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租房补贴申请条件 一、深圳市宝安区租房补贴申请条件 1、申请人已获得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发放资格; 2、申请人自调入深圳市时起至申请该项资助时止,一直在宝安区工作; 3、申请人所服务的企业工商注册地及税务登记地均在宝安区(不含龙华、光明新区); 4、申请人具有深圳户籍; 5、需在新引进人才市租房和生活补贴全部发放结束后6个月内提出申请,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二、申请材料 1、《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追加资助申请表》; 2、与宝安区企业签订的3年以上(含3年)劳动合同; 3、深圳社保缴纳证明; 4、深圳市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的调令(介绍信或招调员工通知书); 5、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发放证明材料(可到银行申请); 6、本人身份证 三、补贴标准 1、宝安区配套政策对新引进入户且在我区工作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和归国留学人员,获得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的,给予一次性等额追加资助,分别是博士3万元、硕士25万元、本科1 2、新引进入户我区的世界知名大学(上海交通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院前一年度《世界大学学术排名》综合排名达到前500名)应届毕业生,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3年)劳动(聘用)合同且在我区实际工作满1年后,可获得一次性奖励补贴,分别是博士5万元、硕士2万元、本科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