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 业 平 台 与 国 家 平 台 对 接 要 求 及 相 关 流 程 新能源汽车国家监测与管理平台新能源汽车国家监测与管理平台 【前述 】 接入依据 根据《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工业和信息化 部令第39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安全监管工 作的通知》(工信装[2016]377号)的相关规定,新能源汽车生产 企业应当建立新能源汽车产品运行安全状态监测平台,对已销售的 全部新能源汽车产品的运行状态进行监测,并与国家新能源汽车监 管平台对接 据中机函【2017】497号要求,2017年之后注册登记的新能源汽车 产品,非个人购买的新能源车辆、个人购买的商用车及专用车,按照 国家标准《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技术规范》(GB/T 32960) 要求上传相关数据个人购买的新能源乘用车,在整车车辆状态、充 电状态、运行模式发生变化时上传相关数据,但不包括定位数据 时间要求 上报2017年度车辆静态数据17/11/30 上报2017年度车辆运行历史数据18/02/28 实现新能源车辆的实时接入18/03/01 车辆静态数据接入 接入条件接入流程企业需准备材料 01 已注册登记车型已获得产品公告企业平台已与国家平台完成对接 * 整车生产企业在进行国家平台接入静态数据提供前应确认其上报车辆符合以上三点 接入条件,如有一点不符合则可确认无法被国家平台审核通过,应立即进行整改,完 成整改后再度进行上报。
* 2017年1月1日前生产的车辆上报数据应尽快按照国标要求格式进行调整并上报国 家平台 产品公告 接入国家平台的车 辆必须为已获得产 品公告的车型 注册登记 接入国家平台的 车辆应为已完成 注册登记的车辆 企业平台 车辆数据通过企业平台进行转 发,企业平台应与国家平台完 成对接后方可执行接入操作 接入条件 1、 车辆静态信息导入表(电子版), 模板于新能源整车企业服务平台下载; 2、 导入信息反馈表(电子版),新能 源整车企业服务平台下载 整车生产企业应提前于指定位置下载材料模板进行填写,如填写时发 现静态数据无法满足填写要求,可通过《导入信息反馈表》进行反馈, 国家平台将对反馈信息进行研讨,确认问题后进行更新 整车生产企业需准备材料 静态数据审核 接入组对整车生产企业导入数据 进行第二轮审核,T+1反馈审核 结果 静态信息导入 整车生产企业通过整车生产企业服 务平台执行静态数据导入工作,并 由整车生产企业服务平台对接入数 据进行第一轮数据审核,并审核结 果第一时间反馈给整车生产企业 导入问题反馈 整车企业对静态信息导入过程中 的问题进行反馈,由平台服务小 组进行区分处理;技术问题交由 开发组处理,T+1完成问题处理; 数据问题交由研究组讨论,T+2 予以解决或反馈。
完成静态数据接入 接入流程 静态数据审核说明 服务平台对整车生产企业提供信息进行自动化审核,如遇到存疑或审核不通 过的情况,由人工进行二次判定 判定范围如下: 1) 企业上报信息是否与公告信息一致; 2) 上传静态信息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及真实有效 审核通过的静态信息将于第二日同步至国家平台,审核失败的静态信息将连 同失败原因反馈给整车生产企业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可再次提报 静态数据数据项说明 新能源汽车国家监测与管理中心此次静态信息采集共分为两个部分,第一 部分为相同车型共性信息,第二部分为车辆独有信息 其中车型共性信息有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国标中要求传输的静态数据, 第二部分为公告数据 车辆独有数据包括:车牌、VIN码等与车辆直接绑定的相关信息 车辆运行数据实时接入 接入条件 接入流程时间安排 02 企业平台实时数据传输 