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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司船舶应急演习和训练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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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司船舶应急演习和训练程序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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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船舶应急演习和训练程序应急演习和训练程序规范公司按规定进行船岸联合演习和岸上机构的训练,以及船舶所进行的弃船、消防、溢油等应急演习及训练,以保证船舶在遇到紧急情况时,船岸双方能迅速作出反应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船舶和人员安全,防止环境污染公司相关部门和所管船舶3.1 海务部负责制订公司船岸联合演习计划并组织实施3.2 船长制定《船舶年度演习计划》,并负责按照SOLAS公约、MARPOL公约的相关要求组织实施消防、弃船(救生)、应急舵操作、溢油演习等各种应急演习3.3 船长是船上演习与训练的总指挥和组织者,对消防、救生设备的操作使用安排授课与训练3.4 大副、三副、轮机长协助船长作好演习与训练工作3.5 大副和大管轮负责弃船、消防和溢油演习的记录3.6 船舶保安员根据《ISPS规则》及本船的《SSP》负责制定船舶保安演习和日常保安训练计划,并在船长的指示下组织实施3.7 相关部室在对船舶进行安全检查中,应检查船舶应急演习和训练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指导、监督船舶限期纠正4 实施步骤4.1 船上应急演习的实施要求· 每月至少应组织进行一次弃船演习、一次消防演习和一次溢油演习;· 每3个月至少应举行一次应急舵演习;· 每3个月至少应举行一次保安演习,由船舶保安员组织实施(实施保安计划的船舶);· 若有25%以上的船员未参加该船上一个月的弃船和消防演习,应在该船离港后24小时内举行该两项演习;· 当船员一次调动25%以上时,则在调动的一个星期内应进行保安演习。

4.2 船舶应按相应的须知文件所规定周期和要求,进行相应的训练和演习4.3 应变部署表由三副编制,大副审核,经船长批准后执行船员更换时,应立即修改部署表4.4 应变部署表以及防火控制图应张贴主要走廊上,应变部署表还应在驾驶台、机舱集控室、餐4.5 所有船员都应熟悉各自的应变职责, 并熟记各种应变警报信号演习时现场指挥应随时抽查各人职责4.6 应急演习时,全体船员(除值班外)都应参加训练及演习的种类和时间、地点应经常变换,以提高船员的应变能力演习的集合地点宜选择安全、宽敞、视线较好的场所(如:消防演习的集合地点选择船甲板舯、船艉等)4.7 训练或演习结束后,由船长和/或现场指挥进行总结和讲评4.8 除上述4.1和4.2款外的其他紧急情况的演习和/或训练,船长应在《船舶年度演习计划》中做出实施安排,并保证应急演习项目全年覆盖所有标明的紧急情况4.9 船长应在每年12月份制定下年度的《船舶年度演习计划》并报备海务主管计划应满足前述各项要求4.10 演习的记录·船舶应急演习及训练结束后,大副及大管轮应将时间、地点及演习训练情况分别简要记入相应航海日志及轮机日志上,并用红笔下划横线;·GMDSS电台工作日志上的相关演习及训练记录由二副负责,并用红笔下划横线;·消防、弃船(救生)、溢油演习记录在《船舶应急演习记录簿》上,船长评估并签署,其他应急演习记录在《船舶应急演练记录》。

演习记录在船保存3年备查;·航海日志前页应登记船舶应急演习日期、时间、演习类别和内容简介;·溢油演习还需在SOPEP相应附录中记载;4.12 方便旗船,还应按有关船旗国的规定进行演习,并需记载在船旗国规定的记录中 5 船岸联合演习5.1 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应每年至少与所管理的每一船种进行一次船岸联合演习,每5年内将公司所标明的紧急情况内容全部覆盖,演习要有实船和具体演习过程,尽可能真实;5.2 公司船岸联合演习计划由公司海务部制订,报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审批后实施演习参与者应包括公司应急指挥中心、计划演习船舶5.3 船岸联合演习计划内容应包括:·紧急情况的模拟报告;·公司应急反应的启动的流程;·船岸通讯的保持;·公司岸基的指导,船舶应急措施的制定和模拟实施;·模拟与政府主管机关、救助机构、保险公司、P&I、代理和船东等的沟通和联系 ·紧急情况的解除;5.4 经批准后的演习计划由公司海务部组织实施,相关部室负责协助5.5 演习中,应急指挥中心应根据《公司应急反应》中规定的职责要求做出应急反应演习中的全部活动及往来的通讯联络由安全值班室负责,详细记录在《安全值班记录簿》内(可增加附页)。

