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省压力锅省级监督抽查实施细则1范围本细则适用于2019年广东省生产领域的压力锅产品省级监督抽 查监督抽查产品范围包括公称工作压力为 50kPa〜120kPa ,容积不大于18L的不锈钢压力锅和铝及铝合金压力锅1.1 产品分类及代码产品分类及代码见表1表1产品分类及代码产品分类一级分类二级分类三级分类分类代码2213213.3分类名称日用消费品其它日用消费品压力锅1.2 产品种类压力锅产品主要根据锅体使用材料分为不锈钢压力锅和铝及铝 合金压力锅1.3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细则1.3.1 不锈钢压力锅:锅身和锅盖用不锈钢板加工成型的家庭用压力 锅1.3.2 铝压力锅:锅身用铝及铝合金板材加工成型的家庭用压力锅2检验依据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GB 15066-2004GB 13623-2003GB 13623-2003号修改单》《不锈钢压力锅》《铝压力锅安全及性能要求》《铝压力锅安全及性能要求 国家标准第1GB 4806.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树脂》GB 4806.9-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 制品》GB 4806.11-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橡胶材料及制品》其他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 3抽样1.1.1 型号或规格优先抽取铝压力锅,兼顾不锈钢压力锅。
优先抽取规格为22cm〜26cm的压力锅,兼顾其他规格的压力 锅优先抽取旋合式压力锅,兼顾落盖式、压盖式或其它结构压力锅 3.2抽样方法、基数及数量采用双随机方法,在企业的成品库内、生产线末端随机抽取经企业检验合格或以任何方式表明合格的、近期生产的产品在企业成品库内抽样时,库存基数应不少于 20 口流通领域的 抽样基数满足抽样数量即可具体产品抽样数量如表3所示:表3抽样数量序号产品种类抽样数量1不锈钢压力锅压力锅随机抽取6 口,密封圈6只;如需要,企业可提供破坏压力检验专用密封圈 6只2铝压力锅压力锅随机抽取6 口,密封圈6只注1:不锈钢压力锅其中 3 口锅和3只密封圈作为检验样品,其余 3 口锅和3只密封圈 封存作为备用样品注2:铝压力锅其中3 口锅和3只密封圈检验样品,其余 3 口锅和3只密封圈作为备用 样品注3:本次抽查只抽取 2017年4月19日 <含>后生产样品3.3样品处置3.3.1检验用样品及备用样品应分别封样,检验用样品由抽样人员带 回或按规定要求寄、送至指定的检验机构相关部门,备用样品封存 于企业1.1.2 抽样人员封样时,应当有防拆封措施,以保证样品的真实性1.1.3 检验机构负责对样品的验收,样品接收时应查验封条是否完 好,包装是否损坏,发现包装破损,应及时确认样品损坏情况。
3.4抽样单应按有关规定填写抽样单,并记录被抽查产品及企业相关信息 同时记录被抽查企业上一年度生产的压力锅产品销售总额,以万元 计;若企业上一年度未生产,则记录本年度实际销售额,并加以注明注:记录的“产品销售总额”中的产品是指计划抽查的产品,如 计划抽查铝压力锅产品,应记录对应的被抽查企业的铝压力锅产品年 销售总额;计划抽查不锈钢压力锅产品,就只记录被抽查企业的不锈 钢压力锅产品年销售总额按规定填写抽样单外,应根据需要同时填写 GB 4806.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树脂》、GB 4806.9-2016《食 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GB 4806.1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橡胶材料及制品》之 “附件”,由企业确认后签名、盖章,与抽样单一起提交4检验要求4.1检验项目检验项目见表4表4 2019年广东省压力锅产品监督抽查检验项目产品序号检验项目依据法律法规或标准备注不锈钢 压力锅1合盖安全性GB 15066-2004 中 5.82工作压力GB 15066-2004 中 5.9、5.103密封性GB 15066-2004 中 5.114安全压力GB 15066-2004 中 5.125耐热压GB 15066-2004 中 5.136开盖安全性GB 15066-2004 中 5.147防堵安全性GB 15066-2004 中 5.158耐内压力GB 15066-2004 中 5.169泄压压力GB 15066-2004 中 5.1710破坏压力GB 15066-2004 中 5.1911手柄连接牢固性GB 15066-2004 中 5.7.312卫生 要求与食 品接 触金神(As)迁移量GB 4806.9-201613镉(Cd)迁移量GB 4806.9-201614铅(Pb)迁移量GB 