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财务资金管理办法酒店的资金收支必须按本制度的规定办法管理违反本制度所规定将按财务法规和员工手册的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并追究应负的经济责任1、 酒店的资金包括银行存款和现金,除按规定留存的备用金,存放在酒店规定的贮存处外,均存入酒店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内2、 酒店的所有营业现金收入均按酒店的《营业款缴纳管理制度》办理,违反者给予处分,并追究应负的经济责任出纳备用金:仅作为本制度规定的其他备用金的报销回填,和支付零星现金支付收银员找零备用金:各收银处的找零备用金,只作为收款业务中找零给客人的专用备用金,并应按规定在每班交接班时,由交接双方核点交接,不得截留滞交邮资备用金:前堂部接待处的邮资专用备用金,允许以邮票和现金的形式同时保管,但只用作提供给客人的代邮服务专用,不得挪作其他用途现金和邮票的总和应与备用金规定的固定额度相符采购部备用金:采购部的备用金,规定只作为解决酒店零星采购,业务急用所需专用备用金:经总经理和财务经理的同意,在特殊情况下个别部门可获拨留不超过人民币壹仟元的临时专用备用金在事情办理完毕后或被通知回缴时必须即时交回3、 所有备用金包括出纳的备用金均采用随用随报的回填办法控制。
除出纳的备用金按实际支付后,并经批准开出支票由银行账户存款回填补充外,其他备用金以报销方式回填,报销均应在指定办公时间内,在出纳的办公室办理回填手续办理回填手续应在5个工作日以内,所有备用金均采用报销回填的定额控制方法,使备用金固定在规定的额度,不得随意增减,所有备用金额度的变更,均须获总经理和财务经理批准4、 酒店所有费用的报销,均须经部门经理同意,加签后送财务部办理审批手续,经获批准后在出纳处领取或退缴现金5、 现金借款公司严格控制现金借款确因业务需要而必须借款时,借款人应填写《借款申请单》(一式三联,见附表一),公司人员借款由总经理审批借款人申请临时借款时,应填明估计还款日期除特殊情况外,一般借款不得超过25个工作日出纳员应及时向财务经理报告借款逾期未还情况,并向借款人发送暂借款催款单接到催款单后既不说明原因又不归还借款者,财务部有权扣发其工资,直至结清借款为止结清借款前不再给予第二次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