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中制定义,开中制就是明政府利用国家所控制的食盐等专卖权,招募商人运粮实边,以解决北方边镇粮饷供给问题特别是将一直官营的盐有条件地给予私营,而其条件就是盐引需在北方边镇交纳粮食后方能换取开中制为晋商的兴起提供了一个有利的契机.,1,开中制由来,开中制的由来明代的开中制源于宋、元时的“入中”,是出于军事目的而实行的一种招商代销制度具体地说,“商输刍粟塞下而官给之盐”的中盐之法,起于宋代雍熙年间(公元年),宋代的“入中”是基于宋王朝与西夏政权间的战争而设2,开中制产生历史背景,明朝洪武时期为了防卫瓦剌和鞑靼对中原的袭扰,设立九边进行防御由于九边距离帝国的统治中心(首都在今南京)遥远,后勤补给困难重重,为了减少这种负担,洪武帝(洪武三年)与山西商人达成了一个协议,山西商人向大同、居庸关等几大边关要塞输送粮食,山西商人获得了合法贩卖“官盐”的资格3,诞生标志,由朱元璋的亲信杨宪提出,在国防重镇大同实行“开中制”开中制由此诞生 本名杨毕,字希武,太原阳曲(今山西太原)人明朝初年大臣,属浙东集团(刘基)元末至正十六年(1356年),朱元璋攻克建康(今南京市),他投奔居幕府,掌文书常出使张士诚、方国珍,因办事干练,为朱元璋亲信。
洪武元年(1368年)任中书参知政事,二年迁左丞他任中书省执政时,专决省事,罢去旧吏,更用亲信,杀侍御史刘炳、弹劾左丞汪广洋后李善长劾其放肆为奸事,被朱元璋所杀4,开中制的信用特征,自洪武四年定中盐例起,至成化末年向实行纳银中盐转变,期间主要以实物为输纳品,交易的过程则可简化为实物盐引盐商人在出让实物的同时, 直接获取的不是对等的实物交换品盐,而是盐引,商人从提供实物到获得食盐,要经历很长的时间间隔,这使得物盐交易的过程延长,在交易延长期间商人作为授信者,向政府提供了商业信用. 盐引的基本性质是支盐凭证,是政府堪制的作为换取商人实物证明的和商人到政府规定盐场支盐凭证的一种复式文券 是一种信用担保5,开中制之前与之后盐业发展对比,一:原有盐商经营过程是:由盐场至销售地,即盐场销售地,为一个周期,周而复始,不断循环; 开中制下的盐商经营过程是:需先至边关,然后返回盐场,再赶往销售地,即边关盐场销售地,为一个周期,周而复始,不断循环 二:开中制下的资金的流转;边关盐商资金使用部门 开中制前的资金的流转;盐商盐政机构朝廷资金使用部门6,三:开中制之前:在原来与盐商的交易中,是由盐政机构独自代表政府完成所有交易,是官商交易中的唯一政府代表 开中制:与盐商的交易中,盐政机构则只需承担交货的职责,而货款的收取实际改由边关有关部门承担。
在政府这一方,收款、交货被一分为二,分别由不同的机构承担,官商交易也因此由原来的一次完成,改变为分两次在不同地点分别完成7,开中法引发的直接后果,开中法引发的第一个后果,便是盐商守支问题 在洪武年间就出现了盐商当年支不到官盐的现象,也就是说,盐商当年购买的官盐,是数年之后,甚至十数年之后才会生产出的官盐,明廷利用开中法的实施,实际提前占用了盐商大量资金明前期的守支问题是非常严重的,这就不能不让人怀疑,明廷在有意占用盐商资金 开中法引发的第二个后果,是盐政机构的地位降低 开中法的实施,官商交易方式发生了变化,官盐与货币的交换,变为官盐与粮草的交换,回到了以物易物的形式于是,随着官盐变现的不再需要,盐政机构也就只需负责官盐生产,不必经手财富的转化,成为一个单纯的生产管理机构伴随着财政职责的剥离,其重要性下降8,开中制对晋商的影响,开中制的产生给了晋商发展一个契机,这对以后晋商的辉煌有深远影响首先,山西人打破了传统文化的“重义轻利”的观念,树立了“以义制利”的思想先富起来的一代晋商的示范效应吸引有才华的山西人不是通过科举考试进入官场,而是投身商场这种观念的变化确立了山西人重视商业活动、以商为荣的传统。
其次,一批成功的商人出现成为晋商以后发展的核心和骨干商人经商经验的积累,队伍扩大,以及经营范围扩大,使山西商人足以成为一个以地域为纽带的商帮最后,商业资本的积累成为以后发展的基础在观念、人才和资金三方面的准备成为晋商腾飞的平台9,,,谢谢观看,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