内容包括:演习的类别、应急演习启动时间、演习过程中的联络、指示和反馈、信息的处理、措施的制定和实施、结束时间,参加演习人员的签到、演习后指定人员的评估等5.6 演习结束后,指定人员负责与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对整个演习过程进行沟通,并对演习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应包括演习的流程、通讯的畅通、船岸所采取措施的有效性等演习评估记录由公司海务部通报各相关部门,并将演习情况和评估记录在整个船队中通报6 授课与训练6.1 公司岸上机构公司应急反应的程序、各职人员的职责;·船舶资料、图纸的查找,海图、表册的迅速索取;·船员资料的查取;·相关单位联系名单和通信细节;6.1.2 岸上组织培训部门对应急授课和训练安排,应列入P0604表四《培训计划》中6.2 船舶6.2.1 船舶应根据航区特点、船舶自身实际要求,组织进行授课与训练,提高应急反应熟练程度6.2.3 船员上船后,应在不迟于2个星期内进行有关使用船上救生设备和消防设备的培训6.2.4全船的消防、救生设备的使用操练,在任何2个月内应重复进行一遍,全体船员都应参加内容包括:了解本船各处所潜在的火灾危险和防火措施,以及灭火时应采取的补救措施,熟练地使用消防器材、设备;救生艇、筏的操作和使用;低温保护,体温过低的急救护理;在恶劣气候和海况下船上救生设备的使用。

6.2.5应急训练和授课可利用《训练手册》及船上救生、消防设备的使用说明,作为授课准备教6.2.6船舶保安的训练,船舶保安员每月组织一次,组织船员通过授课讲解和模拟训练的形式进行内容包括如下(一次训练可以选择部分内容进行):· 对船舶或港口设施的损坏或破坏,包括恶意行为的防范;· 对劫持或扣留船舶或船上人员的应急反应(对策);· 损坏货物、船舶基础设备或系统或船舶物料的防范;· 防范、搜寻和看管藏于船上的偷渡人员的技巧;· 对武器走私的鉴别;· 防范企图利用船舶制造保安事件的人员和其设备上船;· 如何避免船舶被作为损坏或破坏的武器;· 如何防范船舶在港或锚泊时从海上发动的攻击;· 如何防范船舶在海上时受到的攻击6.2.7 各类设备的熟练掌握要求所有大型应急消防设备和救生设备、防油污设备,有关人员应熟练掌握其操作:· 大型灭火系统(如CO2、泡沫):驾驶员、轮机员均应会熟练操作;· 应急舵操作:驾驶员、轮机员、电机员、水手均应会熟练操作;· 应急发电机:轮机员、电机员均应会熟练操作;· 消防员装备:所有船员都应会正确穿着消防员服、使用其辅助设备;· 油水分离器、排污监控装置:轮机人员均会操作;· 救生艇/筏:所有船员均应会操作;· 应急消防泵:所有船员都应会正确操作;· 在货船上,为船上人员总数弃船需配备的所有救生艇筏,应能在发出弃船信号后10分钟内,能够达到载足全部乘员及属具在10分钟内安全下水的公约要求。

