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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章管理办法_9(可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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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章管理办法第一篇:印章管理办法 印章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印章管理,维护印章使用的严肃性、权威性及法律效力,杜绝违规使用印章,维护**的声誉,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修订广东省国家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衔牌管理规定的通知》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及单位内设各科室印章的刻制、启用、建档、变更、缴销等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印章分为具有法律效力的单位印章、不具法律效力的单位业务章及各部门业务印章 (一)本办法所称具有法律效力印章是指**印章,该章已向公安机关办理印章备案并冠以法定名称的合同、财务、税务、发票等用途的印章 (二)本办法所称不具法律效力的印章是指**及各部门的业务印章,用以日常相关业务工作 (三)财务专用印章、印鉴、工会法人印章、印鉴参照相应的财务法规、工会法等执行 第二章 印章管理条例 第四条印章制发 申请刻制单位印章,由单位按省编委批文并在公安机关备案后进行刻制 单位业务印章及部门业务印章,由办公室统一制发,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印制统一制发以外的业务章,需由部门提出申请并经**领导同意后,再由办公室按规定统一制发,印章刻制申请书留办公室存档。

如因更改名称或印章磨损等原因,需要更换印章时,应向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批同意后,由办公室按规定统一制发,印章刻制申请书留办公室存档印章刻制完毕应由负责人及时取回,并交回旧章注销 第五条印章启用 印章使用前,办公室应提前向有关部门发出正式启用印章的通知启用印章的内容包括:启用印章的依据、名称、时间、印模等如系变更机构名称或原印章磨损更换新印章,在启用新印章的同时,声明旧印章作废 第六条用章流程 使用单位印章及单位业务章的使用部门或使用人,需先在办公室办理用章登记手续;办理完登记手续后,将需盖章资料及用章登记表交由**领导或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确认,得到**领导或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名或授权后,由办公室盖章;办公室根据**领导或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名或授权意见给予盖章;签发的文件应按归档要求整理齐全后再行用印,如有未及时签批的特急件,在得到**领导或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同意后可先行用印,再补签手续 印章的使用要求: 1、凡在单位红头文件、账目款项、重要数字及以单位名义与我单位签订的各类合同、项目协议、授权书、承诺书等重要材料上加盖公章的,必须由**领导同意签字后,方可盖章。

2、凡涉及到财务、人事、工资等内容的各类型报表、报告、申请、便函、介绍信等必须由**领导签字后,方可盖章 3、凡涉及个人事项需加盖公章的材料,如贷款、担保、落户等一律由**领导同意签字后,方可盖章 4、一般报送的业务材料、便函等需加盖公章的,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同时签字后,方可盖章 使用各部门业务印章,可由该部门负责人审批并加盖,同时做好登记工作 第七条规范使用 要建立完善印章使用、登记备案等各项制度,严格审核把关,对不符合要求的,应退回补办有关手续印章使用要实行一事一单制度,一个事项要多次用印的,需注明一式几份 印章经管人员盖印的位置要恰当,印迹要端正、清晰印章名称要与用印件的落款一致,不漏盖,不多盖 严禁在各类空白证书、奖状、证件、协议、便笺上用印;严禁加盖空白印章;需使用印模套印的,有关责任人必须负责将印模收回,交由办公室销毁 印章经管人员要认真负责,确保印章安全规范使用对违反规定使用印章者,视情节给予严肃处理,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单位领导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现阶段电子印章只适应于公文用印,不得用于其他事项盖章 第八条印章保管 单位印章、单位业务印章统一归**办公室保管;各部门业务印章由各部门负责人保管。

各印章必须确定政治可靠、工作认真负责的专人保管,并且按规定做好印章保管登记工作 印章经管人员要确保印章的正常使用和绝对安全,防止印章被滥用或盗用 印章用完后要随手锁好一旦发现保管的印章有异常或丢失,要保护好现场,及时报告领导,并查清原因和责任必要时,应报告公安机关 使用印章要在办公室内,原则上不允许将印章携带出单位使用或者外借确需带出使用或者外借的,需请示**领导同意后,并指定专人监督使用,需确保印章的安全 印章经管人员因有事外出或暂时离职,应将所保管印章交由指定负责人监管、使用 印章经管人员应注意印章的日常清洁保养,要定期清洗印章,确保盖印清晰 第九条印章停用 因启用新印章或机构撤销而作废的旧印章在停止使用时,要发文给有关部门,通知已停止旧印章的使用,说明停用的原因,标明停用的印模和停用时间,并及时将印章送交颁发单位处理 第十条本办法由**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篇:印章管理办法 XX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印发印章管理办法的通知 公司权属单位、本部各部室: 现将《印章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XX有限责任公司 X年X月X日 XX有限责任公司 印章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保证公司印章刻制、保管以及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安全性,依据公司规范运营、防范风险的管理规定,有效地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所指印章包括公司印章、法定代表人印 — 1 — 章、各部室印章、财务专用章等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 第三条 印章的管理 (一)公司印章的刻制由综合办统一负责刻制标准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二)所有印章综合办负责登记、留样并确定印章保管及使用责任人(以下简称为印章专管员) (二)印章启用时由公司综合办下发启用通知,注明启用日期、启用原因、发放单位和启用印模 (三)印章停用时由公司综合办下发停用通知,注明停用原因、日期、停用印模、停用单位,并收回停用的印章切角封存或销毁 (四)印章丢失时,印章专管员应当及时向公司综合办书面报告,公司综合办应及时采取相关补救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追查印章下落、公告印章作废、对责任人进行处罚等 (五)凡因工作需要配臵印章或更换印章需向公司综合办上报书面申请,经分管领导、总经理批准同意后配臵或更换印章各部门不得擅自刻制印章,违反规定致公司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由当事人向公司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第四条 印章专管员的职责 公司所有印章专管员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印章专管员每天下班前应检查印章是否齐全,并妥善保管印章。

