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英村民主理财小组制度第一篇:朝英村民主理财小组制度 朝英村民主理财小组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加强村民主理财制度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村民民主理财由村民民主理财小组代表村民进行,村民民主理财小组是村集体财务活动日常民主理财组织,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负责,依法对本村集体财务活动开展民主理财、民主监督工作 第二条 村民民主理财小组职责: (一)负责对本村集体财务活动进行民主理财、民主监督 (二)审查村集体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流程 (三)审查、补充、完善村委会提出的财务公开具体方案 (四)审查财务公开各项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时间、程序是否及时、规范,并及时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民主理财、监督情况 (五)经常与村民代表和群众保持联系,及时征求和反映群众对村财务管理和公开活动中的意见投诉,组织调查、核实,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对村民就村集体财务工作进行解释 (六)协助上级管理部门对本村集体财务活动进行的审计 第三条 村民民主理财小组由3人组成,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从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及村民代表中推选产生,届期与村民委 员会相同,可连选连任。
组长从小组成员中推荐产生 村民理财小组产生后,向全体村民张傍公布,并报街道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对于不履行职责的村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有权罢免其资格,并从其他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中补选 第四条 村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具备以下条件: (一)办事公道,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关心村集体利益 (二)能联系群众,反映村民的意见和建议 (三)认真履行民主理财义务,责任心强,具备一定的财会知识和协调议事能力 第五条 村民民主理财小组行使下列职权: (一)参与制定本村集体的财务计划、集体资产监管办法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二)监督财务制度的实施情况 (三)检查、审核财务账目及相关的经济活动事项 (四)否决不合理的开支,对财务公开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建议 (五)要求相关当事人就村民对本村集体的财务账目提出的质疑作出解释 (六)向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反映财务管理中的问题 第六条 村民民主理财小组理财方法和检查内容: (一)检查村集体财务计划执行情况,看是否有增收节支的办 法 (二)检查村集体财务收支账目,看收支是否真实合理。
(三)检查村集体的各项财产情况,看账、物是否相符 (四)检查村集体的各种债权债务情况,看负债有无必要,是否有不良债权和债务存在 (五)检查村集体的收益分配情况,看分配是否合理 (六)检查村干部报酬的支付情况,看是否存在超过的审核数规定 (七)检查农户承担的水费、电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情况,看承担、分配是否合理 (八)检查账簿记载和原始凭证,看手续是否齐全,内容是否真实 (九)检查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的集资款收支情况 村民民主理财小组对集体财务活动的检查、理财,一般一个季度进行一次,最长不能超过三个月,专项财务活动应及时单独进行 第七条 村民民主理财小组议事程序: (一)听取村民委员会召开村务公开民主理财议事日关于本村财务活动情况的汇报 (二)村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询问、提出意见,有关人员进行解答 (三)村民委员会主任对村民民主理财小组提出的意见进行表态、整改,并通报整改情况 (四)村民民主理财小组定期召开理财会议,对村集体经济财务各项活动进行专项审议 (五)村民民主理财小组组长对村财务公开的内容签字(盖章),报经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审批同意后,按照财务公开程序进行公开。
(六)村民民主理财小组否决有关开支与村民委员会意见不一致时,提交村民代表会议决定 第八条 本制度自村民代表会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朝英村委会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 第二篇:民主村民主理财制度 民主村民主理财制度 第一条 村集体经济组织必须坚持开展民主理财,以保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集体财务的参与权、知情权、决策权和监督权 第二条村级民主理财由村民主理财小组代表村民进行,民主理财小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代表)会议推选3至7人组成村级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应定期接受业务培训 第三条 村级民主理财小组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负责,并对本村集体财务活动进行民主监督,参与制定本村集体的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检查、审核财务账目及相关的经济活动,有权否决不合理开支当事人对否决有异议的,可提交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民对本村集体的财务账目有疑问的,有权委托民主理财小组查阅、审核财务账目,有权要求有关当事人对财务问题作出解释 第四条 民主理财小组要按月进行民主理财活动,对财务收支票据进行逐笔逐项审核,对审核通过的原始凭证加盖民主理财监督章,并由组长签字(盖章),未经审核的支出票据不得入账。
