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灭火与应急救援知识应知应会——灭火与应急救援知识一、灭火与应急救援(一)灭火与应急救援指导思想 消防队伍执行灭火与应急救援任务,应当坚持“救人第一,科学施救”的指导思想二)作战原则及战术方法 消防队伍在灭火战斗中,应当按照先控制、后消灭;集中兵力、准确迅速,攻防并举、固移结合的作战原则,果断灵活地运用堵截、突破、夹攻、合击、分割、围歼、排烟、破拆、封堵、监护、撤离等战术方法,科学有序地开展火灾扑救行动三)五个“第一时间”1、第一时间调集足够警力和有效装备2、第一时间到场展开3、第一时间实施救人4、第一时间进行排烟降毒5、第一时间控制灾情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和危害二、应急响应应急响应是一定范围内社会各种组织、群体和个人对各种紧急状态采取的应急反应过程,其重点在于快速、灵活地协调各部门、组织、资源、行动之间的关系一)总队应急响应启动程序按照《消防队伍承担应急救援工作总体方案》规定,消防队伍应急响应共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Ⅰ级最高,Ⅳ级最低总队需要针对Ⅰ级、Ⅱ级、Ⅲ级响应启动应急预案和相应程序应急响应通常由低级别向高级别逐级启动,也可视情越级启动,必要时可直接启动高级别响应。
根据事态发展,视情降低响应级别或解除响应1.Ⅲ级响应启动程序(1)指挥中心接报三级火警、二级灾情后,立即报告指挥长2)指挥长、指挥助理到指挥中心值守,了解有关情况,做好出动准备,并报告总指挥3)开通与相关支队指挥中心和灭火救援现场的音视频传输系统,密切关注灭火救援情况2.Ⅱ级响应启动程序(1)指挥中心接报四级火警、三级灾情或支队跨区域增援请求后,立即报告指挥长、总指挥,并向总队全勤指挥部全体成员通报灾情,总指挥签发增援命令2)指挥中心加强值班,指挥长带领全勤指挥部和通信保障分队遂行出动,下一班相应岗位值班人员30分钟内回指挥中心值守,备勤人员30分钟内集结做好遂行出动准备,总指挥视情前往现场3)通过卫星或3G通信系统随时与相关支队指挥中心和灭火救援现场保持联系,跟踪掌握增援力量集结行进情况和灭火救援动态4)编辑灭火救援信息,按报送条件和规定的程序、时限上报 部消防局和省 厅指挥中心3.Ⅰ级响应启动程序(1)指挥中心接报五级火警、四级灾情或上级增援命令后,立即报告指挥长、总指挥,向总队机关全体干部和各支队级单位通报灾情,启动跨区域增援预案2)指挥中心转入应急值守,全体值班备勤人员(含下一班相应岗位值班人员)立即在指挥中心集结,由总指挥带领全勤指挥部和通信保障分队遂行出动。
3)开通与所有支队指挥中心、灾害事故现场的音视频传输系统,在全省范围内进行力量调集,并及时跟踪增援队伍集结行进情况和灭火救援动态4)与 部消防局、省 厅指挥中心和省政府应急办等开通音视频系统,及时接收命令,传达领导指示,上报相关信息二)全勤指挥部出动条件1.大队指挥员到场指挥(支队全勤指挥部关注)(1)辖区发生二级以上火警2)广州、深圳出动2个以上中队或12辆(艘)以上消防车(船),其他地区出动2个以上中队或8辆(艘)以上消防车(船)2.支队全勤指挥部出动(总队全勤指挥部关注)(1)辖区发生三级以上火警或二级以上灾情2)辖区发生亡2人以上的火灾事故3)灭火救援过程中发生参战人员伤亡、被困、被埋压、失踪等事故4)广州、深圳出动2个以上大队或5个以上中队或18辆(艘)以上消防车(船),其他地区出动2个以上大队或3个以上中队或12辆(艘)以上消防车(船)5)根据灾情或领导指示,需要支队全勤指挥部前往现场指挥的灾害事故3.总队全勤指挥部出动(1)省内发生五级火警或四级灾情2)广州、深圳出动10个以上中队、30辆(艘)以上消防车(船),其他地区出动5个以上中队、24辆(艘)以上消防车(船)3)2个以上支队参与处置或总队特勤大队增援处置的灾害事故。
