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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中医院聘用人员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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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 中医院聘用人员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聘用人员的管理,不断完善与医院 发展相适应 的聘用人员的管理制度,更合理的调配使用人力资源,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通过制定规范化的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建立与医院发展相适应的聘用 人员管理考核体系,为充分 调动聘用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聘用 人员的才智, 创造公开、公平的 竞争平台,以期建立对聘用人员客观、公正、 科学、规范的 评价机制和人尽其才、优胜劣汰的激励竞争机制及能进能出、 能上能下的人才流动机制 二、聘用的程序和方法 1、人事科根据二级甲等中医医院人才队伍建设要求及医院对人员需求 的实际状况,制定年度人才需求 计划, 经院长办公会批准后报上级主管部门 备案 2、人事科根据上级主管部 门批准的人才需求计划,拟定招聘程序,向 社会发布招聘信息,进行公开招聘招聘过程中由人事科会同医 务、护理部 等用人部门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组织 聘用人员进行考试、考核,并 安排聘用人员进行体检,确定拟聘用人选, 报院 长办公会同意 3、经考试、考核后,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人事科负责签订聘用合同 三、聘用人员的待遇 1、医疗卫生技术岗位的聘用人员(护理不聘用未取得执业资格人员), 其待遇根据来院时的学历(第一学历),分 为以下几类: (1)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进入聘用期,签订 聘用合同。

试用期工资:中 专700 元/ 月,大专800 元/ 月,本科1000 元/月, 试用期不享受绩效工资待遇, 临床医师未取得岗位准入资格或具备岗位准 入资格在医院工作未满一年,享受医院平均 绩效工资的二分之一护理人员 正式聘用后绩效工资待遇由所在科室考核发放 (2)本科学历人员,正式录用后工资1200 元/月,工作满一年到未取得 执业资格前,享受医院平均绩效工资取得执业资格后医院按照国家规定的 同类人员标准支付工资及国家规定的津贴、 补贴,其他卫生津贴、工作餐津 贴等按医院有关规定享受正式职工待遇;绩效工资待遇由所在科室考核发 放 (3)大专、中专学历人 员,正式录用后中专工资838 元/月,大专工资 903 元/ 月中、大 专连续 工作满一年固定工资1008 元/ 月,连续工作满二年 固定工资1113 元/月,连续工作满三年固定工 资1218 元/ 月,连续工作满四 年固定工资1323 元/月,连续工作满五年医院按照国家规定的同类人员标准支付工资及国家规定的津贴、 补贴,其他卫生津贴、工作餐津贴等按医院 有关规定享受正式职工待遇;绩效工资待遇由所在科室考核发放 (4)具有助理级及以上任职资格确属医院急需人员,比照医院同类人员 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及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其他卫生津贴、工 作餐津贴等按医院有关规定享受正式职工待遇;绩效工资待遇由所在科室 考核发放。

(5)医院引进和聘用的高层次学历人才(如硕士及以上学历人员)和高 级卫生专业技术人才以及学科带头人等,按照医院的 《进贤县中医院高层次 人才引进培养管理办法》执行 2、医院聘用的非医疗专业 技术人员或无执业资格要求的岗位所招聘的 人员,工资660 元/月工作满一年加20 元/月,最高加到800 元/月绩效工 资待遇由所在科室考核发放 对特殊专业岗位增加特殊津贴,由院长办公会 决定 3、所有正式聘用的医 疗卫生技术岗位的聘用人员,医院为其办理医疗 保险, 缴费 比例按国家规定双方分别承担 4、聘用人员享受正式 职工的工会福利待遇 5、聘用人员享受正式 职工的休假待遇(含男、女 职工计划生育假) 6、聘用人员与本单位 职工享受同等的政治待遇,包括参加政治学 习、 业务培训、 组织生活以及参加各种会议等 四、聘用人员的管理 1、聘用人员上岗前必 须经过岗前培训,培 训 工作由人事科组织,安排 相关院领导、 职能科室负责人、 专家等对聘用人员进行授课培训人事科负 责对培训结果进行考核评估、 总结,并将有关材料整理归档对培训不合格 者,不予聘用 2、聘用人员一经正式聘用,须岗位准入资格的人 员,必须在两个考试 周期内通过国家执业资格考试,取得岗位准入资格,方可继续聘用。