4806.9-2016产品序号检验项目依据法律法规或标准备注15属材 料铭(Cr)迁移量GB 4806.9-2016与食品直接接触的不 锈钢制品检测;与食 品直接接触的其他金 属材料及制品不检 测;马氏体型不锈钢 材料及制品不检测16馍(Ni)迁移量GB 4806.9-2016与食品直接接触的不 锈钢制品检测;与食 品直接接触的其他金 属材料及制品不检测17密封 圈总迁移量GB 4806.11-201618高镒酸钾消耗量(水)GB 4806.11-201619重金属(以Pb计,4戒酸)GB 4806.11-201620天然橡胶、合成橡 胶、硅橡胶单体及其 他起始物的特定迁 移限量、特定迁移总 量限量、最大残留量GB 4806.11-201621经硫化的热塑性弹 性体的单体及其他 起始物的特定迁移 限量、特定迁移总量 限量、残留量GB 4806.6-2016铝压力 锅1合盖安全性GB 13623-2003 中 5.102工作压力GB 13623-2003 中 5.11、5.123密封性GB 13623-2003 中 5.134安全压力GB 13623-2003 中 5.145耐热压GB 13623-2003 中 5.156开盖安全性GB 13623-2003 中 5.167防堵安全性GB 13623-2003 中 5.178耐内压力GB 13623-2003 中 5.189泄压压力GB 13623-2003 中 5.1910破坏压力GB 13623-2003 中 5.2311手柄连接牢固性GB 13623-2003 中 5.812卫生 要求与食 品接神(As)迁移量GB 4806.9-201613镉(Cd)迁移量GB 4806.9-2016产品序号检验项目依据法律法规或标准备注14触金 属材 料铅(Pb)迁移量GB 4806.9-201615密封 圈总迁移量GB 4806.11-201616高镒酸钾消耗量(水)GB 4806.11-201617重金属(以Pb计,4% 乙酸))GB 4806.11-201618天然橡胶、合成橡胶、 硅橡胶单体及其他起 始物的特定迁移限 量、特定迁移总量限 量、最大残留量GB 4806.11-201619经硫化的热塑性弹性 体的单体及其他起始 物的特定迁移限量、 特定迁移总量限量、最大残留量GB 4806.6-20164.2检验应注意的问题4.2.1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国家或行业强制性标准要求时, 应按国家或行业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 本细则中的检验项目(主要是产品通用重要特征值)时,应按本细则 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进行检验并判定。
4.2.2 检验顺序要求不锈钢压力锅产品检验顺序:合盖安全性-密封性-工作压力- 安全压力-耐热压-开盖安全性-防堵安全性-耐内压力-泄压压 力-手柄连接牢固性-破坏压力-卫生要求铝压力锅产品检验顺序:合盖安全性-密封性-工作压力-安全 压力-耐热压-开盖安全性-防堵安全性-耐内压力-泄压压力- 手柄连接牢固性-破坏压力-卫生要求4.2.3 密封圈做卫生项目检验时,使用送检的 3只密封圈,应将每只 密封圈截取4段进行检验4.2.4 泄压压力对密封圈有损坏时,可更换密封圈进行破坏压力检验4.2.5 不锈钢压力锅进行破坏压力检验时,可使用企业提供的破坏压 力密封圈进行检验4.2.6 检验机构接收样品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记录样品的外观、状 态、封条有无破损及其他可能对检测结果或者综合判定产生影响的情 况,并确认样品与抽样单的记录是否相符, 对检测和备用样品分别加贴相应标识后入库4.2.7 若样品出现封样状态破坏或样品异常损坏的情况,影响检验结 果,则停止对该样品的检验5判定原则5.1 单项判定原则不锈钢压力锅及铝压力锅的单项判定规则见表 5和表6表5不锈钢压力锅产品检验项目样本大小和判定数组序号检验项目样本大小判定数组(Ac Re )1合盖安全性ni =n2=30 21 22工作压力0 21 23密封性0 21 24安全压力0 21 25耐热压0 21 26开盖安全性0 21 27防堵安全性0 21 28耐内压力ni =n2=30 21 29泄压压力0 21 2序号检验项目样本大小判定数组(Ac Re )10破坏压力0 21 211手柄连接牢固性n1 =n2=30 33 412卫生要求m= 30 1其中:Ac—接收数,Re—拒绝数。
表6铝压力锅产品检验项目样本大小和判定数组序号检验项目样本大小判定数组(Ac Re)1合盖安全性n1=n2=30 21 22工作压力0 21 23密封性0 21 24安全压力0 21 25耐热压0 21 26开盖安全性0 21 27防堵安全性0 21 28耐内压力0 21 29泄压压力0 21 210卫生要求m= 30 111手柄连接牢固性n〔=n2=30 33 412破坏压力n〔=n2=30 21 2其中:Ac—接收数,Re—拒绝数5.2 产品检验结果综合判定原则经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