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日本民主政治的发展,,1、了解日本自由民权运动 2、知道大日本帝国宪法的主要内容,理解其进步意义 3、比较日本君主立宪制与英国君主立宪制的异同教学要求,了解历史,日本民主政治的发展,1、天皇脚下的自由民权运动,2、“御赐”宪法,,推动,简述自由民权运动的背景、过程与结果、影响,一、天皇脚下的自由民权运动,理解历史,2内容: 开设民选议会;实行 ;减轻地税;废除不平等条约 3过程: 1)序幕:1874设立民选议院建议书 (2)纵深发展:立志社、爱国公党等团体成立并提出自由民权的政治要求,与农民运动结合 (3) 发展成为全国规模的政治运动: 19世纪80年代初 (4)失败:19世纪80年代中期 4、评价: 1)本质:明治维新的继续和发展性质:资阶民主政治运动 2)目的:促进资产阶级改革,适应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要求 3)推动明治政府走上立宪道路,颁布大日本帝国宪法,君主立宪,5.特点:,1.受西方民主思潮的影响 2.以社会中下层为主体 3.以政治斗争为主 4.和平斗争武装斗争相结合 5.缺统一的领导核心二、“御赐”宪法,2、颁布,1、原因,(1)自由民权运动的推动,(2)向德国的学习,1889年由天皇颁布大日本帝国宪法,3、内容,,大日本帝国宪法的颁布,第三条 天皇神圣不可侵犯。
第四条 天皇为国家元首,总揽统治权,依本宪法规定实行之 第五条 天皇依帝国议会之协赞,行使立法权 第六条 天皇批准法律,命其公布及执行 第七条 天皇召集帝国议会,其开会、闭会、停会及众议院之解散 ,皆以天皇之命行之 第九条 天皇为执行法律或保持公共安宁秩序及增进臣民之幸福,得发布或使令政府发布必要之命令,但不得以命令改变法律 第十条 天皇规定行政部门之官制及文武官员之傣给,任免文武官员 第十一条 天皇统率陆海军 第十三条 天皇宣战媾和及缔结各项条约 大日本帝国宪法,实行君主立宪制天皇拥有批准法律、任命文武官员 、召集和解散议会、宣战、媾和、统帅海陆军等权力第三十三条 帝国议会以贵族院、众议院两院组成之 第三十四条 贵族院依贵族院令之规定,由皇族、华族及被敕任之议员组织之 第三十五条 众议院依选举法之规定,由公选之议员组织之 第三十六条 任何人不得同时为两议院之议员 第三十七条 凡法律须经帝国议会之协赞 大日本帝国宪法,众议院由选举产生,人民有基本的选举权 议会拥有立法权,但通过的法案必须经过天皇的批准第五十五条 国务大臣辅拥天皇而负其责任 ( 第二款 ) 凡法律、敕令及有关国务之敕诏,须有国务大臣之副署。
第五十六条 枢密顾问依枢密院官制规定,应天皇之咨询审议重要国务 大日本帝国宪法,内阁对天皇负责枢密院拥有最高决策权,问题:说明大日本帝国宪法规定的内阁对谁负责?枢密院有何种权利?它们与议会形成什么关系?说明什么?,形式上三权分立;天皇权力大,缺乏比较健全的民主宪政精神 第十九条 日本臣民依法律命令规定之资格 , 均得就任文武官员及其他职务 第二十八条 日本臣民在不妨碍安宁秩序,不违背臣民义务下,有信教之自由 第二十九条 日本臣民在法律规定范围内,有言论、著作、印行、集会及结社之自由 第三十条 日本臣民遵守相当之礼貌并遵照所定规程,得实行请愿 大日本帝国宪法,人民具有参政权等一定的权利与自由 具有封建色彩,3、内容 (1)宣布日本实行 , (2)天皇神圣不可侵犯,拥有批准法律、 、召集和解散 、宣战、媾和、统帅海陆军等权力 (3)众议院由 产生 (4)议会拥有 ,但通过的法案必须 经过 的批准 (5)内阁对 负责 (6)“枢密院”拥有最高 (7)人民有 等一些基本的权利与自由,3、内容 (1)宣布日本实行 君主立宪政体 , (2)天皇神圣不可侵犯,拥有批准法律、任命官员 、召集和解散 议会 、宣战、媾和、统帅海陆军等权力。
(3)众议院由 选举 产生 (4)议会拥有立法权,但通过的法案必须经过 天皇 的批准 (5)内阁对 天皇负责 (6)“枢密院”拥有最高 决策权 (7)人民有参政权等一些基本的权利与自由,A进步意义: 1)性质:日本历史上第一部资产阶级宪法. 2)统治者:标志地主资产阶级联合专政的统治秩序基本确立 3)人民:在法律上,承认人民享有参政权等一些基本权利; 4)民主化:确立君主立宪政体,使日本在上层建筑领域已经迈进资产阶级代议制的门槛,基本完成了从封建主义向资本主义的过渡 5)国际:亚洲第一部宪法,4、评 价,B局限性: 1、由天皇颁布钦定,缺乏比较健全的民主宪政精神; 2、国家主权不属于人民,掌握在天皇手中; 3、具有浓厚的封建色彩; 4、具有军国主义色彩,为法西斯专政建立提供历史基础4、评 价,英国与日本君主立宪制比较表,,探究历史,君主立宪制,天皇、拥有实权,国王、虚君,首相对天皇负责,首相对议会负责,议会服从君主,君主服从议会,地主,贵族,两院制、立法机构,资产阶级,英国与日本君主立宪制比较表,,通过比较,谈谈你对政治制度的认识合作探究知识升华】 材料: 德意志帝国宪法确立了君主立宪政体,规定“联邦主席由普鲁士国王担任,称为德意志皇帝”,是国家的元首,拥有任命官吏、创制法律、统帅军队、决定帝国对外政策以及主宰议会等大权。
宰相只对皇帝负责,在内阁中拥有绝对权力议会有联邦议会和帝国议会两部分组成联邦议会是帝国的最高机构,实际上是拥有权力的上议院,其代表由各邦君主任命帝国议会由普选产生,但作用很小 选自选修一民主政治的扩展 结合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对比大日本帝国宪法与德意志帝国宪法的共同点与德意志帝国宪法的共性,1、名义上,政体都是君主立宪制, 2、赋予帝国皇帝或天皇很大的权力:拥有任命官吏、创制法律、统帅军队、决定帝国对外政策以及主宰议会等大权 3、内阁形式上对议会负责,实际上只对皇帝负责 4、议会权限很小:由国家元首、天皇或皇帝控制,1日本自由民权运动的性质是 A、无产阶级的革命运动 B、反对资产阶级的政治运动 C、自上而下的政治改革运动 D、资产阶级的民主政治运动,D,运用历史,2、大日本帝国宪法的颁布标志着 A.日本进入资本主义社会 B.日本上层建筑迈入代议制门槛 C .日本建立了完全意义上的君主立宪制 D.资产阶级与新贵族的联合统治建立,B,3、日本通过大日本帝国宪法确立了君主立宪制,它与英国君主立宪制比较,你得出的比较正确的结论是 A.日本比英国经济发展更优越 B.日本比英国民主化程度更高 C.民主制度随国情不同有差异 D.不同性质的国家有不同的政体,C,三、日本民主政治的发展,1、天皇脚下的自由民权运动,2、“御赐”宪法,小结历史,背景 过程与结果 影响,原因 颁布 内容 评价,,,考问历史,我的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