— 2 — (二)印章专管员因事、病、休假等原因不在岗时,印章授权人应指定他人代管印章,印章专管员要向代管人员交接工作,交代用印时的注意事项 专管人员正常上班后,代管人员应向专管人员交接工作交接工作时,应严格办理交接手续,填写印章交接单,登记交接日期、管理印章类别等 (三)印章专管员要坚持原则,严格照章用印未经审批用印或用印审批手续不全,印章专管员应不予用印;经办人拒绝印章专管员审核文件内容或审批手续的,印章专管员可拒绝用印并报告领导处理 (四)印章专管员不得擅自用印,一经发现,严肃处理严禁印章专管员将印章转借他人 (五)禁止任何人未经批准携带公章外出如确需带出使用时,须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并填写用印登记,由印章专管员携带印章与办事员一同外出 第五条 各类公章的使用规定 (一)公司印章的使用 1、办理使用公司印章的事项,须由经办人认真填写相应审批文件并经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连同需用印的文件一并交印章专管员,由其审核审批手续齐备后用印 2、凡有相关领导签署的文件或发文批准书、业务报表 、邀请函等,可直接加盖相应的公司印章,但印章专管员仍应填写用 — 3 — 印登记表,依据本条规定填写的单据无需审批人签字。

3、凡涉及法律、法规等重要事项需使用印章,须经法务部门审核签字后方可使用 5、禁止在手写文件上加盖公司印章 6、禁止在内容填写不全的文件或空白的纸张、介绍信、便函、证件、授权委托书、发文批准书、业务报表 、邀请函上加盖公司印章 (二)财务人员依日常的权限及常规工作内容自行使用财务印章的无须办理本条第 (一)项的审批程序公司对外报送的各类业务报表(财务报表、统计报表等)及其他需用公司财务印章的文本等,须按规定办理用印手续 (四)公司其他各部门印章、业务专用章的使用,由相关部门或部门做出相关规定,并报公司综合办备案 (五)公司各类印章实行用印登记制度,印章专管员应每12月31日前应将该期间填写的用印登记簿及用印资料档案全部移交公司档案保管人存档 第六条 法律责任 (一)任何人员必须严格依照本制度规定程序使用印章,不符合本制度规定时,不得擅自使用 (二)违反本制度的规定使用印章,造成丢失、盗用、仿制等,依情节轻重,对责任者分别进行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直至追究刑事法律责任 — 4 — 第七条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抄送:集团公司办公室,公司领导 XX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办 X年X月X日印发 — 5 — 第三篇:印章管理办法 印章管理办法 1、凡需盖局公章的文件、函件及其它有关文电,除不加具贯彻意见和非密级的转发文以及调研方面的有关通知由科室领导签发外,一律由局领导签发经局领导授权,科室领导可签发业务类的函件和批件,授权证明复印件要交由办公室存档备查批准人都应有文字批准手续,并在用印登记表上登记文字批准手续和用印登记,要妥善保存备查重要的事项须复印局领导亲笔签批及有关内容,交保密存查 2、向系统外的行文,根据公文管理有关规定,作为内设机构科室的印章不能对外,只能盖局或办公室印章 3、局领导已签批的各类文件、函件和批件等材料,如要盖局公章的,应由科室经办人员办理,如有外来办事人员的,主办科室也应该派人员一起到局办公室盖公章 4、对于新成立、改变名称、改变隶属关系后,印章暂未刻制出来而急需使用印章的,或属临时组成的非常机构,可以采取代章的办法,即用其它的印章代替代章要在落款的后面或下方注上“(代章)”字样,另外,党政之间代章必须是同级或是上级代下级下级或是没有任何关系的单位一般不能代章。

代章使用手续与盖印章相同 5、盖科室公章的文件和函件由科室负责人签发,无须送办公室复核 6、局公章由办公室专人负责管理,应放置在安全可靠的地方公章一般不得外借,也不准携带出办公室使用如确因工作需要,必须经局长批准 7、凡使用局公章的都要认真登记,以备核查登记内容包括用印单位、时间、经办人姓名、内容、批准人、盖印人姓名等 8、一般情况不准开具盖有公章的空白凭信、介绍信,确因工作需要开具,必须经局领导批准,并作登记 第四篇:印章管理办法 公司规章制度 印章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和印章使用的安全性,避免因印章管理使用不当出现的各类经济、法律、行政问题,规范公司各类印章的管理和使用,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印章包括总公司的钢印、总公司及各分支机构的公章、总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各分支机构负责人的印鉴、专用章(包括但不限于财务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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