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地联合稽查工作汇报第1篇:国地税联合稽查实施计划 **市国、地税联合稽查实施计划 为整合国、地税稽查资源,相互协作、协调全都,提高税务稽查工作效率,共同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同时为了避开重复税务检查,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对于进一步加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合作的看法》要求,经市国税局、地税局协商,制订《**市国、地税联合稽查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共享行政资源、提高行政效能、优化稽查服务、共建和谐税收为联合稽查的基本动身点,以提高稽查质效和减轻纳税人负担为最终目的,经过相互学习、协同协作,形成优势互补,促使双方的稽查工作质效、稽查队伍素养、稽查服务水平明显提高 二、组织领导 在国、地税市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联合稽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联合稽查工作统筹规划、协调督导领导小组组长实行轮值制,由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分管稽查工作的局领导分年度轮番担当正副组长,成员由国、地税稽查局正副局长担当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分年度设在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与领导小组组长任期全都),轮番牵头负责联合稽查日常工作的联络、沟通和协调。
三、工作目标 国、地税联合稽查工作分步骤、分阶段制订以下目标: (一)第一阶段:起始阶段 详细目标是: 1、建立国、地税联合稽查组织领导机制; 2、建立国、地税联合稽查联席会议制度; 3、建立国、地税联合稽查信息交换制度; 4、建立国、地税联合办案制度 实施年度:2022年 (二)其次阶段:深化阶段 详细目标是: 1、制订年度联合稽查规划; 2、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交换信息; 3、在不同环节乐观开展联合稽查工作 实施年度:2022年 (三)第三阶段:提高阶段 详细目标是: 1、总结国、地税联合稽查工作阅历; 2、完竣国、地税联合稽查计划; 3、推广国、地税联合稽查工作 实施年度:2022年 四、工作内容和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沟通为确保各协作事项切实有效的运转,国、地税稽查局在双方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此项工作,依据领导 2 小组组长轮值制的原则,相互协作双方分别指定内部有关职能部门作为牵头联络科室,笃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日常工作联络员,详细负责双方职能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换和大事处理。
(二)统筹规划和支配稽查工作在上级稽查部门笃定的年度重点稽查行业、重点稽查项目的基础上,加强国地税稽查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共同协商制订本级联合检查工作规划,协商笃定检查对象范围、检查时间支配、检查实施方式和检查成果交换 (三)完竣制度和规划以总局印发的《对于进一步加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合作的看法》为基础,双方紧密结合实际共同讨论磋商,全面完竣国税、地税稽查局联席会议制度、信息交换制度、联合办案管理制度等 1、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半年开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会议内容为双方相互沟通税收专项检查及各类案件查处状况;协调解决双方协作中的重大问题,共同总结稽查办案阅历和方法;对日常检查中发觉涉税问题进行相互反馈,讨论双方在检查中发觉的税收违法新动向、新特点等 2、建立和完竣信息交换制度定期或者即时交换信息,达到信息资源互通共享的目的对受理涉税检举、大要案查处、处理惩罚打算等涉及对方的信息定期沟通传递或准时通报对方或商请对方介入,以实现信息共享国、地税稽查局相互转办的税务违法案件,被转办方准时支配检查,并在检查结束后将检查状况和处理结果准时向转办方书面反馈双方应不断拓展信息交换的内容和形式,明确信息交换 3 的方式和时限,提高信息交换的质量。
3、建立联合办案工作制度对上级交办、涉税检举案件、以及涉及双方管辖范围的重大涉税违法案件,需联合检查的,由主要缴纳税种方牵头人召集对方协商,商请对方准时介入,开展国地税联合检查对上级部署的行业性专项检查和区域税收专项整治等工作,双方在充塞沟通的基础上,制订共同的检查计划,统一检查的时间、期限、步骤和程序,统一部署实施在开展专项检查、重点税源企业联合检查时,根据“一次进户、统一检查、分别审理、各自处理”的原则,统一支配部署双方统一制订检查计划,分别下发《检查通知书》、《调取账簿资料通知书》,各自抽调人员在检查过程中,统一取证、分工负责,对涉及国、地双方的共同证据取证时一式两份、一证两用若发觉重大涉及对方税收违法事项时,准时将相关信息、资料传递给对方国地双方各自进行案件审理,独立做出税务处理(惩罚)打算并相互抄送副本经双方协商拟联合检查的,应制作《**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联合办案审批表》,经各自稽查局局长批准后组成联合检查小组 (四)乐观探究和实践新的合作方式在条件成熟时,对税务总局部署的专项、专案检查、联合检查,国地税稽查局共同开展入户检查、调账、取证,在稽查结束之后,由国地税稽查局各自向上级税务机关报送统一检查报告。