企业平台完成与国家平 台的正式环境联调,并 正式开启数据传输模式 车辆数据可及时传输、稳定传输 使用企业自定义标准的整车生产企业 应对数据进行高效标准转换,使用国 标的整车生产企业应进行数据透传以 达到及时传输的要求,且传输过程中 不应存在大范围数据丢失的情况 完成静态数据的接入 只有完成静态数据接入的 车辆才可进行实时数据传 输,如静态信息未接入或 信息错误国家平台将拒绝 接受车辆实时数据 车辆数据格式符合国家标准 企业上传的车辆数据的数 据格式应符合国家标准 接入条件 企业在规定时间将全部车辆通过规定数据接口 向国家平台进行实时数据的传输 数据接入 国家平台在接入满足7天后的第一个周五对车辆数据进行统一核验 并生成核验报告,接入组对核验报告进行审计,并针对问题车辆进 行二次确认,将结果反馈给整车生产企业 车辆问题 反馈 (第一周) 整车生产企业根据第一周反馈的问题进行车辆数据整改,并确认是 否继续接入,如选择不接入,则另行排期重新执行实时数据的接入 操作 整车生产 企业整改 如整车生产企业选择继续接入,则在第二个周五再度进行核验并生成第二 周周报及整体报告,由接入组进行审计,针对问题车辆进行二次确认,核 验通过的车辆正式接入国家平台,失败的车辆则反馈给整车生产企业继续 进行整改直至通过核验 数据核验 结论 (第二周) 实时数据接入流程最 短执行时间为两周, 在两周内,国家平台 将对数据传输整体质 量反馈给整车企业 数据接入流程 接入流程 2017/11/27 至 2017/12/8 第一批整 车生产企 业实时数 据接入 (约30家) 2017/12/11 至 2017/12/22 第二批整 车生产企 业实时数 据接入 (约70家) 2017/12/25 至 2018/1/5 第三批整 车生产企 业实时数 据接入 (约80家) 2018年1/8 至 2018/1/19 第四批整 车生产企 业实时数 据接入 2018/1/22起 开启常规 接入通道 时间安排 时间安排 动态数据核验标准 国家平台从车辆首次接入数据开始进行车辆数据核验,接入数据应达到如下要求: 1.车辆上报数据应完全符合GB/T 32960.3的相关要求,不应存在缺项及无效信息; 2.车辆上报数据应准确反馈车辆当前状态,不应瞒报或修改车辆上报数据; 3.车辆上报数据中各零部件信息状态应保持一致,可存在部分因采集周期不同导致 的微小偏差,偏差数据不应超过整体数据的5%; 4. 车辆上报数据完整,数据丢失率不应超过1%; 5.车辆上报数据应及时由企业平台转发至国家平台,延时不应大于10s。
动态数据核验标准- -反馈机制及数据处理方案 国家平台将每周对上报时间大于一周的待验证车辆进行统计,并将统计结果 通过服务平台及邮件反馈给厂商将于车辆上报时间大于或等于15天后的第一个 周五对车辆整体核查情况进行核验,并将核验结果反馈给厂商 如核验结果为通过,车辆正式进入过国家平台监测与管理范围,且验证期间 数据进行保留并归纳为车辆运行数据保留并归纳为车辆运行数据 如核验结果为不通过,将由厂商进行为期两周的整改,且验证期间数据进行 封存并标识为验证数据,不会归入车辆运行数据核算范围如车辆问题较多或数 量较大,将视情况进行延长整改完成后可再度执行车辆接入操作 动态数据接入范围及要求 国家平台要求传输的车辆动态数据范围包括新能源车辆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 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定义: 公共领域为非个人购买的商用车、乘用车及个人购买的商用车与运营用途乘用车 私人领域为个人购买非运营用途的乘用车 数据传输差别: 公共领域车辆要求实时传输车辆动态数据,在发生3级报警时上传全项数据私人 领域车辆在车辆状态、充电状态、运行状态变化的节点上传一帧实时数据,当3级 报警发生时上传前后30秒的全项数据 车辆历史运行数据接入 接入条件接入流程及时间安排接入方案 03 静态信息导入 整车生产企业应完成静态信 息导入后方可执行历史运行 数据接入的操作 历史数据导出 整车生产企业应按照国家标 准的数据格式完成历史数据 的导出工作 实时数据接入 接入历史运行数据的 车辆应为在运营车辆, 整车生产企业应完成 该车辆的实时数据接 入后再进行历史数据 的接入 接入条件 整车生产企业在执行车辆历史运行数据的接入过程中应完 成静态数据导入、实时数据接入及历史数据导出三项接入 条件 静态信息导入 接入条件 实时数据接入 历史数据导出 当整车生产企业上传历史数据较大且时间较久 时,建议采用硬盘存储的方式进行离线接入, 硬盘要求为3.5寸的SAS盘,容量为6T以下, 格式为ext4。
