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详情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

差****
实名认证
店铺
DOCX
17.97KB
约5页
文档ID:321201030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_第1页
1/5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 中学校老师连续教育规定是突出优秀的内容,盼望能让找寻政策律例的您有所帮忙 中学校老师连续教育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中学校老师队伍整体素养,适应基础教育改革进展和全面推动素养教育的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师法》,制订本规定  其次条 本规定适用于国家和社会力气举办的中学校在职老师的连续教育工作  第三条 中学校老师连续教育,是指对取得老师资格的中学校在职老师为提高思想政治和业务素养进行的培训  第四条 参与连续教育是中学校老师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中学校老师连续教育工作,应当实行措施,依法保障中学校老师连续教育工作的实施  第六条 中学校老师连续教育应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按需施教、学用结合的原则,实行多种形式,注意质量和实效  第七条 中学校老师连续教育原则上每五年为一个培训周期 其次章 内容与类别   第八条 中学校老师连续教育要以提高老师实施素养教育的本领和水平为重点中小 学老师连续教育的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修养;专业学问及更新与扩展;现代教育理论与实践;教育科学讨论;教育教学技能训练和现代教育技术;现代科技与人文社会科学学问等。

  第九条 中学校老师连续教育分为非学历教育和学历教育  (一)非学历教育包括:  新任老师培训:为新任老师在试用期内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而设置的培训培训时间应不少于120学时  老师岗位培训:为老师适应岗位要求而设置的培训培训时间每五年累计不少于240学时  骨干老师培训:对有培育前途的中青年老师按教育教学骨干的要求和对现有骨干老师按更高标准进行的培训  (二)学历教育:对具备合格学历的老师进行的提高学历层次的培训 第三章 组织管理   第十条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宏观管理全国中学校老师连续教育工作;制订有关方针、政策;制订中学校老师连续教育教学基本文件,组织审定统编教材;建立中学校老师连续教育评估体系;指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学校老师连续教育工作  第十一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地区中学校老师连续教育工作;制订本地区中学校老师连续教育配套政策和规划;全面负责本地区中学校老师连续教育的实施、检查和评估工作市(地、州、盟)、县(区、市、旗)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在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指导下,负责管理本地区中学校老师连续教育工作  第十二条 各级老师进修院校和一般师范院校在主管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详细实施中学校老师连续教育的教育教学工作。

中学校校应有规划地支配老师参与连续教育,并组织开展校内多种形式的培训综合性高等学校、非师范类高等学校和其它教育机构,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参加中学校老师连续教育工作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社会力气可以举办中学校老师连续教育机构,但要符合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保证中学校老师连续教育质量 第四章 条件保障   第十三条 中学校老师连续教育经费以政府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在地方教育事业费中专项列支地方教育费附加应有必定比例用于义务教育阶段的老师培训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要制订中学校老师连续教育人均基本费用标准中学校老师连续教育经费由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不得截留或挪用社会力气举办的中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老师的连续教育经费,由举办者自筹  第十四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保证对中学校老师培训机构的投入  第十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中学校老师培训机构的老师队伍建设  第十六条 经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批准参与连续教育的中学校老师,学习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学费、差旅费按各地有关规定支付  第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实行措施,大力扶持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的中学校老师连续教育工作。

第五章 考核与奖惩   第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中学校老师连续教育考核和成果登记制度考核成果作为老师职务聘任、晋级的依据之一  第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要对中学校老师连续教育工作成果优异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嘉奖  其次十条 违反本规定,无正值理由拒不参与连续教育的中学校老师,所在学校应督促其改正,并视情节赐予批判教育  其次十一条 对中学校老师连续教育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责令其限期改正对未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而举办中学校老师连续教育活动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责令其补办手续或停止其举办中学校老师连续教育活动 第六章 附则   其次十二条 本规定所称中学校老师,是指幼儿园,特别教育机构,一般中学校,成人初等、中等教育机构,职业中学以及其他教育机构的老师  其次十三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依据本地区的实际状况,制订详细实施对策  其次十四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5 / 5。

下载提示
相似文档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