对受理的举报案件,凡属共管户,除案件线索不清列入暂存待查的外,原则上都应将自己部门受理的举报案件名称向对方通报,如双方都收到同一对象举报的,应进行联合检查如 4 只一方收到举报的,由收到举报的一方负责实施检查,检查结果准时进行信息交换对偷、逃、骗、抗税数额较大、性质卑劣的突出案件,经过新闻媒体或其它形式共同曝光 (五)总结阅历准时推广在联合稽查工作中,依据案件的检查和结案状况,不断归纳总结联合稽查的阅历和做法,准时改进和完竣,并在全市各级税务稽查机关推广 (六)其它事项 1、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法律律例和保密等有关规章制度,对双方协作中发觉的重大问题,双方应按各自系统内授权和有关内掌握度要求逐级上报处理 2、双方对供应的各类数据和资料,要严格保密,不得外传 3、双方应主动协调各自下属部门,乐观协作对方开展相关工作 **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 **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 (盖 章) (盖 章) 二〇一二年十月 第2篇:稽查新生态国地税联合稽查应用与应对 2022年稽查新生态--国地税联合稽查应用与应对 高文艳 一、2022年税务稽查重点分析 (一)、依法严苛打击各类税收违法行为 1、严苛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违法行为。
针对黄金案、海关完税凭、农产品发票、成品油发票等状况,统一选取虚开案源,下发各地组织检查 2、创新开展综合整治发票违法犯罪工作 3、开展行业和区域性税收专项整治针对建筑安装业、房地产业、生活服务业及交通运输等行业,统一选取营改增行业虚开案源,下发各地组织检查 组织开展以下区域专项整治:一开展医药医疗行业专项整治,二是连续开展农产品区域整治,三是查处黄金票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四是针对新办商贸企业走逃严峻的状况,选择部分区域开展虚开专项整治 4、统筹地税机关开展重点检查工作税务总局稽查局统一选案源,开展企业所得税为主的检查;以股权转让、投资公司、基金、证券、演艺公司等行业和领域为切入点,统一选取企业高管、演艺明星,下发地方税务局,开展个人所得税及相关联的企业所得税检查 5、严苛查处涉税违法重大案件 (二)、税务稽查的分类及性质判定 1、正确区分协查与稽查,切不行把协查变为稽查 2、会看稽查通知书及稽查人员的证件,知道税务稽查权限 (三)、税务稽查的最重要指标分析 1、工商企业选案指标:存货周转率、增值税税负率、工业增加值 2、高新技术企业选案指标:国科发火【2022】32号 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3、讨论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号如下要求:最近1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华境内发生的讨论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4、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5、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作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企业研发活动直接形成产品或作为组成部分形成的产品对外销售的,研发费用中对应的材料费用不得加计扣除;企业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和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无形资产,同时从事或用于非研发活动的,应对其人员活动及仪器设备、无形资产使用状况做必要记录,并将其实际发生的相关费用按实际工时占比等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安排,未安排的不得加计扣除 二、进项税稽查、以及销项税检查 1、《试点实施对策》其次十五条明确规定,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可以根据农产品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任何行业的试点纳税人都可适用该条款在金三系统下,进销项比对后如有异样则会成为稽查的对象 2、海关缴款书核比对相符后才能抵扣 3、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十四种情形。
1)、预售卡税前扣除问题 1、卡(充值)环节:售卡方或支付机构销售预付卡或取得充值资金时,不缴纳增值税,售卡方或支付机构可以开具增值税一般发票,但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兑付环节:持卡人使用预付卡购买货物或服务时,货物或服务的销售方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但不得向持卡人开具增值税发票 2、购卡方将预付卡对外赠送依据国税函【2022】413号规定:坚决依法查处商业预付卡购卡单位在税前扣除与生产经营无关的支出等行为,加强税前扣除凭证的审核和管理,虚假发票不得作为税前扣除的凭据;对与生产经营无关的支出,不管是否开具发票,均不得予以税前扣除 3、ETC卡财税【2022】47号规定,一般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上注明的收费金额可以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但由于ETC充值卡充值时并未实际接受道路通行服务,因此其充值取得的发票,不能根据过路过桥费计算进项税额抵扣 加油卡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号规定,预售单位在发售加油卡或加油凭证时可开具一般发票,如购油单位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待用户凭证或加油凭证加油后,依据加油卡或加油凭证回笼记录,向购油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3)、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4)、用于集体福利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5)用于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6)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7)、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8)、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涉及服务和建筑服务 9)、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10)、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 11)、购进的餐饮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