第五条 村集体经济组织重大的财务活动和财务事项,如工程项目建设、重大项目投资、集体企业改制、干部报酬、“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以及大中型固定资产出租、变卖和报废处理等,必须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代表)会议表决通过 第三篇:村民主理财制度 村民主理财制度 一、村民主理财组织的产生和任期在“两委”班子换届选举结束的同时,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3-5名原则性强、村民信任的群众代表组成村民主理财小组,任期与村“两委”班子同步,理财小组组长由理财小组成员推荐产生,小组成员可连选连任现任村组干部及其配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 二、村民主理财小组的职能主要是代表群众参与村级理财和集体决策,行使监督、管理职能,接受财经所的业务指导和定期培训 三、大额支出集体决策制度在经费支出上要严格执行事前报告,分级审批的制度审批权限为:500元以下的开支由村民主理财小组、村委会负责人审批;500-1000元的开支由村民主理财小组、村委会集体审批;1000元以上的开支项目须经由村两委班子集体研究,村民理财小组审核盖章后,报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审核、备案后,方可列支。
四、定期理财制度报帐月28日前由村“两委”班子召集理财小组全体成员进行理财,对村财务收支进行会审民主理财小组依照财务管理规章制度重点审理以下内容: 1、收入来源是否真实合法,有无瞒报收入; 2、支出是否符合规定; 3、支出单据是否合法有效,要素是否齐全; 4、收支是否使用规定的票据; 1 5、在每次报帐后要督促做好财务公开,对公开的情况进行监督,并向群众答复解释,收集群众意见经理财小组集体审核通过的单据加盖“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章”,同时民主理财小组要对本月收支情况分单据进行登记并做好理财记录 五、民主理财小组监督管理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在参与集体决策,审查收支单据时必须坚持原则,要严格按照财务制度的规定,本着对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好参与理财的神圣职责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的误工补助和标准可由村民代表会议议定并形成制度对理财过程中不坚持原则,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小组成员要及时提请村民代表大会予以罢免 第四篇:村民主理财小组工作职责 村民主理财小组工作职责 村民主理财小组在村监督委员会的领导下,行使监督权、审核权、督促纠正反映问题等权力其主要职责是: 1.参与制定本村集体的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2.监督本村各项财务制度的实施; 3.检查本村现金、银行存款、交镇代管款、物资、产品、固定资产及债务情况; 4.检查村级负债情况; 5.检查会计账目及其他会计资料; 6.对本村上月的全部收支单据、财务报表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予符合规定的签章确认,并以财务公开的形式公布; 7.审核本村年终的收益分配方案;• 8.发现违规违纪现象后及时向村民代表议事会或上级有关部门报告,请求 9 .配合上级农经、财政、审计等部门进行财务管理监督工作; 10.受理村民意见,向村两委报告,向群众宣传有关财经政策。
参与群众信访问题的调查、反映、解释 理财小组按规定定期召开理财会议,检查帐目和集体资产管理情况,参与经营决策,征求村民意见和要求村所有开支票据必须签(盖)经办人、证明人村民主理财小组公章,方能审核报帐 村民主理财小组在村监督委员会的领导下,行使监督权、审核权、督促纠正权、向上级反映问题等权力按规定定期召开理财会议,检查帐目和集体资产管理情况,参与集体的重大经营决策,征求村民意见和要求村所有开支票据必须签(盖)经办人、证明人、审核人、村民主理财小组公章,方能审核报帐 一、民主理财小组的产生 民主理财小组由3-7人组成,其中居民代表数量要占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由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报镇纪委和农经站审核,并进行政策和业务知识培训合格后由居民委员会聘用民主理财小组成员任期三年,工作表现好的可以连续担任;工作不合格的由居提出意见报镇纪委审核同意,并经原选举人通过后方可变更 二、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条件 1.熟悉有关农居政策和一般的农居财务知识 2.为人正派,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威信高,身体健康,工作积极 3.忠于职守,能认真履行职权和义务,确保居级财务管理程序化、规范化。
4.村干部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民主理财小组成员 三、民主理财小组职责 1.监督本居财务制度的实施 2.检查本村现金、银行存款、物资、产品、固定资产的库存情况 3.检查会计账目及其他会计资料 4.每月初集中对本村上月的全部收支单据、财务报表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予以退回,对符合规定的签章确认入账,并以村务公开的形式公布 5.审核本村年终的收益分配方案 6.发现违规违纪现象后及时向村民代表议事会或上级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查处 7.配合上级农经、财政、审计等部门进行管理监督工作 8.受理居民意见,向居两委报告,向群众宣传有关财经政策参与群众对财务管理信访问题的调查、反映、解释 9.村级财务审核专用章由村民主理财小组组长掌管,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个人保管 四、要严格财经纪律,坚决执行“七不准” 不准非财务人员插手管钱,不准挪用公款,不准公款私存,不准多头开户,不准瞒收截留,不准坐收坐支,不准私设“小金库” 第五篇:民主理财小组监督制度 民主理财小组监督制度 一、为了实行民主监督制度,我村建立村民民主理财小组,对财务活动进行公开监督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在村民代表议事会成员中推选5人组成。
二、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必须是村民代表议事会中德高望重,认真负责、公道正派、熟悉财务、懂得法律、法规、制度、条例、规定的村民 三、民主理财小组对财务的监督,应以会计资料为依据,以财务制度、财务法规为准则,对村财务活动的资料真实、正确、合理、合法性进行检查 四、审查监督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财务计划: 1、财务收支计划; 2、固定资产构建计划; 3、农业基本建设计划; 4、兴办企业及资源开发投资计划; 5、收益分配计划 (二)各项收入: 1、财政补助收入; 2、发包及上交收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