4)接到上级增援命令5)根据灾情或领导指示,需要总队全勤指挥部前往现场指挥的灾害事故三)灾情等级调度1.火灾分级调度(1)一级火警调度广州、深圳调集1组以上力量编成(3个编队6辆消防车)、其他地区调集2个以上编队(4辆消防车)出动灭火2)二级火警调度广州、深圳调集2组以上力量编成(6个编队12辆消防车)、其他地区调集4个以上编队(8辆消防车)出动灭火3)三级火警调度广州、深圳调集3组以上力量编成(9个编队18辆消防车)、其他地区调集2组以上力量编成(6个编队12辆消防车)出动灭火,支队战勤保障大(中)队出动4)四级火警调度广州、深圳调集4组以上力量编成(12个编队24辆消防车)、其他地区调集3组以上力量编成(9个编队18辆消防车)出动灭火,支队战勤保障大(中)队出动,战区指挥长到场协助指挥,支队指挥中心协调当地政府及相关联动单位到场协助灭火5)五级火警调度广州、深圳调集5组以上力量编成(15个编队30辆消防车)、其他地区调集4组以上力量编成(12个编队24辆消防车)出动灭火,支队战勤保障大(中)队出动,战区指挥长到场协助指挥;总队指挥中心视情调集跨区域增援力量编成和区域性战勤保障中心参与处置,协调灭火救援专家协助处置。
2.应急救援分级调度(1)一级灾情调度调集1个以上编队(2辆消防车)出动处置2)二级灾情调度调集1组以上力量编成(3个编队6辆消防车)出动处置3)三级灾情调度调集2组以上力量编成(6个编队12辆消防车)及支队战勤保障大(中)队参与处置,战区指挥长到场协助指挥4)四级灾情调度调集3组以上力量编成(9个编队18辆消防车)及支队战勤保障大(中)队参与处置,战区指挥长到场协助指挥;总队指挥中心视情调集跨区域增援力量编成和区域性战勤保障中心参与处置3.社会力量调集当遇到灾情严重、处置艰难、涉及面广的重特大灾害事故时,指挥中心必须充分发挥相关部门和社会应急联动单位的作用,依靠整体力量抗衡重特大灾害事故,避免 消防队伍孤军作战1)及时调集社会专业救援队伍遇有重特大灾害事故,指挥中心要在第一时间通过政府及有关部门,迅速调集各类专业队伍,如医疗救护队、地震灾害救助专业队、人防救灾专业队、环境保护专业队、石化企业专业队、海事交通专业救护队等,充分发挥某一领域的专业抢险作用,协同处置灾害事故2)及时调集社会应急联动单位救援力量凡是发生重特大灾害事故,都与事关国计民生命脉的水、电、气有密切关系,要及时报这些部门的事故处置专业力量调往现场,在关阀、断电、供水、停气等方面为 消防队伍作战发挥保障与保护作用。
3)及时调集大型工程机械重特大灾害事故,如建筑倒塌、重大交通事故、危化品泄露爆炸、泥石流等,在组织排除险情、清理现场并在清理中搜寻被困者的救援行动中,需要大型工程机械设备的保障,如大型吊车、推土机、挖掘机、铲车、推斗车、运输车等指挥中心应掌握大型机械设备所属的市政公用部门和企业单位,加强沟通联系 三、组织指挥 (一)指挥层次 消防队伍的灭火与应急救援组织指挥通常分为总队、支队、大队、中队、班五个层次二)指挥原则组织指挥应当坚持统一指挥、逐级指挥的原则紧急情况下,指挥员可以实施 越级指挥,接受 指挥者应当 执行命令并及时向上一级指挥员报告 (三)指挥权限1、 消防支(大、中)队独立作战时,通常由本级指挥员指挥 2、两个以上 消防支(大、中)队协同作战时,上级指挥员到达现场前,实施属地指挥;上级指挥员到达现场后,应当实施直接指挥或者授权指挥 3、消防队伍和其他消防队伍共同执行灭火与应急救援任务时,由消防队伍实施统一指挥 (四)现场作战指挥部1、对于灾害事故规模大、参战力量多、作战时间长、现场情况危险复杂、灭火与应急救援难度大的灾害事故现场,消防队伍应当及时成立现场作战指挥部,统一指挥灭火与应急救援行动。
