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详情

2021年农村地区煤改气项目实施

午***
实名认证
店铺
DOCX
17.86KB
约6页
文档ID:207078887
2021年农村地区煤改气项目实施_第1页
1/6

2021年农村地区煤改气项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冬季清洁取暖的支配部署,促进我县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保障宽敞群众清洁温暖过冬,依据县人民政府《2021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及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  以总书记关于推动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重要指示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采暖需求和改善大气环境为目标,依据“以气定改、先立后破”的原则,在确保气源落实的前提下,合理支配新增“煤改气”规模,要切实做到“先规划、先合同、后改造”,加快配套燃气管网建设,做好“煤改气”方案任务和燃气管网建设的衔接,确保燃气充足留有余量,稳妥推动农村地区“煤改气”工程,力争全面完成2021年县农村地区“煤改气”任务二、目标任务  县利民天然气有限公司与中燃能源进展有限公司依据特许经营区域划分,依据县清洁取暖办确定的2021年“煤改气”实施范围(附件2),乐观组织实施“煤改气”工程,2021年10月底前完成2300户“煤改气”改造任务并达到市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  1、“煤改气”改造用户壁挂炉安装到位、室内采暖设施配套到位并达到通气条件;  2、享受“煤改气”的改造用户,不允许重复享受清洁取暖(“煤改电”、“吊炕”)补贴。

三、补贴政策  1、政府补贴标准  依据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2021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发〔2021〕8号)文件,市级财政一次性改造补贴2800元/户,县级财政一次性改造补贴1000元/户,在竣工验收后3年内逐年拨付  2、入户材料费  依据县政府与两家燃气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2021年“煤改气”入户材料费由燃气公司先行为用户垫付,待政府补贴款到位后拨付给燃气公司  入户材料费包含:天然气表箱及表件、燃气管道进户、灶前燃气自闭阀门、连接灶具的不锈钢波纹软管、带有熄火爱护装置的燃气灶具、壁挂炉安装、1.5米水暖管及1组1.5米暖气片并负责安装调试到位  3、取暖终端设备采购及安装费  2018年县政府以公开招标形式确定10个品牌壁挂炉【20Kw、24Kw、28Kw采暖热水炉(含一台台式双眼灶)价格分别为2800元、3160元、3550元;该价格中包括安装费、烟管、烟管弯头、气管、水暖管件及水管暖等随机辅件及安装调试费】,用户只需承担壁挂炉采购费用,燃气公司负责安装到位;销售、安装、调试、维修、售后等费用由壁挂炉厂家与燃气公司自行协商  用户购买中标品牌范围之外的壁挂炉,需向燃气公司申报备案,备案手续及壁挂炉安装完毕并通气,方可享受“煤改气”优惠政策。

