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容器安全管理控制程序目的为了加强对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安全生产,特制订本程序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公司的各类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职责(1) 公司设备管理岗负责联系有关单位对本公司所有的压力容器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查2) 行政部负责联系有关单位对本公司的压力容器操作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取证3) 压力容器操作人员负责对本岗位操作使用的各类压力容器进行日常检查与维护,有异常向主管领导汇报定义4. 1 按工作压力划分,压力容器分为以下四种P为工作压力低压容器L 1Kgf/cm2≤P≤16Kgf/cm2 中压容器M 16Kgf/cm2≤P≤100Kgf/cm2 高压容器H 100Kgf/cm2≤P≤1000Kgf/cm2 超高压容器U 1000Kgf/cm2≤P 4.2按有利于安全技术监督和管理分为三类:(1)低压容器为第一类压力容器(2)下列情况为第二类压力容器中压容器易燃介质或毒性程度为中度危害介质的低压反应容器和储存容器毒性程度为极度或高度危害介质的低压容器3) 下列情况之一为第三类压力容器:毒性程度为极度高度危害介质的中压容器和P×V大于等于0.2Mpam3的低压容器。
易燃或毒性程度为中度危害介质且P×V大于等于0.5Mpam3的低压容器和P×V大于等于10Mpam3的中压容器;工作程序5.1 锅炉压力容器购置5.1.1压力容器采购前应由设备使用部门会同设备管理员提出购买申请书,报公司领导审批选购时应根据工艺要求,综合考虑使用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最高压力、最高或最低温度及使用介质等因素,决不允许超压使用,也不允许将常温容器当低温容器使用,对腐蚀性介质须考虑容器耐腐蚀性能等问题5.1.2购买前应按国家和政府有关部门已颁布的法规的规定,对锅炉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单位进行资格确认,并提交经国家劳动部门和环保部批准的锅炉压力容器设计总图及有关技术资料对进口设备按照国家有关进口规定,要经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机构和商检部门检验,并要求资料完整5.1.3容器入库前必须进行开箱验收验收工作由设备使用部门、设备管理员等有关人员参加,并按有关标准对容器及附件进行逐一验收填写压力容器入厂验收单5.2 锅炉压力容器的安装5.2.1对安装单位的要求:必须经过省级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处审查批准;对现场组装的大型容器的安装单位应规定领取相应的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具有一定的压力容器安装经验,一般应有几年安装历史,安装质量良好。
具有安装所需的各类技术人员,并能执行规程和标准具有安装所需的各类专业工种,如焊工、探伤工等具有正式的施工工艺程序,焊接工艺评定等具有与安装相适应的安装设备和机具及检测手段具有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5.2.2 安装的依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工业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球型储罐施工及验收规范》《高压、中压化工设备施及验收规范》等5.2.3 安装(组装)质量验收在安装过程中应对质量实行分段验收和总体验收验收由使用单位组织有关部门参加,必要时由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实行监检总体验收前需将安装资料送当地锅监所进行审核竣工后,容器应经授权的部门办理登记、注册,发证后方可投入使用容器安装(组装)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将有关技术资料(包括竣工图、安装质量证明书及有关检验报告等)移交使用单位,及时存入技术档案中5.3 压力容器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检查与定期检验5.3.1 