数据文件要求按车按天存储,对 数据报文进行base64编码当进行多车接入时, 按天进行数据压缩由技术组大数据人员对数 据进行分析及处理,并于第二个工作日反馈问 题原因 大量数据上传 当所需接入数据极少且补传数据为近期(不 超过一个月)时,整车生产企业可通过国标 协议中的补发报文进行数据传输,由系统自 动判定数据是否有效 极少量数据传输 当接入数据不超过 10G时,整车生产企 业可于商定时间通过 FTP服务器上传车辆数 据文件,每个文件大 小不应超过1G,每天 限制上传3次,传输完 成后由系统判定是否 有效并反馈问题原因 少量数据传输 接入方案 大量数据上传文件格式可参照国家平台预约官网提供的样例文件 2017年12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提前对历史数据接入 工作进行排期,采用整车生产企业预约制度,完成准备 工作的整车生产企业可以进行预约,先预约的先处理 2018年1月24日至2018年2月28日对车辆数据按照传 输及离线传输两种模式进行数据接入,2018年2月28日 后将不再接受2017年12月31日以前的数据 2018年3月1日后可对其余车辆历史运行数据进行接 入 其余历史车辆数据 收集工作 2017年车辆历史 数据接入工作实施 2017年车辆历史 数据接入工作预约 及排期 接入流程及时间安排 整体工作流程图 04 整体工作流程 接入过程中存在的疑问及解答 05 静态数据数据项 Q:静态信息在填写过程中是否有填写要求? A:静态信息在填写过程中应确保数据真实有效,部分数据仅可从选项中选取, 不得随意填写。
Q:如果在填写过程中发现部分信息切实有效但未在选项中发现或无法通过审核 怎么办? A:如发现以上问题可通过《导入信息反馈表》进行反馈,我们会在收到反馈后 的第三天进行回复或完善数据 静态数据上传通道 Q:静态数据表如何完成上传操作? A:整车生产企业可通过整车生产企业服务平台完成静态数据的接入工作 Q:整车生产企业服务平台如何加入? A:原在国家平台预约官网完成登记的用户自动获得整车生产企业服务平台基础 用户权限,用户名及密码与国家平台预约官网保持一致,符合登记条件且未 进行过登记的用户可直接进行登记 静态数据上传通道 Q:整车生产企业服务平台是否收取费用? A:整车生产企业服务平台的基础服务为免费服务,静态数据上传功能为基础功 能之一 Q:静态数据表的上传次数有限制么?什么时候能确认结果? A:静态数据表上传的次数没有限制,每天22:00后对当天上传的静态信息进行 审核,如多次上传中存在数据冲突,则以最后一次上传信息为准;当天上传 的数据会在第二个工作日得到审核结果 问题反馈 Q:在数据接入过程中存在问题如何进行反馈? A:在此次数据接入的整体周期内将每日更新整车生产企业服务平台中的疑问与 解答功能,同时增开平台服务小组,如发现问题时,可先与疑问与解答中查 找是否存在相似问题,如未发现,可联系平台服务小组进行反馈,技术问题 将于反馈问题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解决,数据问题将于反馈后的第三个工作日 解决。
静态数据修改 Q:在静态数据接入的过程中如果发现上报错误,如何修改? A:如果是审核未通过的数据存在错误,可直接进行修改后重新上报即可;如已 通过审核,可通过整车生产企业服务平台上传修改申请对指定车辆进行修改, 如该车辆未进行申请则无法进行修改 Q:在哪里可以查看审核通过与未通过的数据? A:整车生产企业服务平台有相关功能可以查看 历史数据问题 Q:如何确认历史数据传输是否存在问题? A:通过补发报文传输的历史数据会通过应答报文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