6.2.8 船长对于船舶的授课和训练安排,应列入P0604表五《船舶培训计划》中 7 记录P0802 表一《船舶年度演习计划》P0802 表二《船舶应急演练记录》P0802 表三《船舶应急演习记录簿》(印发)8 相关须知文件I0802-01《船上应急演习和训练规定》I0802-02《船舶应变部署制定规定》各相关部室及船舶应急演习和训练程序规范公司按规定进行船岸联合演习和岸上机构的训练,以及船舶所进行的弃船、消防、溢油等应急演习及训练,以保证船舶在遇到紧急情况时,船岸双方能迅速作出反应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船舶和人员安全,防止环境污染公司相关部门和所管船舶3.1 海务部负责制订公司船岸联合演习计划并组织实施3.2 船长制定《船舶年度演习计划》,并负责按照SOLAS公约、MARPOL公约的相关要求组织实施消防、弃船(救生)、应急舵操作、溢油演习等各种应急演习3.3 船长是船上演习与训练的总指挥和组织者,对消防、救生设备的操作使用安排授课与训练3.4 大副、三副、轮机长协助船长作好演习与训练工作3.5 大副和大管轮负责弃船、消防和溢油演习的记录3.6 船舶保安员根据《ISPS规则》及本船的《SSP》负责制定船舶保安演习和日常保安训练计划,并在船长的指示下组织实施。

3.7 相关部室在对船舶进行安全检查中,应检查船舶应急演习和训练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指导、监督船舶限期纠正4 实施步骤4.1 船上应急演习的实施要求· 每月至少应组织进行一次弃船演习、一次消防演习和一次溢油演习;· 每3个月至少应举行一次应急舵演习;· 每3个月至少应举行一次保安演习,由船舶保安员组织实施(实施保安计划的船舶);· 若有25%以上的船员未参加该船上一个月的弃船和消防演习,应在该船离港后24小时内举行该两项演习;· 当船员一次调动25%以上时,则在调动的一个星期内应进行保安演习4.2 船舶应按相应的须知文件所规定周期和要求,进行相应的训练和演习4.3 应变部署表由三副编制,大副审核,经船长批准后执行船员更换时,应立即修改部署表4.4 应变部署表以及防火控制图应张贴主要走廊上,应变部署表还应在驾驶台、机舱集控室、餐4.5 所有船员都应熟悉各自的应变职责, 并熟记各种应变警报信号演习时现场指挥应随时抽查各人职责4.6 应急演习时,全体船员(除值班外)都应参加训练及演习的种类和时间、地点应经常变换,以提高船员的应变能力演习的集合地点宜选择安全、宽敞、视线较好的场所(如:消防演习的集合地点选择船甲板舯、船艉等)。

4.7 训练或演习结束后,由船长和/或现场指挥进行总结和讲评4.8 除上述4.1和4.2款外的其他紧急情况的演习和/或训练,船长应在《船舶年度演习计划》中做出实施安排,并保证应急演习项目全年覆盖所有标明的紧急情况4.9 船长应在每年12月份制定下年度的《船舶年度演习计划》并报备海务主管计划应满足前述各项要求4.10 演习的记录·船舶应急演习及训练结束后,大副及大管轮应将时间、地点及演习训练情况分别简要记入相应航海日志及轮机日志上,并用红笔下划横线;·GMDSS电台工作日志上的相关演习及训练记录由二副负责,并用红笔下划横线;·消防、弃船(救生)、溢油演习记录在《船舶应急演习记录簿》上,船长评估并签署,其他应急演习记录在《船舶应急演练记录》演习记录在船保存3年备查;·航海日志前页应登记船舶应急演习日期、时间、演习类别和内容简介;·溢油演习还需在SOPEP相应附录中记载;4.12 方便旗船,还应按有关船旗国的规定进行演习,并需记载在船旗国规定的记录中 5 船岸联合演习5.1 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应每年至少与所管理的每一船种进行一次船岸联合演习,每5年内将公司所标明的紧急情况内容全部覆盖,演习要有实船和具体演习过程,尽可能真实;5.2 公司船岸联合演习计划由公司海务部制订,报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审批后实施。

演习参与者应包括公司应急指挥中心、计划演习船舶5.3 船岸联合演习计划内容应包括:·紧急情况的模拟报告;·公司应急反应的启动的流程;·船岸通讯的保持;·公司岸基的指导,船舶应急措施的制定和模拟实施;·模拟与政府主管机关、救助机构、保险公司、P&I、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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