  若用户只安装燃气灶、担心装壁挂炉的,不享受县“煤改气”优惠政策,燃气公司可按规定向用户收取入户安装材料费  4、燃气平安装置采购及安装费  依据省人民政府2021年2月9日下发的《省城乡燃气使用平安管理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84号)第九条之规定,“管道燃气居民用户应当安装灶前燃气自闭阀门、灶具连接用不锈钢波纹软管和带有自动熄火装置的燃气灶具”  若用户情愿选择平安级别更高的燃气泄漏报警器(含自闭阀功能),由燃气公司统一安装,安装费用300元/个,由用户直接向燃气公司缴纳,含报警器、铝塑管及管件阀门,燃气公司不允许再额外收取用户任何费用  5、因居民住户自身原因未完成“煤改气”改造或验收不合格的,入户工程材料费、燃气壁挂炉、室内采暖设施等费用由村居民住户自己承担四、补贴程序  1、各乡镇摸底统计各乡镇、各村“煤改气”名单,7月底前上报燃气主管部门及燃气公司,要求数据清楚、准确,防止弄虚作假套取资金,杜绝重复享受奖补政策  2、燃气公司依据乡镇提供的改造名单,依据挨次乐观组织实施“煤改气”改造,9月30日对改造区域范围内完成“煤改气”改造并通气的用户进行统计汇总,经村委会盖章确认无重复享受其他“清洁取暖”补贴,加盖公章报县住建局燃气主管部门;  3、燃气主管部门依据上报挨次及时对上报的名单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煤改气”用户县政府依据相关补贴标准对各燃气公司予以补贴。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宣扬发动阶段(2021年7月1日至7月30日)召开“煤改气”工作动员会议,支配部署2021年县“煤改气”工作编制印发宣扬资料,同时实行多种形式集中宣扬报道,迅速掀起“煤改气”工作高潮  (二)组织施工,集中改造阶段(2021年8月1日至9月30日)相关乡镇政府负责做好农村地区“煤改气”确村确户工作,确定“煤改气”改造名单及改造挨次,村委会负责“煤改气”用户的准确性,防止弄虚作假套取资金,杜绝重复享受奖补政策;两家燃气企业依据乡镇政府提供的改造名单,依据改造挨次,乐观承担改造责任,不得跨区域施工,确保改造工作顺利推动  (三)统一验收,确户核准阶段(2021年10月1日至11月15日)燃气主管部门及时对各燃气公司上报的“煤改气”改造用户进行验收,完成确户工作六、相关单位职责分工  1、县能源局:负责各成员单位的综合协调,统筹全县农村地区“煤改气”工作,组织协调县政府下达的2021年农村地区“煤改气”目标任务,并聘请第三方对农村地区“煤改气”清洁取暖工程的评估验收;  2、县发改局:负责协调“煤改气”气源保障工作,完善用气价格政策  3、县住建局:负责全县农村地区“煤改气”工程建设、质量监督、验收,并制定全县农村地区“煤改气”实施方案,指导督促有关部门推动农村地区“煤改气”及用气平安工作。

  4、市生态环境局分局:负责统一拆除、统一处置燃煤区域内所有燃煤炉具  5、县财政局:负责县级资金的筹措,统筹分散在各职能部门的各类可用于支持“煤改气”工作的政府性资金,乐观争取省、市级资金,依据资金分配方案支配资金,及时拨付到位,监督资金使用  6、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协作有关部门做好“煤改气”工程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工作  7、县自然资源局:负责乐观推动“煤改气”项目燃气设施等建设用地审批,做好项目征地、拆迁工作  8、各乡镇政府:组织农村地区“煤改气”调查摸底工作,确定“煤改气”改造名单及改造挨次,做好与燃气公司对接工作,维护施工秩序,及时处理各村在施工过程中各类冲突问题,保证施工单位的正常施工负责确认“煤改气”验收合格用户无重复享受其他“清洁取暖”补贴;负责处理居民家中存放散煤,并与居民签订不再使用燃煤协议书县政府下达的各乡镇农村地区“煤改气”目标任务纳入2021年各乡镇年度工作考核内容  9、县利民天然气有限公司、中燃能源进展有限公司作为“煤改气”工程实施主体,承担“煤改气”工程主体责任,做好建设运营,提供优质服务,完善土地、规划、安监、质监、施工许可等各项施工手续各燃气企业应加强经营模式创新,为用户提供多元化综合能源服务,不断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用户满意度,推动成熟、完善、可持续的供气市场的建立。

各燃气企业要及时将政府明确的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并依据政府规划统一要求,编制企业“煤改气”工作方案,严格依据《省农村“煤改气”工程技术导则》相关规定,依据时间节点完成从门站(气站)到村内调压箱、调压箱到用户燃气表(含燃气表)管道的施工及入户安装工程,并保证挖掘道路的恢复质量负责办理占掘路、树木移植、穿越河道、铁路等相关手续及户内、外燃气管道工程的整体工程质量和今后的平安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利用自身优势,乐观运作协调,增扩气源,建立质量保证体系,确保经营区域内居民用气需求及用气质量做好农村用气平安培训和宣扬推广工作,强化村民燃气使用知识,确保燃气使用平安七、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组织,明确职责分工成立“煤改气”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组织协调“煤改气”工作,及时协调“煤改气”工作推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强化部门协同,提早谋划部署,有目标、有方案、有组织的做好年度任务,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改造任务完成、工作取得实效  2、加大宣扬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报纸等多种载体,燃气企业要制定发放燃气用户平安手册,加大对“煤改气”工作宣扬力度,引导市民乐观使用清洁能源,不断增强城乡居民的环保意识 - 7 -。

下载提示
相似文档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