3、已取得岗位准入资 格的聘用人员,服 务年限均不少于5 年因个人 原因未到服务年限提出辞职的人员, 须按聘用合同规定条款支付违约金 4、聘用人员如若报考研究生,需经医院同意,签订相关协议,并按照医 院报考研究生的相关规定执行 5、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由所在科室和主管科室 负责聘用人员所在 科室和主管科室要加强对聘用人员的考核工作 五、聘用人员的考核 (一)组织领导 医院成立聘用人员考评委员会, 对聘用人员的考核工作进行规划、协调和督导考核工作实行科室、专业考核小组 和医院考评委员会三级考核 (二)各级考核组织职能 1、科室考核 科室考核由科主任、护 士长等组成评议小组,成员3-5 人负责对本科 室聘用人员所承担的工作职责,按量化的考核标准对其执行和完成任务的 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2、专业考核小组 专业考核小组由各业务主管科室负责人和本专业资深专家5-7 人组成, 在科室考核的基础上对聘用人员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核评分 3、医院考评委员会 医院聘用人员考评委员会由医院党政领导、人事及主管业务科室负责 人、专家代表等组成,负责对聘用人员的德、能、勤、 绩、廉考核 评分等级的 最后确定。

4、各级考核小组成员 必须坚持原则,作 风正派,办事公道,在考核工作 中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真实准确的原则, 对 在考核过程中有徇私舞弊, 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违法 违纪行为,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考核方法 考核实行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法 平时考核由用人科室及主管科室负责用人科室按考核标准每季度进 行考核评分一次,填写《聘用人员考核评分表》,每人一份, 报主管科室审核 确认后,由主管科室存档 年度考核,由聘用人员 填写《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进行自我 评价,科室 签署意见,专业 考核小组考核评分,院考评委员会确定评价等级 (四)、考核的内容和程序 1、考核内容 (1)平时考核内容为工作岗位考核标准 (2)年度考核内容为德、能、勤、 绩、廉五个方面 德:主要考核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和集体观念 能:主要考核聘用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业务素质、业务技术能力和提高 业务水平及知识更新情况 勤:主要考核聘用人员的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 绩:主要考核聘用人员履行聘用合同规定的职责任务情况,包括完成工 作任务的数量、 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 廉:主要考核聘用人员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情况。

2、考核程序 (1)平时考核由科室考评小组在每季最后一个月30 日前完成,并于下 月7 日内交主管科室审核存档 (2)年度考核程序 ①个人述 职 聘用人 员根据岗位职责和平时考核,按照考核内容 对自 己全年的工作情况和表现进行总结,并按要求填写《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 登记表》 ②科室考 评 科室考核小组根据聘用人员的个人述职报告及德才表现、 工作业绩, 结合其平 时考试考核成绩给出初步评议和评分,由负责人写出评 语 ③考核小 组 考核 专业 考核小组根据聘用人员的任职表现、个人材料 和科室考核小组的意见,按照德、能、勤、绩 、廉各项逐个指标评分,写出考 核意见经综 合评价后,确定考核等次,由考核小组组长签署考核意见后, 报经医院考评委员会审批 ④医院考 评 委员会根据各专业考核小组的考核意见,进行综合评价, 确定各聘用人员 的考核等次 ⑤考核 结果由各 专业小组通知本人,当事人如有异议,可以向专业考 核小组申请复议 当事人 对 复议结果仍不满意可向医院考评委员会申请复 议,由医院考 评 委员会作出最终评定 ⑥人事科将《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按规 定归入专业技术人员的技 术档案,作 为今后晋升、晋级、 续聘、低聘、解聘、 奖惩和工资待遇的主要依 据。