使用单位的检查压力容器所在班组应每天对设备外观进行一次检查,公司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工作检查的重点如下: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如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巡回检查制度等);容器运行记录的填写是否认真、准确(包括故障及故障排除记录);设备的完好状况、负荷情况、操作工持证上岗情况等;容器本体及连接管道,阀门等处密封情况;安全附件是否灵敏、可靠,是否在有效期内;容器的防腐层、保温层及设备名牌是否完好;容器外表面有无裂纹、变形、局部过热等不正常情况;紧固螺栓是否完好,基础有无下沉、倾斜等现象;检验计划的执行情况;10)修理改造计划的执行情况;11)结合节日及中心工作的专项检查,对设备的防雷、防静电等设施的检查。
5.3.2 锅监所的检查锅监所的检查主要是指:每年一次的外观检查;每三年一次的内外部检查;每四~六年一次的全面检查检查的内容见《在用锅炉定期检查规则》《在用压力容器检验规程》的规定5.4压力容器附件的使用与维护要求5.4.1安全阀的维护经常保持安全阀清洁、防锈、防粘、防堵、防冻经常检查其铅封是否完好一旦发现渗漏现象,及时修理更换由安全阀检验站每年进行一次的定期校验,包括清洗、研磨、试验及样验调整校验后铅封5.4.2 压力表的使用压力表的表盘刻度极限值应为容器最高工作压力的1.5-2倍,表盘直径不得小于100毫米压力表刻度盘上应划有红线,指示容器最高工作压力压力表未经检验合格或超过规定校验期、无铅封的压力表不得使用压力表指示失灵、表盘刻度不清或表壳破损、指针不能回零时,应予更换压力表由国家法定的计量检验单位进行每年两次的检验,检验后进行铅封并发合格证5.4.3 温度计使用注意事项温度计的测量范围要与工艺要求相符合接口结构要安全可靠,不得泄漏每年一次定期检验5.4.4 紧急切断阀的要求每个紧急切断阀在出厂前必须经行试验和性能检验合格,并具有合格证及试验或检验报告;易熔塞的易熔合金熔融温度为70±0.5℃;油压式或气压式紧急切断阀应保证在工作压力下全开,并持续放置48小时不至引起自然闭止。
紧急切断阀自关闭起,应在10秒内闭止紧急切断阀不得兼作阀门使用紧急切断阀在出厂前必须经耐压试验及气密性试验合格,具有合格证才能使用5.4.5 液位计使用注意事项防止泄漏,保证液位计正常显示液面保持清晰可见,在停止作业时需作清理或保养液位计的排污管应接至安全地点板式玻璃液面计应以1.5倍工作压力进行耐压试验,合格后方可安装使用5.5 压力容器操作工的培训考核管理制度5.5.1 容器操作工的培训由行政部组织安排凡从事压力容器的操作工包括工艺系统中有压力容器的操作工,均需参加培训通过培训应使容器操作人员熟悉所操作的压力容器的有关要求和规定,掌握有关压力容器的专业技术知识及安全知识,从而提高执行规章制度的自觉性,提高操作水平和维修技能5.5.2 压力容器操作工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并领取劳动部门颁发的压力容器操作证,方可独立上岗操作凡考核不合格者,可重新培训补考,对补考仍不合格的容器操作工应调离该操作岗位5.5.3 锅炉司炉工须劳动部颁发的《锅炉司炉工人安全技术考核管理办法》考试,取得司炉操作证后才能操作锅炉5.6 锅炉压力容器的变更变更分为过户变更、使用变更、安全状况等级变更三类5.6.1 过户变更压力容器在过户前,使用部门应带《压力容器使用证》以及《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表》向锅监所办理注销手续。
接收压力容器的使用单位应按规定到当地锅监所办理新的使用登记手续5.6.2 使用变更当需改变压力容器的使用条件即介质、温度、压力用途等的改变(不含使用地点、位置、容器本身结构的改变)压力容器的使用单位应持改变使用条件的设计资料、批准文件、以及《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表》、检验报告等到原登记的劳动部门办理变更手续5.6.3 安全状况等级变更在用压力容器经内外部检验或修复后,检验单位应重新核定安全状况等级,并在检验报告中注明如安全状况等级有变更,使用部门应持《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表》和检验报告,及时到锅监所办理安全状况等级变更手续5.7 锅炉压力容器的判废与报废5.7.1 经检验核定安全状况为5级的压力容器应作判废处理,由检验单位出具书面报告,同时报锅监所判废的容器可作常压容器或修理或报废5.7.2 压力容器报废后,使用部门应持压力容器的《压力容器使用证》或《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等资料,及时向锅监所办理报废手续6 相关文件B-09 设备管理控制程序第 页 共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