纷范围要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2、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矛盾纠纷要以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社会道德规范作为辨别是非的标准;3、调解达成的协议内容要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二)平等自愿原则 人民调解委员会必须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1、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受理纠纷时,必须基于双方当事人的自愿;2、人民调解委员会在调解纠纷时,必须坚持平等自愿的原则,对当事人进行耐心细致的疏导、说服,不允许采取歧视、强迫、压制的做法;3、经调解达成的协议,须向当事人宣读,经当事人认可,自愿接受并签名_。4、调解协议要由当事人自觉履行。(三)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原则调解不是诉讼的必经程序,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者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农村地区社区矫正工作面临三个难题20_-01-29 09:37:49 千龙网字号T|T 打印顺应全国范围内全面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形势,广大农村地区积极探索,不断创新,稳步推进农村社区矫正工作,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为农村社区矫正全面深入开展打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其它办公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