⑦考核 结果 进行公示 对确定为优秀及其他等次的人员进行为期一周 的公示,公示期内,如 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向医院考评委员会及考核小组反 映 (五)考核的标准及等次 考核标准见附表考核等次分 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 优秀等次人员的比例不超过应参加考核人数的15% (六)考核结果的适用 考核结果与继续聘用、解聘、调整工作岗位、晋职、晋薪及享受相应的 工资待遇挂钩 1、考核结果优秀者 ①已享受按照国家规定的同类人员同等工资 待遇的聘用人员,年度考 核优秀者,享受在编职工待遇,每年增加一级薪级工资 ②未享受按照国家规定的同类人员同等工资 待遇的聘用人员,直接进入正常晋升年度的下一个年度的固定工资待遇连续三年考核优秀者,享受 在编职工待遇,享有各项津补贴(含护士10% 工资和护龄津贴) 2、考核结果称职者 ①已享受按照国家规定的同类人员同等工资 待遇的聘用人员,连续三 年考核称职者,增加一次一级薪级工资 ②未享受按照国家规定的同类人员同等工资 待遇的聘用人员,连续三 年考核称职且取得岗位资格者,按国家 规定的同类人员标准套改工资 3、考核结果基本称职 者 年度考核基本称职者, 暂缓签订聘用合同,对其诫勉谈话,待岗3—6 个月,期满 再次考核,考核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工资待遇降至本类人员上 一年度档。

待岗期间,工资待遇300 元/ 月 连续两次考核为基本称职者,即 予以解聘 4、考核结果不称职者 考核结果不称职者,按国家和医院的相关规定予以解聘 5、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聘用人员的解聘 聘用人员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医院有权直接解聘: 1、严重差错及以上过 失; 2、违反医德医风情节严 重; 3、因本人责任引起重大医患纠纷及安全生产事故,给医院造成恶劣影 响; 4、违反计划生育有关 规定; 5、年度考核不称职; 6、连续两个考试周期未能取得岗位执业资格; 7、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 执业医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条 例》中所规定的相关条款 8、因隐瞒个人身体状况患有不宜从事本专业工作者,如精神障碍等重 大疾患 9、受到司法行政部门责 任追究或其他重大违纪违规行为,按相关的法 律法规处理 被解聘人员均不享受当季绩效工资及后期补发的各种相关福利,但医 院支付其聘用期工资 (八)、解聘程序 1、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在聘用人员聘期结束前根据医院考 评委员会的 意见,由主管科室提出解聘意见报告, 经分管院 长同意后报院长办公会批准,人事科办理解聘手续 2、由医院直接解聘的人员,由人事科通知当事人和主管科室,并 办理 解聘手续。

(九)聘用人员的辞职和程序 1、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需与医院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内未签订聘 用合同人员, 应提前一周,已签订聘用合同人员,应提前三个月,以书面申 请的形式, 经所在科室及主管科室同意后报人事科,填写辞 职申请表,经批 准同意后,按规定程序办理离院手续后,方可离院 2、辞职人员凡经医院出 资参加进修培训的,如个人与医院已签订合同 或协议的, 进修培训费等相关费用按合同或协议规定办理,未与医院签订协 议的,则按医院的有关规定 执行 3、辞职人员擅自离职 或拒不办理手续的,按自动离职处理,医院不予 证明其相关工作经历,对社会保险等予以冻结;对有可能造成医院重大经济 损失的,予以追究法律责任 六、解聘及辞职人员均不享受后期补发的各种相关福利 七、本《办法》适用范围 :本院聘用的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八、本方案经院党政班子会议讨论通过后于2015 年7 月1 日起实施, 具体事宜由人事科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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