2、当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灾害事故,需要调动多方面力量协同作战时,消防队伍现场最高指挥员及相关人员应当参加由地方政府和 机关以及相关部门领导组成的灭火与应急救援 总指挥部消防队伍应当适时建立现场作战指挥部,具体负责现场的指挥工作五)现场作战指挥部构成及设置消防队伍现场作战指挥部一般由总指挥员、副总指挥员,以及下属的作战指挥组、通信联络组、技术专家组、政工宣传组、后勤保障组及其相关人员组成,并设立现场文书和安全员现场作战指挥部,应当设在接近现场、便于观察、便于指挥、比较安全的地点,并设置明显的标志六)现场作战指挥部基础设施设备 现场指挥部内部基础设施设备一般由帐篷、桌椅、作战部署图、桌牌、黑板、纸笔、电脑、打印机、机、投影设施、发电照明设施等设施设备构建组成四、处置程序(一)接警出动接警调度人员应当及时受理报警,根据报警情况、调派方案或者上级命令,迅速调派力量,根据方案和指令启动应急响应,通知应急联动单位和有关力量、技术专家及保障力量到场各级消防救援队伍应当按照调派命令迅速携带装备出动,消防救援站战备值班人员听到出动信号后迅速出动,首车驶出车库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分钟出发前,消防救援站指挥应当检查登车情况,并随首车出动。
二)途中询情出动途中,各级指挥员应当进行询情了解,明确灾害事故现场有关情况,提示注意事项,确保行车安全根据现场情况,选择便于展开、便于观察、便于转移的位置停靠车辆三)现场侦察消防救援队伍到场后,可以采取外部观察、询问知情人、内部侦察、消防控制室侦察、技术装备探测检测等方法,了解灾害事故情况灾情侦察应当贯穿于应急救援行动全过程四)分区警戒根据侦察情况和评估检测结果,划定警戒范围,设置警戒标识,禁止无关人员及车辆进入,必要时协调政府及相关部门实施交通管制、禁绝火源、切断物料、停止供电等措施五)安全防护消防救援队伍应当评估现场安全风险,根据危害程度及范围,确定防护等级,穿戴防护装具,做好安全登记,遵守安全规程,不得盲目行动六)制定作战方案作战方案应坚持“救人第一,科学施救”的指导思想,遵循“先控制、后消灭”的灭火原则和“分类处置、专业优先”的救援原则,按照“集中力量、准确迅速、攻防并举、固移结合”、“先易后难、先急后缓、先重伤后轻伤”的作战要求,贴合实际制定作战方案 处置其他灾害事故应当根据现场条件和专家意见,组织事故单位技术人员和有关力量,可以采取冷却防爆、稀释中和、关阀堵漏、输转倒罐、破拆移除、加固支撑、开挖导流等方法,积极消除潜在风险和突发险情。
七)作业实施1.命令下达2.任务分工3.安全管理4.力量调整5.发起总攻 (八)清场撤离1.检查清理、移交现场2.清点人员和装备3.安全撤离、恢复执勤战备状态(九)信息发布按照归口管理、统一发布的要求和有关规定,发布灾害事故信息,通报应急救援情况未经批准,消防救援队伍指战员不得擅自接受采访和提供有关的图片、文字、音视频等资料五、火灾扑救(一)火情侦察指挥员到达火场后,应当立即组织火情侦察,并将侦察工作贯穿于火灾扑救的全过程通常情况下,火情侦察可以采取外部观察、询问知情人、利用消防控制中心侦察监控、深入内部侦察、仪器探测等方法进行火情侦察应当查明下列情况: 1、有无人员受到 火势威胁,人员数量、所在位置和救援方法及防护措施; 2、燃烧的物质、范围、火势蔓延的途径和发展趋势以及可能造成的后果; 3、消防控制中心和内部消防设施启动及运行情况,现场有无带电设备,是否需要切断电源; 4、起火建(构)筑物的结构特点、毗连状况,抢救疏散人员的通道,内攻救人灭火的路线,有无坍塌危险; 5、有无爆炸、毒害、腐蚀、忌水、放射等 危险物品以及可能造成污染等 次生灾害;6、有无需要保护的重点部位、重要物资及其受到火势威胁的情况。
(二)战斗展开参战消防队伍根据火场情况,可以采取下列战斗展开形式:1.准备展开:从建筑外部看不到燃烧部位和火焰时,指挥员应当在组织火情侦察的同时,命令参战人员占领水源,将主要战斗装备摆放在消防车前,做好战斗展开的准备; 2.预先展开:从建筑外部能够看到火焰和烟雾时,指挥员在组织火情侦察的同时,命令参战人员携带战斗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